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民間機構協力處理計畫
中文摘要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7 年6 月18 日訂定「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及聯防體系作業要點」,將台灣本島依地理位置分別成立北、中、南及東四區聯防體系。一旦因風災、水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影響,導致重大廢污水處理設施毀損、地上儲油槽滲漏、管線破裂或人為操作疏失、惡意偷排、偷倒廢(污)水、油品等行為,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時,各級主管機關除依要點規定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外,並可以依據規定,適時啟動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聯防體系,協助共同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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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及聯防體系作業要點 |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 經費年度 | 099 | 計畫經費 | 1920 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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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開始日期 | 2010/04/15 | 專案結束日期 | 2010/12/31 | 專案主持人 | 柳大雄 |
主辦單位 |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 承辦人 | 翁美倫 | 執行單位 | 海暉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果下載
類型 | 檔名 | 檔案大小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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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 中區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民間機構協力處理計畫期末報告定稿本.pdf | 14MB |
英文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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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關鍵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