105年度嘉義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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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il pollution, groundwater pol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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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主要執行嘉義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監測及查證相關工作,以完備嘉義縣之土壤及地下水資訊,以確實掌握嘉義縣土壤及地下水品質,提供必要之因應措施,杜絕污染惡化,藉以達到土地永續利用及維護人民健康與環境安全之目標。
自本計畫決標日(105年5月10日)起至期末報告提交日前(105年11月15日)止,已將合約規範內除期末提交日後仍需執行工項,其餘工項皆已完成,將就各工項執行內容,進行摘要說明。
壹、 土壤調查工作
一、農地污染調查及定及監測
(ㄧ)農地定期監測工作
1.完成20筆定期監測農地土壤採樣及分析工作,其結果顯示,土壤中重金屬「砷」有4筆超過食用作物農地之土壤污染監測,及10筆超過食用作物農地之污染管制標準;另重金屬「鋅」則有4筆超過食用作物農地之污染監測標準之情形,其餘重金屬皆低於食?作物農地土壤監測標準。
2.於太保市梅?厝段梅厝?段 70 地號,其重金屬「鎘」調查出濃度為1mg/kg,雖低於食?作物農地之監測標準,但濃度屬偏高情形;而其重金屬鎘濃度偏高情形,推測應為鄰近之控制場址派奇公司排放之廢污水所導致。
3.然嘉義縣位處嘉南平原地區,其地質中含有重金屬砷,因此,轄區內之地下水中重金屬砷濃度屬偏高情形。然本次農地監測之地號,皆以地下水做為灌溉水水源,導致農地中土壤重金屬砷濃度偏高且有超過食用作物農地土壤監測及管制標準制情形。
(二)有污染之虞農地調查工作
1.針對曾有環境污染違規工廠或有污染疑慮者旁之農地調查,總計XRF篩測20個樣品、實驗室分析10個樣品,檢測結果均無超過監測標準,初步判定無重金屬污染,亦尚未造成附近農地影響。
2.建議嘉義縣環保局後續進行各農地地號附近之工廠定期追蹤稽查,並針對工廠附近農地每3~5年定期監測,以持續追蹤預防無污染疑慮。
3.建議採樣點可將入水口部分更改為靠近工廠放流口之附近位置,以提升工廠流放之污水與土壤之關聯性。
二、農地砷污染潛勢調查
(一)第一階段—農地相關採樣分析工作
目前第一階段採樣工作已完成,依據此次農地採樣分析結果,整理下列結論:
1.已完成義竹鄉農地土壤採樣作業,共計50個分析樣品,結果顯示義竹鄉埤子頭段埤前小段7筆,安溪寮段2筆,龍蛟潭段1筆,共有10筆農地砷超過監測標準。
2.針對義竹鄉10筆砷濃度超過監測標準之農地,進行引水口沉積物採樣作業,因10筆濃度超過監測標準之農地,部分水井損壞或無使用水井,無法進行採樣工作,後續選定鄰近超過監測標準並具有使用地下水井之農地,且其檢測濃度亦接近監測標準之農地進行採樣,共計10個分析樣品,結果顯示義竹鄉埤子頭段埤前小段2筆,安溪寮段3筆,龍蛟潭段1筆,共計6筆坵塊重金屬砷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監測標準;義竹鄉埤子頭段埤前小段391地號(YZ-14),其引水口沉積物重金屬砷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95倍。
3.依據農地採樣分析結果,義竹鄉埤子頭段埤前小段513地號(YZ-31)之坵塊,其重金屬銅分析結果為193mg/kg,接近食用作物農地重金屬銅標準200mg/kg,現場並無疑似污染源,推測可能為農民施肥所造成,後續建議嘉義縣環保局列入定期追蹤之農地,持續觀察。
(二)第二階段—數據分析判讀及後續岩心取樣地點選定
依據義竹鄉10筆高濃度農地鄰近地下水水井引灌口沉積物及地下水進行數據分析判讀。
再由地下水之資料可知地下水中砷與鐵相關性不佳,原因可能為還原環境中達到鐵還原之情況下,亦開始滿足硫酸根還原形成脫硫反應,而水中之硫離子與鐵離子形成硫鐵化物再將部分之砷離子吸附回固相中,因而導致地下水中砷與鐵關係不佳(Nickson et al.,2000)。由SEM觀察之結果,亦發現具有含砷之黃鐵礦(FeS2),而黃鐵礦之存在可能為還原釋出之鐵離子與硫離子結合再次礦化形成,黃鐵礦形成後可能再將地下水中之砷再次吸附回鐵礦中,而地下水砷濃度並未大幅度降低,可能之原因為地下水鐵與硫含量相差甚大,故形成之黃鐵礦所能吸附量遠小於沉積物中鐵(氫)氧化物還原釋出之量,因而導致地下水中砷濃度偏高;另一因素為嘉南地區地下水具有高濃度之腐植物質,而腐植物質可與砷離子產生螯合(Peng et al., 2008),因此將砷離子保存於地下水水體之中,避免重回鐵硫化合物表面上。
(三)第三階段—岩心取樣工作
根據上述分析結果判斷,本年度計畫岩心鑽探位置,預計有下列三點,詳細點為如下:
1.依據數值分析結果,引水口沉積物土壤砷濃度,普遍高於監測標準,另依據歷次地下水流向圖推估,選擇於義竹鄉內南興國小東華分校及義竹工業區服務中心內,進行後續地質鑽探工作,惟如無法取得用地進行鑽探,則會運用下列地號土地進行鑽探工作;詳細地下水流向及選取地質鑽探點位圖如圖6.1.2-1所示。
2.鑽探工作執行期程為105年10月14日起,於105年10月28日前完成,相關分析工作預計於12月15日前完成。。
貳、 地下水污染調查及相關維護工作
已於105年7月份及10月,完成豐枯水期合計53口監測井採樣工作,結果如下:
一、民雄工業區
(一)僅重金屬鐵、錳超過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二)而在該區有涉及土壤中富砷之問題,但其地下水之水質並未顯現有較高之砷濃度,推測因與地下水井之開篩位置及馬達抽水位置非位處含砷之地層。
(三)此外,於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項?,僅MH06監測井於豐枯水期皆檢測出微量氯苯濃度,其餘皆低於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四)依據環保署訂定之地下水檢出揮發性有機物應變作業原則,MH06之微量氯仿濃度未達查證基準值0.01mg/L,但枯水期分析數據為0.00916mg/L,已接近查證基準,建議後續環保局將本口井列入年度定期追縱之監測井,持續追蹤。
二、中洋工業區
(一)其水質中超過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之項?多為背景與指標水質項?,以氨氮、鐵、錳為主,而總硬度及總有機碳則有零星發現超過監測標準之情形。
(二)由嘉南平原之特定地質深度富含砷鐵礦之情形,若抽用該水層之地下水做為灌溉水,恐會造成該區之農地土壤中之砷濃度會有偏高之情形,亦即超過監測標準之情狀況。分析中洋工業區之地下水砷之濃度,雖未超過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但卻有台灣必成S9水井水質於豐枯水期皆超過灌溉水水質標準(0.05mg/L)。該口監測井因井篩及井深皆與原始設計不符,為避免無法有效監測,已於105年10月19日進行廢井及重新設井之工作,後續建議針對新設井持續觀察,掌握該區之水質,進而評估該區之砷污染潛勢。
(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項?中,於監測井編號Q00034(台灣必成公司 S9),豐水期有檢測出微量氯?烯(0.00182mg/L),枯水期則無檢出,該口監測井因井篩及井深皆與原始設計不符,為避免無法有效監測,已於105年10月19日進行廢井及重新設井之工作,後續建議針對新設井持續觀察,是否仍有檢出;其餘監測井則皆低於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三、嘉太工業區
(一)南新國小(S10)之總硬度及總溶解固體超過監測標準。
(二)嘉太工業區管理中心之地下水錳濃度超過監測標準
(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則皆未檢出。
四、朴子工業區
(一)本年度截至提送期末報告前,因朴子工業區MWP3監測井遭自來水公司挖出,仍未重新設置,故該口監測井無法進行採樣工作,如於12月10日前得以設置完成,則將進行採樣工作,完成該監測之工項。
(二)枯水期數據皆未有超過監測標準之項目。
五、義竹工業區
(一)枯水期數據中,工業區內3口監測井,氨氮皆超過監測表準,總溶解固體除MW4未檢出外,其餘皆超過監測標準,另地下水鐵、錳濃度僅義竹工業區MW3之鐵未超過監測標準,其餘則皆超過監測標準。
(二)義竹工業區MW2之總硬度、氯鹽及硫酸鹽超過監測標準,併同前述超標項目,依據監測井地緣關係,推斷可能造成異常之原因為該工業區屬農業相關工業,如製程廢水未妥善處理,可能造成該區域監測井數值較高之成因。
(三)本年度該區並無檢出相關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六、定期追蹤井
(一)台塑新港廠定期追蹤井:
1.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GW7(Q00046)檢出地下水中氯乙烯濃度為0.0331mg/L,超過管制標準1.655倍。
2.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GW3(Q00044)檢出地下水中氯乙烯濃度為0.0131mg/L及順-1,2-二氯乙烯濃度0.533mg/L,皆超過監測標準。
3.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GW2(Q00043)檢出微量地下水中氯仿。
4.依上述數據,原104年4月依據Q00044監測井超過管制標準公告該場址為地下水受污染限制使用地區,而於本年度Q00044監測井仍有超過監測標準,另於鄰近之Q00046監測井則檢出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1.655倍,依此建請環保局針對鄰近於該口監測井之兩廠區,要求其提出陳述意見,進行說明釐清可能污染來源。
(二)畜殖場9口
1.仍與歷年數據較為類似,主要為總溶解固體、氨氮及總硬度與總有機碳超過監測標準。
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第二、三畜殖場(L13-MW1)其地下水砷濃度超過管制標準1.564倍,蒜頭農場則超過監測標準,推測可能造成砷數值偏高原因,依據環保署發布之地下水背景砷濃度潛勢範圍及來源判定流程內容推斷,2口監測井皆位於潛勢範圍內,初步判斷為地質成因所造成其濃度偏高之原因。
(三)太保非法棄置調查
仍與歷年數據較為類似,主要為總溶解固體、氨氮及總硬度與總有機碳超過監測標準。
(四)荷苞嶼生態園區
主要為鐵及氨氮超過地下水監測標準。
七、中洋工業區新設井
(一)一般項目主要為鐵、錳、氨氮及總有機碳超過監測標準。
(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部分:
1.Q00424(南亞廢水廠)檢出順-1,2-二氯乙烯0.00807mg/L,已達地下水揮發性有機物查證基準值0.007mg/L,後續將依據該作業原則協助環保局釐清可能成因。
2.Q00425(台灣必成)檢出微量甲苯,未達地下水揮發性有機物查證基準值,但仍建議持續追蹤。
3.Q00426(台塑POM)檢出順-1,2-二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2.6倍,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4.93倍,另檢出微量1,1-二氯乙烯及反-1,2-二氯乙烯。
4.關於新設井Q00426超過管制標準,因其所在位置鄰近Q00046監測井,本次將依循該口處理原則,將先請鄰近該口監測井周邊廠商提出陳述意見,釐清可能污染來源後,進行後續行政管制作業程序。
二、監測井巡查及維護作業
本年度三季監測井巡查工作皆已完成,此 94 口監測井外觀僅部分監測井有設備損壞部分,其餘監測井外觀皆正常良好,以類別部分簡述成果如下:
(?)平台式監測井:有 3 口監測井之警示柱有斷裂或遺失損毀。
(二)隱藏式監測井:有1口防水手孔蓋內墊圈已損毀,17口墊圈圍鬆脫情形;16口防水手孔蓋之螺絲不足4個。
(三)共同項?:有 12 口標示牌內資料有誤,多為座標錯誤,1 口無標示牌,2 口標示牌已不見。
(四)其他:有 1 口有標示牌但找不到監測井;另有 4 口因加油站內建築物拆除已損毀。
(五)井況評估:建議明年度進行完井工作之監測井為Q00016、Q00086、Q00110及Q00254監測井。
(六)再次完井及異物排除:經施作維護工作後,Q00022(溪口國小)與Q00112(朴子工業區MWP1)2口檢測井實際量測井深較井牌告示更深,建議未來應重新丈量,確認該井實際井深,另本次進行監測井淤積量推估,建議後續施作該類工作時可依據推估量評估進行工作。
(七)監測井廢井及新設作業:本年度已完成中洋工業區5口監測井新設作業,應可健全該區域地下水監測之效能,另本年度廢井工作依據外部巡查及內部維護結果,評估後僅需廢2口監測井,其餘餘款將繳回環保署。
參、非法棄置場址調查及查證
非法棄置場址採樣作業截至期末報告繳交前已全數完成,共執行六筆非法棄置場址調查採樣分析工作,依據分析結果顯示,除溪口鄉坪頂段其土壤中銅及鋅濃度超過食用作物監測標準,建議環保局可評估納入定期監測農地持續關注;其餘皆低於監測標準,建議環保局可確認其非法棄置污染物,應已清理完畢解除該地號管制之工作。
肆、地下儲槽系統查核作業
一、現場查核及申報資料查核工作
嘉義縣轄區內目前營運中之加油站為98站,其網路申報資料查核作業別分於105年7月25日至29日併同於加油站現場設備查核作業,完成15站加油站基本資料查核;其餘之82站,已於105年8月中開始執行現場基本資料查核作業。查核成果說明如下:
(一)書面資料查核結果顯示,缺失項目以“儲槽基本資料、液面計廠牌及配置圖”資料不符者佔最多,“設置日期”資料不符者居次,其餘缺失包含管線資料、防溢堤材質、地址、站長及負責人資料不符。
(二)多數之地下儲槽系統業者之土壤氣體監測井於功能測試及油氣檢測查核作業皆符合相關法規規定,但仍有部分加油站有較特殊之情形,另列出說明如下:
1.布袋加油站:P05土壤氣體監測井有效深度不足,現場透過貝勒管汲取井內水後,但水位迅速又回流致無法檢測。站方人員表示,該管鄰近港邊受漲潮影響造成水位較高以致有效深度不足。已要求站方限期改善,後續已改善完成。
2.一品加油站:P15井蓋無法開啟。站方人員表示,該井蓋受重車壓壞而無法開啟。已要求站方限期改善,後續已改善完成。
二、土壤氣體採樣作業
(一)南壇加油站
1.由上述地下儲槽系統查核結果顯示,其南壇加油站有3支土壤氣體監測井有檢測出油氣,且其中1支油氣測檢濃度偏高,FID濃度高達222ppmV。
2.為初步了解及判定該站地表下是否已有遭受油品污染,故針對該站執行土壤氣體檢測分析作業。
3.南壇加油站土壤間隙氣體採樣作業,已於105年8月22日執行完成,依據分析成果說明,應無污染情形。
(二)久井民雄二高加油站
1.該站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移交之地下儲槽系統,其查核作業分級為B1者,於此,進行土壤間隙氣體氣相層析/火焰離子化偵檢器(GC/FID)定量分析。
2.本年度已執行兩次採樣分析工作,結果顯示土壤間隙氣體中有甲烷及甲基第三丁基醚檢測出濃度,且甲烷濃度偏高。其甲基第三丁基醚為一種易燃液體,用作為無鉛汽油之添加劑,使無鉛汽油達成更有效的燃燒效果;依據2次分析數據比較後,第2次數據較第1次數據相對較低,且未超過警戒值。
3.綜合上述說明,針對久井民雄二高加油站,建議後續每2個月進行土壤間隙氣體採樣檢測,分別於8月、10月及12月執行。
伍、污染場址改善驗證
一、民雄鄉牛稠溪420地號
於計畫執行截至期中報告提交時,僅執行1場民雄鄉牛稠溪420地號土壤驗證作業,其執行成果說明如後:
(一)本場址土壤驗證作業於105年7月28日執行完成,共計執行10個土壤驗證採樣點,採樣總深度為15公尺。
(二)依土壤驗證結果顯示,其土壤中8項重金屬濃度皆低於食用作物農地污染監測標準。
(三)經數據研判,該區土壤應完成污染改善,後續可進行場址解除列管作業。
陸、 列管場址管理及查核作業
於場址巡查時,主要針對改善進度落後之污染場址,了解其進度落後原因。通常建議污染行為人應與其委託之執行公司討論如何達成計畫進度。若污染場址改善進度仍然持續落後,若污染行為人應主動向環保局說明其原因及改善方式,同時建議環保局基於權責依程序辦理相關罰則。此外,是否有符合控制計畫書亦是查核重點。
一、異常說明:協同加油站土壤外運
協同加油站於民國105年8月中發生違反控制計畫書內容乙事。其說明如下:
(一)協同加油站於105年8月16日外運粉土質土壤(B3類)。清運車次為8次,總土方量約112立方公尺。
(二)根據所核定之控制計畫書內容第七章-污染控制目標及方法之內容說明「…開挖離地之污染土壤,利用土耕復育方式進行改善完成,並經認證實驗室驗證,確認其污染濃度皆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後,規劃土壤作為現地開挖區回填土使用,現地拆除之營建剩餘土石方,委託合法土資場作為再利用處理…」。因此,控制計畫書僅同意清運現地拆除之營建剩餘土石方進行外運處理,並未同意可清運場址開挖之土壤。
(三)此舉已違反原核定控制計畫書內容,將依土污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實施者未依第13條、第22條第1項、第3項或第24條第5項主管機關核定之控制計畫或整治計畫內容實施,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
柒、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宣傳(導)活動
本項工作為本年度之計畫重點,目前已舉辦則分為2場次特定對象法規宣導活動(軍事機關),以及12場次非特定對象之宣導活動;與2場次單位業務交流觀摩會外。
今年度舉辦文宣及短片徵評之工作,藉由文宣徵評之舉辦,提供環保局較多元之文宣品,使民眾經由淺顯易懂之文稿,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概念帶入生活中。
而今年之重頭戲為最重要為1場人才培訓及2場污染防治培訓育。其中人才培訓其成果非常豐碩,環保局長親身參與開幕期閉幕頒獎典禮,與小學員一同分享土水保育之經驗,落實土水環境概念從小做起,更深化整個宣導之成果。此外,環保局為加深學員們之印象,特別於會後,每人贈送一組「樂高監測井」,結合育樂、環保、新潮與時尚概念,讓學員大呼驚奇。
捌、 緊急應變作業
一、太保市梅花段9地號驗證工作
(一)本次土壤驗證結果,樣品數據皆低於食用作物污染管制標準。環保局可解除本場址列管作業。
(二)該場址之土壤重金屬鋅濃度仍有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監測標準,仍須對本場址進行定期監測,以利掌握濃度變化,達污染預防之精神。
二、水上鄉溪安段543地號驗證工作
(一)其土壤驗證結果說明如下:
1.土壤中重金屬「鉻」(386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50mg/kg),且深度為3~6公尺處。
2.另土壤中重金屬「砷」及「鋅」超過土壤污染監測標準。
(二)綜合上述說明,該非法棄置場址可能因污染改善深度不足或廢棄物未清理乾淨,導致深層土壤中之重金屬仍有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情形。
(三)該場址土壤驗證未通過,仍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應變必要措施進行列管,要求土地所有人再次執行污染改善。
三、太保市過溝段過溝小段土壤及底泥採樣工作
(一)農地採樣工作土壤中重金屬濃度,依分析結果顯示5個土壤採樣點皆未有超過監測標準之情形;揮發性有機物分析數據顯示,5個採樣點亦未有超過管制標準之情形;惟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於5個土壤採樣點中皆有檢出,可能原因為承岱公司原污水管線未接妥造成不慎滲漏所致,建議環保局要求承岱公司妥善管理污水管線,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二)鄰近承岱公司及過溝小段505-2地號農地之溝渠底泥,於本次進行採樣分析,根據數據顯示,底泥中重金屬鋅濃度於上下游方向皆已超過底泥品質指標上限值,另底泥中重金屬銅、鎳及鉛濃度則於上游位置超過底泥品質指標下限值。
(三)根據上述底泥分析結果,查詢該溝渠之所有權人,確認其非引灌用之水源,平日為區域排水使用,並無立即影響居民生活健康之因素,建議環保局要求該溝渠之相關所有人應清理溝渠底泥改善品質,並善盡後續定期清理維護之責。
玖、北回場址行政措施研擬
依據提送嘉義縣環保局北回場址後續行政研擬措施規劃之內容,將歷年採樣分析數據,使用Sufer程式模擬推估污染範圍,由圖形及數據顯示,北回場址範圍內濃度雖有削減,但污染情形確有外擴之情勢,建議相關行政措施如下說明:
就污染模擬推估,發現本場址污染物濃度有下降趨勢,但經污染濃度模擬後,發現污染物有向外圍擴散之趨勢,建議首要積極作為,應啟動北回段場址周界污染調查之規劃與執行,建議設置監測井2~3口次,釐清污染物擴散模式;土壤採樣點10~15點,主要針對場址各地號及外圍區域進行污染現況及範圍釐清;確保北回場址污染現況及後續管制作為之規劃。
拾、環境展費用移轉
本年度因環境展暫停辦理,由環保署發文至環保局進行經費轉移至宣導規劃,依據此項移轉經費,本公司規劃下列項目供環保局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法規宣導使用,預計於105年12月15日前提送至環保局。
一、民間地方信仰神明公仔鑰匙圈-設定為千里眼及順風耳,藉由兩尊神明公仔之一項說明守護土地,恪盡土地善良管理人之概念。
二、諸羅茶米蚵-兒童互動貼紙書,創新設計符合嘉義特有意象之精靈,分別為諸羅米、山珠露及牛奶蚵,各自代表嘉義山海及平原之意象,藉由趣味化的故事,引導孩童可以從書中獲得土壤及地下水保護之概念,並為嘉義縣獨特之宣導方式。
三、土地所有人之法規宣導會-為因應嘉義縣年度宣導概念(善良管理人),特配合嘉義縣各鄉鎮之土地所有人進行宣導工作,主要合作對象為嘉義縣內社區發展協會,使土水法規宣導可以落實於民眾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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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roject continues work in “Soil and Groundwater Investigation and Verification Project” of Chiayi county. Work contents include regular soil and groundwater monitoring work, monitoring well external appearance patrol 、 maintenance and repeal, gas station online declaration and on-site inspection, soil and groundwater pollution site supervision, verification and inspection, scope of pollution site broadening investigation, pollution verification on prosecutors care and public nuisance dispute and emergency response, advocacy and administrative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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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il pollution, groundwater pol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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