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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旨在建置本市空氣污染指紋資料並輔以輔導減量,執行方式參考環保署「潛在高風險工業區污染管制篩選準則及指紋資料建置方法」並依「易致空污突發事件之高風險工業區風險潛勢評估手冊」優先進行本市屬經濟部工業局列管之「土城工業區」、「樹林工業區」、「林口工業區」、「五股工業區」及「瑞芳工業區」空氣污染指紋資料建置作業,建置方法除先進行高風險潛勢名單篩選、進廠查核外,並以光學遙測技術(OP-FTIR及CC-FTIR方法)及配合排放管道或周界VOCs與臭味物質之成分和濃度分析(NIEA. A715.14B、NIEA. A701.11C)後將監(檢)測分析結果匯入本計畫建置之污染指紋資料庫,以因應空氣污染緊急應變事件時,可即時篩選出可能之污染源。本市敏感區位或民眾陳情區位亦一併納入監(檢)測規劃對象。
首先,依據行政院環保署「易致空污突發事件之高風險工業區風險潛勢評估手冊」進行計算,土城工業區風險潛勢值(RP)為58.5,屬五大工業區中最高值(中度風險),而風險潛勢值(RP)最低為瑞芳工業區6.25(低度風險),其他工業區風險潛勢值(RP)依序為五股工業區(中度風險:54.8)、樹林工業區(中度風險:44.8)及林口工業區(中度風險:42.1)。而由各工業區顯示,土城工業區中度風險為最多有5家,其次為樹林工業區3家,林口工業區1家,另五股、瑞芳工業區則無高、中度風險製程,其中五股工業區主要行業別為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電腦通信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及塑膠製品製造業等;而瑞芳工業區,其主要行業別為機械設備製造業、電力電子製造業及其他雜項製品製造業等,為風險指標較低之傳統行業別。其中使用物種包含:甲苯、鹽酸、丙烯睛、丁酮、乙醇、乙酸乙酯、丁醇、二氯甲烷等8種。風險製程中原物料使用前三大分別為鹽酸、甲苯及乙醇。
彙整工業區排放管道檢測結果顯示,土城工業區主要排放物種為乙酸丁酯、乙醇、二硫化碳、2-甲基戊烷及3-甲基戊烷等5種;林口工業主要排放物種為環己烷。另由排放濃度顯示,土城工業區中為菲力工業(股)公司第二工廠為最高,所排之放污染物為2-甲基-1-丙醇最高為29,900 ppbv,其次是環己酮為19,600 ppbv;林口工業區中為大穩實業(股)公司為最高,所排放之污染物為環己烷最高4,460 ppbv;樹林工業區中為聯賓塑膠(股)公司為最高,所排放之污染物為異丙醇最高28,900 ppbv,其次是乙酸乙酯為9,450 ppm;五股工業區中為勇豪興業有限公司五股廠為最高,所排放之污染物為乙酸乙酯最高8,030 ppbv。另由管道檢測結果顯示不同製程別其特徵污染物均有差異,如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其特徵物種為乙醇、丁酮、二硫化碳及二氯甲烷;凹版、平板印刷作業程序其特徵物種為乙酸乙酯、丁酮、丁醇及甲苯,且甲苯(21ppb)、乙醇(49ppb)嗅味閾值偏低均易造成民眾陳情。
此外,亦配合進行陳情區位監檢測作業(如:北大特區,鶯歌鳳鳴國小及林口國小等),監測結果顯示「北大特區」確實受鄰近污染源影響(如:土城工業區及柑園地區等),其中「柑園地區」污染源包含瀝青業、染整業及塗裝業,其特徵物種為苯、甲苯及丙酮。另外「林口工業區」自98年起陳情次數最多三家工廠監測結果顯示,其造成異味污染物種為乙醛、二硫化碳及甲苯。
由上述相關監(檢)測資料已完成開發一結合地理資訊系統之指紋資料庫,並將本計畫之查核檢測資料建置入資料庫中。
本計畫規劃建置自動採樣系統及簡易氣象站,以利空污事件發生時能發揮即時採樣之功能。評估新北市工業區風險潛勢推估以土城工業區最高,其中以土城工業區管理中心位於工廠與社區交界處,故工業區管理中心頂樓為設置規劃首選。其中北大社區中『桃子腳完全中小學』(三峽區學勤路)位於北大特區東側,如盛行風向為東風或東北風時,則該位置正處污染源(土城工業區及柑園地區)下風處,故若發生空氣污染事件則可於第一時間完成採樣分析作業,以釐清污染物種,故該校為評估設置地點。依環保署「易致空污突發事件之高風險工業區風險潛勢評估手冊」之評估結果,並參考98年度「環保署/國科會空污防制科合作計畫」加強工業區空氣污染預防、減量及應變管制對策研究計畫,規劃使用之即時線上分析監測設備,包括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離子分子反應質譜儀(IMR-MS)及開放路徑傅利葉轉換紅外光譜儀(OP-FTIR)為主要考量,並搭配氣象站。
依公害陳情系統篩選屢遭陳情及環保署考評林口工業區之公私場所,分別為勝機企業(股)公司、大穩實業(股)公司及榮昱印製廠(股)公司。上述3家公私場所自98年7月份起開始遭民眾陳情,99年度陳情數量以勝機企業61次為最多,其次為榮昱印製廠49次及大穩實業45次,其中被告發次數包含勝機企業(股)公司3次及大穩實業(股)公司6次,因此本計畫將此3家公私場所列為輔導對象。其中勝機企業因於100年6月完成洗滌設備後端新設靜電集塵器及吸附設備,故陳情件數明顯改善,另依99年與100年10月份同期比較,陳情件數亦明顯下降,顯示異味情形應已陸續獲得改善;榮昱印製廠已將油墨改以VOCs含量低於20%之環保型油墨,並預計於100年12月完成集氣方式改善。
本工作團隊於計畫執行之初即依環保署「空氣污染事件緊急應變標準作業程序」建置本市之「空氣污染事件緊急應變標準作業程序」,其重點工作項目包含(一)接獲通報、(二)啟動機制、(三)成立緊急應變中心、(四)相關局處應變工作重點、(五)事件解除及(六)檢討報告共六部份。實際空氣污染緊急事件發生類型大致上可分為下列三種情境:1.已知污染源之空污事件、2.未知污染源之空污事件、3.複合性災害衍生空污事件。本計畫於99年10月7日於南亞科技公司三廠辦理之演練情境即屬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伴隨空氣污染事件發生(屬類型3),而100年8月18日於新店垃圾焚化廠辦理之演練情境即屬已知污染源之空污事件(屬類型1)模擬演練。於執行期間並未發生空污突發緊急事件,但仍常備Canister鋼瓶及OP-FTIR設備,並已規劃完成本公司及環保局趕赴工業區之最佳路線以抵達現場協助相關應變作業。
此外,本計畫利用美國環保署之Other Test Method 10(簡稱OTM-10)並結合輻射型光徑煙流分佈(Radial Plume Mapping,簡稱RPM )技術之應用於逸散性污染源的評估。監測推估儲槽逸散量與儲槽年許可逸散量進行分析比對,儲槽T101&T103(冰醋酸)監測推估結果約為該儲槽年許可逸散量的2.3倍,但儲槽T105 (對二甲苯)比對結果其值差異較大。依據文獻資料其監測推估結果約為VOCs實際逸散量之5~100倍,其推估差異原因可能為(ㄧ)鄰近儲槽干擾及(二)是否低估儲槽年許可逸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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