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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00年度移動污染源稽查管制計畫,主要管理為機車部份其汽柴油車則由柴油車排煙檢測及油品抽測計畫辦理,本計畫自100年5月3日開始執行,積極執行合約內容各項業務,並符合合約規範,統計至100年12月31日止,各項工作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後。
本計畫於100年5月31日計畫初期,即辨理計畫執行人員職前教育講習,籍由課程之說明,使計畫執行人員熟悉各項工作之內容及職掌,使人員可勝任各項執行作業並互相配合,提昇工作品質及成果。
為提升本使用中機車納管比率,本計畫執行使用中機車未定期檢驗巡查作業及機車車牌稽查辨識系統作業,總計完成未定檢機車稽查14,848輛次,回檢10,308輛次(回檢率為69.42%),每月按時由環保署所提供之定期檢驗通知未到檢名單進行篩選篩選後後寄發未定檢機車通知公文,共篩選寄發16,556件未定檢通知公文,(偏遠鄉鎮未定檢及戶外服務公文通知寄發1,800件),回檢4,551輛次,總計回檢14,859輛次;另針對告發處分未繳款案件,辦理處分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處之作業,截至100年12月31日止移送共完成108件。完成設置移動式機車排氣檢驗站乙站;提供偏遠區域、公務單位、宣導活動現場或機車流量密集處等適當地點,進行戶外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服務活動24場次,共計服務檢驗878輛次。透過以上稽查、宣導及公文通知到檢方式,有效提昇使用中機車納管比率。100年1月至11月南投縣機車排氣定檢到檢率分別為72.51% (回歸車籍)及62.12% (依定檢站),於22縣市排名分別為第5名及第10名,平均定檢到檢率為67.32% (平均值) 於全國22縣市排名為第9,以中部空品區排名為第1名,另以「縣」來排名則為第1名。
計畫自100年5月起持續協助南投縣環保局辦理民眾檢舉高污染之虞車輛獎勵相關作業,並於100年6月1日、100年6月15日、100年6月29日、100年7月13日、100年7月20日、100年7月27日、100年11月25日、100年12月1日、100年12月7日及100年12月14日召開十次民眾檢舉烏賊車案件審查會議。
在機車排氣檢驗站查核管理方面,71家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3季共3次評鑑查核作業;機車排氣檢驗站標準氣體比對查核2場次;完成2場次實車標準檢驗程序查核、辦理完成2場次機車排氣檢驗站教育訓練、1場優良機車排氣檢驗站表揚大會及1場次機車定檢業務聯繫會議。
為有效提升本縣之定檢到檢率及推廣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與潔淨燃料,每半年舉辦一場次舉抽獎活動,已辦理完成2場次,共抽出1,055個獎項;配合縣內大型活動舉辦2場小型宣導活動及1場大型宣導活動;另透過有線電視台跑馬燈及轄區內電子看板宣導機車定檢、老舊車輛淘汰及低污染車輛與潔淨燃料推廣使用、低碳運輸專區及交通運輸管理措施推動及電動機車或電動汽車電池交換營運等宣導訊息。
依環保署提供之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削減量係數推估,統計100年1月至12月,污染物排放削減量在NMHC部份為61.6噸/年、在CO部份為312.56噸/年。
本計畫之執行經費,採用「總包價法」方式,經議價後為陸佰捌拾肆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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