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固定污染源空污費審查與揮發性有機物減量計畫
中文摘要 |
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00年3月22日至101年3月21日止,共計12個月。其中主要工作項目包括:空氣污染防制費收件、建檔、審查、查核與催補繳作業及核算、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查核與管理、臺中港區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清查及西碼頭實場生物濾床維護作業、揮發性有機物查核、減量輔導及各類宣導說明會等工作項目,各作業項目均已依工作規範完成,計畫執行成果摘要如下:
掌握1,161家空污費徵收對象,辦理99年第4季~100年第4季空污費審核、結算工作,共計SOxNOx空污費審查3,023件,VOCs空污費審查4,065件,結算發文4,866件;辦理空污費追補繳作業共計追繳新臺幣24,680,694元整及692家次之空污費現場查核。
每月定期完整備份連續自動監測資料庫及公私場所上傳原始資料,以確保監測資料完整;同時每日檢查上傳狀況,檢核結果每月彙整提交環保局備查。本團隊除每日檢核公私場所上傳資料之合理性及正確性外,亦定期統計分析公私場所之上傳率及有效監測時數百分比;完成辦理18根次之RATA稽查檢測及25根次之品保查核作業。
在特定行業別法規符合度查核方面,共計完成94家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共計31家不符,皆要求業者進行改善。港區倉儲業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為優先查核對象,本計畫依工作規範完成9家倉儲業之相關查核作業,並彙整清查清冊,以掌握倉儲業營運之動態資訊;同時要求業者於1、4、7及10月主動向環保局提報活性碳更換紀錄等相關資料,以檢視倉儲業者之活性碳吸附設備操作狀況。
持續辦理實場生物濾床的操作維護作業,並彙整計畫期間之相關運作數據進行揮發性有機物削減成效及經濟效益之探討,同時持續辦理生物濾床之推廣設置。在揮發性有機物減量工作方面,本年度共計達成10家公私場所之減量,原因包括降低原物料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及防制設備改善等,共計減量112.65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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