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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迅速處理公害陳情案件,有效化解環保紛爭,以提高民眾對於施政之滿意度,故委託執行本專案計畫,期可透過環保報案中心之運作、陳情案件受理後稽巡查、空氣污染陳情來源之檢測及不明空氣污染源定性分析等工作,達成源頭減案目標。本工作報告係撰寫各相關工作成果,亦蒐集分析歷年陳情案件建檔情資、陳情案件處理品質指標及環境背景資訊進行探討,主要成果摘要如下。
一、協助環保報案中心運作:投入充足之人物力資源,24小時全年無休受理民眾陳情案件,計畫期間共受理3,275件陳情案件。
二、受理陳情案件數明顯減少:每月平均受理件數自96年之高峰期994件/月減少98年之940件/月,再減少為99年之674件/月。
三、一再陳情案件比例提升:在環保局源頭減案之政策下,強化陳情案件處理及民眾滿意度調查及民怨撫平技巧,整體一再陳情案件比例自97年之3.7%,減少至98年之0.7%,計畫期間則再大幅減少至0.2%。
四、陳情案件處理效能:單一案件之平均處理時間由96年之0.89日/件、97年1.08日/件,提升至98年0.75日/件,計畫期間之處理時效僅需花費0.7天,時間的縮短比例為6.7%。
五、重大空氣污染源檢測、調查:針對屢遭民眾陳情之異味污染物來源執行10廠次入廠輔導、10點次周界空氣污染物採樣分析及10根次排放管道空氣污染物檢測。
六、不明空氣污染源掌握:藉由異味強度調查作業及不明空氣污染源(異味)定性分析,完成5處不明來源區塊之定性採樣分析作業。
本計畫歷經四個月之執行,經調查計畫期間之民眾滿意度與前兩年度同期相較,民眾滿意度有明顯上升的趨勢,調查結果為滿意以上等級,由97年同期之20.7%,逐年提升至98年62.4%,本計畫期間則再提升至81.5%,整體滿意度大幅上升且在不滿意度部分亦明顯下降至6.3%,顯示處理情形已可獲得民眾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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