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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新竹市揮發性有機物及餐飲業稽查管制計畫

中文摘要 計畫自100 年2 月25 日至100 年11 月30 日完成科學園區之稽巡查共計121 家次(巡查51 家次、稽查45 家次、陳情25 件),巡查51家廠商VOCs 排放量全年總計138.86 公噸,排放量前三名廠商分別是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8 廠(13.09t/year)、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76 t/year)、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1 廠(10.571 t/year)。排放管道末端VOCs 定性定量檢測作業6 根次, 各廠排放主要物種為乙稀+乙炔+乙烷、丙烷、乙醇、丙酮及異丙醇; 科園排放管道(NMHC)檢測16 點次, 皆未超出法規標準值。園區周界完成6 點次VOCs 定性定量, 主要為丙酮、間/對二甲苯、乙烯+乙炔+乙烷、異丁烷及甲苯。煙道臭味閥值分析結果顯示, 丙酮、甲苯、氯苯、2,2,3,3,-四氟-1-丙醇、異丙醇為最主要成分; 經常陳情區, FTIR 周界檢測作業顯示最常出現之污染物為氨、一氧化碳、甲醇、一氧化二氮。FTIR 煙道檢測主要物質為全氟己烷、四氯化矽、丙二醇甲醚、六氟化硫。餐飲業巡查業705 家次, 已執行陳情案件及再陳情共187 件, 陳情案件衍生複查298 件,陳情案件主動稽查16 件,已進行相關處份作業及後續輔導改善, 共501 件餐飲陳情之文書資料檔案建置。陶板屋新竹北大分公司異味官能測定檢測值為55, 已予以處分。加油站完成109 家次之稽巡查作業,針對有缺失之加油站進行輔導改善。加油站汽油比測試(A/L Ratio test)及油氣管線密閉性測試10 家次, 全國明湖及台亞中山加油站有油槍不合格情形, 均已完成改善及相關行政程序。20 點處油品含硫份與芳香烴檢測檢測結果皆未超過法規標準。於100 年4 月8 日舉辦「加油站油氣回收法規及檢測維護要點說明」,100 年6 月30 日舉辦「高科技產業VOC 廢氣監測與控制技術暨空氣污染防制法規說明會」說明會,並於會中發放不強迫加油宣導品。園區陳情案件共25 件,主要陳情地點為研新一路及力行路路段, 其他零星分布於金山一街、靜心湖、工業東一路等地區,其中晶元光電8 廠許可證變更中,P002~P005尚未同意試車, 依規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不應進行操作, 已違反空污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並開立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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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100 計畫經費 9755.4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1/02/25 專案結束日期 2011/12/31 專案主持人 劉暐廷
主辦單位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何昭瑛 執行單位 富聯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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