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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後高屏溪沿岸揚塵環境清理計畫

中文摘要 摘要 一、推動道路認養制度   本年度輔導高屏溪11處16個河川疏濬工程廠執行砂石運輸路線道路認養作業共認養5個路段,認養道路計有里港鄉高屏103線江南巷、里港鄉高屏103線中華路、里港鄉定遠路、高樹鄉屏3線、鹽埔鄉豐年路等5路段,認養道路長度19.79公里。另輔導高屏溪砂石場執行道路認養聯合或個別認養共5路段,認養總長度為16.5公里,統計至11/30為止,本計畫推動高屏溪河川疏濬工程廠商及高屏溪砂石業業者進行道路認養,洗掃街長度,分別為5006.7km及2496.2km,總計7506.9㎞。依據環保署推估公式計算,執行洗掃街的TSP削減量為103.5公噸,PM10削減量為19.5公噸。 二、疏濬工程裸露地揚塵調查   截至11/30為止總計巡查件數為210件,工作進度達105作。在210次調查作業中,有8處13次疏濬工程工區裸露地目視有車行揚塵情形,本計畫依權責橫向聯繫通報「營建工程污染管理發展計畫」加強輔導污染改善,並於聯繫通報後7-10天內執行改善情形調查,各工區裸露地揚塵複查後均能夠落實灑水及道路沖洗改善車行揚塵情形。 三、疏濬工程道路街塵負荷檢測 截至11/30為止,本計畫執行高屏溪11處16個河川疏濬工程,7條周邊運輸道路街塵負荷檢測,分別為台3線里港段(里港大橋西端過江路至中和路)、里港鄉高屏103線江南巷、里港鄉高屏103線中華路、里港鄉定遠路、高樹鄉台22線、高樹鄉屏3線及鹽埔鄉豐年路等,共完成90筆採樣及分析資料。在完成的90路段(次)道路街塵負荷檢測中,有51路段(次)為C級髒污等級,有39路段(次)為B級髒污等級。整體街塵負荷量介於2.3-139.5g/m2,平均街塵負荷量為24.4g/m2,顯示道路街塵負荷量相當高,易造成車行揚塵及砂石車易將路面粉塵帶至一般道路上。各月份檢測值以3月份街塵負荷量最高,11月份則為3月至11月份期間最低的月份,顯示本計畫執行砂石場及河川疏濬砂石車管制成效顯現。 四、疏濬工程裸露地揚塵改善協商座談   本年度完成辦理6場疏濬工區裸露地揚塵污染協談作業,執行日期及疏濬工程分別為3/21「高屏堰至曹公圳河段採售分離」、4/8「荖濃溪里嶺大橋上游河段採售分離」、4/18「荖濃溪里港大橋下游疏濬作業土石標售工程」、4/28辦理2場「荖濃溪里港大橋上游疏濬作業土石標售工程、荖濃溪高美大橋下游河段疏濬作業土石標售工程」等兩場及5/10「隘寮溪振興河段疏濬採售分離計畫」等。 五、砂石場裸露地調查與空品區規劃   本年度完成高屏溪流域54家砂石場廠區裸露地調查,總裸露地面積為108,905m2。各廠裸露地面積介於233m2至8640m2,廠區面積愈大,裸露地面積相對越廣。另完成16家砂石場小型空品淨化區規劃設計,本計畫與業者溝通規劃設計內容並完成設計圖定稿作業。另推估16家砂石場裸露地完成綠美化後,TSP削減量為1.20公噸。 六、砂石場稽查管制與輔導作業 本計畫共列管67家砂石場,其中運作中為52家、暫時停工有15家。年度砂石場稽(巡)查作業目標為300處,自100年3/1至11/30止總巡查件數為386件,工作進度達128.7%。自4月份至11月30日止,輔導砂石場符合管理辦法之符合率,在本計畫持續性積極執行逐場輔導後,查核管辦符合率由3月份0%、4月份23.5%、5月份22.2%、6月份61.4%、7月份34.2%、8月份28.6%、9月份39.6%、10月份54.6%、11月份提升至86.7%;缺失記點數由3月份482點、4月份360點、5月份392點、6月份134點、7月份164點、8月份174點、9月份222點、10月份106、11月份點降至40點。 列管67家砂石場廠區砂石原物料總堆置量約為781.38萬噸,其中以里港鄉堆置量居首,達約439.18萬噸,佔總堆置量55.48%;堆置量次高為高樹鄉約279.13萬噸,佔總堆置量31.33%;堆置量第三高鄉鎮為鹽埔鄉約51.575萬噸,佔總堆置量9.61%;原物料堆置大部分分佈於上述三個鄉鎮,其他包括新園鄉等7個鄉鎮堆置量約為11.303萬噸,僅佔總堆置量3.58%。 七、砂石車路邊攔檢及攝影跟拍作業   本年度執行12次路邊攔檢作業,符合率介於0%至100%,整體符合率平均值為52%。執行嚴重違規砂石車完成取締告發3件,另輕微違規砂石車均完成提報環保局行文運輸公司加強督導改善。而為了加強嚇阻疏濬砂石車違規行為,並提升本項工作執行成效,本年度本計畫協調疏濬單位提供管制哨監視器攝影記錄內容,由本計畫執行查閱未落實覆蓋防塵網車輛,並行文運輸公司或砂石車所有人,於8/23召開「違規砂石車駕駛法令再教育會議」。另一方面,亦協商里港鄉部分砂石場,配合提供廠區外監視器攝影記錄內容供本計畫查閱聯外道路砂石車車斗覆蓋防塵網情形。本年度透過上述措施,督促砂石車駕駛不再有僥倖心態,落實覆蓋車輛防塵網,降低砂石車運輸道路污染源及車行揚塵情形。 八、高屏二縣市聯合稽查作業 本年度高屏溪疏濬期間分別於3/9、4/28、5/30、6/3執行四次聯合稽查作業,其中執行2次處分,執行頻率符合高屏溪流域河川疏濬工程執行期間1次/月之規定。 九、辦理宣導說明會與新聞發佈 本年度於6/28辦理「河川疏濬及砂石場空品淨化區說明會」及「道路認養作業示範推廣宣導會議」等會議。另本計畫8/23增加召開1場「砂石車違規行為人再教育會議」。本年度計畫執行期間於6/28及8/23宣導會議前完成發佈計2則新聞稿。 十、配合環保署重大政策施行   本年度分別於3/9、4/28、5/30、6/3執行四次聯合稽查作業,其中執行2次處分,執行頻率為高屏溪流域河川疏濬工程執行期間1次/月。 十一、檢測作業 (1)完成10家TSP檢測,測值介於97μg/Nm3至477μg/Nm3,均符合法規標準值500μg/Nm3。 (2)執行3處疏濬工區裸露地落塵檢測,包括「隘寮溪高樹大橋下游至匯流口河段售分離」,落塵量測值介於5.1~19.0公克/平方公尺/月之間,各採樣點平均落塵量介於5.4~18.6公克/平方公尺/月之間。「里港鄉公所辦理荖濃溪里港大橋上游疏濬作業土石標售工程」,落塵量測值介於4.9~19.6公克/平方公尺/月之間,各採樣點平均落塵量介於5.5~18.60公克/平方公尺/月。「高屏堰至曹公圳河段採售分離」,落塵量測值介於4.7~10.7公克/平方公尺/月,各採樣點平均落塵量介於4.9~10.2公克/平方公尺/月。 (3)完成10家砂石場之柴油機具油品含硫量取樣稽查檢測,分別於5/5、5/12、6/3、6/10、9/29及9/30取樣稽查檢測工作,檢測結果10家測值介於<20~29ppmw,均符合法規標準值50ppmw。 十二、推動村里長污染巡檢與通報機制   完成訪談疏濬工程所在地村里長計有10村里(次),鼓勵協助通報有關河川疏濬及砂石場作業逸散性粒狀污染源之巡檢及污染通報工作,並登錄於綠網中,截至11/30止已完成污染通報15件次,本計畫亦執行污染源查核,並回報村里長查核狀況。另針對污染通報績優之村里長於11/7日於環保局局長室由局長親自頒發獎牌乙面以茲鼓勵。 十三、排放量與削減量   100年3月至11月總計列管67家砂石場TSP排放量7,156.3公噸,平均795.1公噸/月,推估年總排放量約為9541.7公噸/年。本年度砂石場(廠)之削減量來源,主要為輔導廠家加裝污染防制設備。自3月至11月為止總計砂石場作業TSP削減量為348.4公噸,平均每月TSP削減量為38.72公噸。
中文關鍵字 砂石,河川疏濬,道路洗掃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100 計畫經費 2865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1/03/01 專案結束日期 2011/12/31 專案主持人 曾聰億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蕭智元 執行單位 康廷工程顧問企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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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100年汛期後高屏溪沿岸揚塵環境清理計畫-期末定稿本.pdf 6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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