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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生活灰水回收再利用先期探討計畫

中文摘要 生活灰水為污染程度較低之污水,經適當分離後,極具回收再利用潛力。如何將灰水加以回收再利用,為一提升用水效益與減輕污染負荷之重要作法。本計畫工作包括國外生活灰水回收再利用管理資料收集分析、國外生活灰水回收再利用技術資料收集及比較分析、台灣地區生活灰水產生量推估及台灣地區生活灰水回收再利用之潛在機會與效益評估等項目。將彙整分析國外實施生活灰水回收再利用之管理及技術經驗,提出適合台灣地區推動之建議策略。 根據國外回收灰水經驗,美國亞利桑那州、加州,以灰水回收量的多寡作為是否申請許可證之依據;英國及澳洲則無灰水使用量的限制,而以灰水來源區分不同之灰水回收系統;日本水回收系統之個別循環方式與灰水回收再利用相似,都是以單一建築物為水回收再利用對象。就技術上而言,國外常見之灰水回收再利用系統可分為排水分流及處理系統,處理系統包含物理及生物處理系統;目前已有許多商業化套裝式灰水處理裝置。 綜合分析國外推動灰水經驗與我國各類灰水水質特性,本研究建議定義我國之生活灰水“係指一般生活活動中,來自洗手、盥洗、洗衣及任何使用於清洗目的之排水,但不包括來自廚房水槽(包含洗碗機排水)、廁所便器及接觸人體排泄物之排水。”作為後需推動之基準。在此定義下,推估台灣地區整體生活灰水產生量約為350萬CMD,再利用於廁所用水及家庭清潔用水均約為35萬CMD,潛在可用灰水量約為280萬CMD,顯示還有較大空間的灰水可再利用於其他用途。 台灣地區適合優先推動灰水回收再利用之區域分析,所應考量之因素應包括1.區域內社會大眾之認同意願;2.水資源供給受限及易缺水地區;3.每人每日用水量高之區域;4.下水道服務區或都市計劃區以外之區域。於推動策略上,建議考量(1)採小量分散式的回收再利用,以「節約用水」為推動核心;(2) 灰水回收再利用系統依來源分為「直接再利用」及「簡易處理」二類;(3)灰水回收之管理方式,以每日灰水產生量為分界;(4)灰水回收適合優先推動之對象與區域,建議以學校、軍中營舍、辦公大樓及集合式住宅或單一住宅為對象,就區域而言,以每人每日用水最高之縣市、水資源受限區域與高缺水潛勢區域,為建議優先推動地區;(5)灰水回收再利用之水質要求,依據「建築物生活污水回收再利用建議事項」之標準為規範。對於推動作為,建議研擬行政程序法「生活灰水回收再利用建議事項」,相關單位推行灰水回收再利用推動之依據。
中文關鍵字 灰水;回收再利用;管理與技術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EPA-100-G105-02-242 經費年度 100 計畫經費 945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1/12/22 專案結束日期 2012/08/31 專案主持人 莊順興
主辦單位 水保處 承辦人 林治宇 執行單位 朝陽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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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re-study of gray water reuse sustem in Taiwan

英文摘要
英文關鍵字 Gray water;Reclamation and reuse;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