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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99年度委託辦理臺南縣廢棄物處理廠(場)環境調查、監測及監督計畫-廢棄物管制分析及地下水監測分析等工作

中文摘要 一、計畫名稱: 99年度委託辦理臺南縣廢棄物處理廠(場)環境調查、監測及監督計畫-廢棄物管制分析及地下水監測分析等工作 二、執行單位:華門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三、計畫主持人:許仲景 四、計畫期程:民國99年10月23日至100年5月31日 五、計畫經費:新台幣3,885,000元整 99年度委託辦理臺南縣廢棄物處理廠(場)環境調查、監測及監督計畫-廢棄物管制分析及地下水監測分析等工作,有效查察進焚化爐或掩埋場之廢棄物有無夾雜應回收再利用之資源回收物、其他不適宜焚化或掩埋之廢棄物、有害廢棄物或未經核准進廠(場)處理之廢棄物,並對於違規者協助進行現場稽查告發處分作業,藉由廢棄物處理場(含已封閉場)之環境監測及垃圾資源回收廠垃圾進廠前成份分析,得探討其目前對於鄰近區域之環境衝擊,以有效掌握其污染源及污染程度,並了解垃圾中應資源回收物質之比例,藉由掩埋場總體檢及營運督導工作,協助營運管理單位對於廢棄物之管理管制作業,維護掩埋場之操作品質,提高政府之形象。 本計畫自99年10月23日開始執行至100年5月25日執行成果,總計完成廢棄物進廠管制目視檢查6,650輛次,目標達成率136.3%;廢棄物進廠管制落地檢查1,742輛次,完成率146.4%;完成垃圾進廠成份分析4點次,完成率100.0%;完成新營五期、鹽水二期、大內二期、官田、楠西等掩埋場廢棄物TCLP檢測合計10點次,完成率100.0%;完成地下水採樣100口井,完成率100.0%;完成廢棄物處理廠每月督導營運作業,完成率100.0%;辦理7場工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與完成掩埋場清查作業及1場次掩埋場總體檢工作。 目前台南市中除新營區及楠西區垃圾未進焚化爐自行掩埋外,其餘各區垃圾皆進焚化爐焚化;至100年5月25日進焚化爐執行機關垃圾車輛數共31,608輛次,執行目視檢查車輛數3,741輛次約佔垃圾車進廠數之11.8%;落地檢查車輛數877輛次約佔垃圾車進廠數之2.8%,其中目視檢查不合規定車輛數110輛次約佔稽查輛數之2.9%,主要含不可焚化及資源物質,要求資源物撿拾後進廠。 落地檢查不合規定車輛數10輛次約佔稽查輛數之1.1%,主要亦以資源物質為主,不可焚化及資源物撿拾後進廠,民營車輛目視及落地檢查不合格率分別為2.5%、2.7%;分析焚化廠底渣之平均含水率約21.2%,灼燒減量約3.73%;進焚化廠垃圾之高、低位發熱量實測值平均值分別為2075 kcal/kg及1839 kcal/kg。廢棄物TCLP採樣完成新營五期、鹽水二期、大內二期、官田及楠西場各2點次之採樣分析,萃出液各項重金屬皆低於事業廢棄物溶出試驗標準。各項工作成果如成果摘要表。 在地下水檢測部份,若以地下水污染第二類監測標準之ㄧ般項目(共計7項)作為觀察名單依據,若100年檢測數據中有超過4項數據高於監測基準值者,則列入觀察名單,如表3.3-5所示。則共有麻豆一期#1、東山二期#1#2、新營一期#1、新營三期#1、官田#2、將軍廣山#1#2、白河#3、學甲三期#1等10口井,佔總採樣井總數49口井之20.4%。其中又以麻豆一期#1、東山二期#1、五項最多,其餘為四項與三項。 比較近3年檢測數據,連續3年檢測值逐年增加,且100年檢測值高於監測標準者,如表3.3-6所示。共有新營一期#1(總硬度、氨氮)、白河#3(總有機氮)、後壁一期#2(氨氮)、後壁二期#1(氨氮)等4口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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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099 計畫經費 388.5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0/10/23 專案結束日期 2011/05/31 專案主持人 許仲景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陳國貞 執行單位 華門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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