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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計畫目標主要針對臺中市轄區內執行機車定檢之宣導與管制,以達成民眾了解機車定檢相關政策及樂於接受檢驗,進一步有效管制移動源排放之污染,繼而達到全民共同維護空氣品質獲得改善之目的。
計畫執行期程自簽約日100年3月24日起至101年3月23日止,統計期程自100年3月24日至101年3月23日,已執行12個月。整體工作完成度達100.0%,有關本計畫之各工作項目完成數量及達成率,詳如表1所示,在未定檢機車管制作業共計執行25個行政區,以車牌辨識作業執行量最大,共計辨識718,908車輛數,其中未定檢機車占10.4%,本市占7.8%、外縣市占2.6%,經通知後回檢率為75.5%,為加強機車停放集中區的管制,針對特定園區及校園區域執行未定檢機車巡查作業共計執行411家次,未定檢機車數為5,323輛次,經通知後回檢率達87.5%,未定檢機車攔查作業共計攔查3,452輛次,未定檢機車443輛次,經通知後回檢率達89.2%。在高污染機車管制作業,路邊不定期攔檢作業共計攔檢2,056輛次,其中不合格車輛數為403輛次,經通知後複驗合格率為88.1%,停車熄火宣導作業共計宣導2,386輛次,並完成轄內各級學校校車司機宣導作業,路邊烏賊車查核作業,共計查核331輛次,辦理烏賊車照片複審會議178場,針對民眾陳情有污染之虞之烏賊車逕行通知並要求於期限內進行複驗。並委託臺中市轄區內汽車代驗廠55家,執行汽油烏賊車代檢作業。經各項稽查管制及烏賊車複驗通知後,針對未依規定進行機車排氣定檢或複驗遭到處分告發案件,總計2,067件。
在其他工作執行成果,新聞稿共計提供24篇,透過網路通訊媒體發布電子新聞稿、平面媒體共計16篇,各大專院校、區公所、公務機關、醫院等單位之LED跑馬燈進行機車定檢宣導標語播放作業,共計完成30處之查核作業,每季提交1式交通管理措施彙整報告,並針對臺中市大眾運輸及轉乘滿意度進行問卷調查及配合環保署執行車速調查作業。
針對本年度計畫執行成果進行量化成效統計推估,依車籍統計到檢率達80.4%、依定檢站統計到檢率達87.6%,使用中機車納管比例經統計為85.4%,針對空氣污染排放減量成效,老舊機車汰舊、不合格機車調修排氣複驗合格、路邊攔檢不合格機車調修複驗合格及大眾運輸使用人次年增數等,共計減量SOx為0.4公噸/年、NOx為88.5公噸/年、CO為2,259.0公噸/年、PM10為16.6公噸/年、NMHC為692.6公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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