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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臺中市固定污染源許可管制及資料庫管理計畫

中文摘要 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00年4月21日至101年4月20日止,共計12個月,主要工作項目包括:資料庫維護更新與管理、執行許可制度、執行排放量網路申報審核及各類宣導說明會等工作項目,各作業項目均已依工作進度規劃期程進行,各項工作成果摘要如下。 本年度許可審查作業延續ISO9001及為民服務精神,持續落實許可前查、督測及核證前的協商,同時自100年6月起採簡訊方式通知申辦進度,供業者即時掌握退補件狀況,有效縮短補正日數,平均補正日數11.30日較去年19.14日顯著縮短。同時,完成500製程許可查核,不符合率為45.0%,查核不符合者計201件完成改善,改善後之許可證整體符合率達95.2%。 資料庫清查更新部分,計完成766家清查建檔作業,清查後其中有738家公私場所屬於有污染排放行為且需持續列管之固定污染源,停工、暫時停工或無污染製程者計28家,清查結果皆已於固定源資料庫中更新修正。清查結果顯示,約有六成的工廠產能上升,四成左右的工廠產能下降及3.65%工廠停工歇業,其中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一氧化碳清查更新後排放量增加,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則較清查前下降。 TEDS7.1與固定源清查資料庫比對結果發現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排放量接近,但粒狀污染物及揮發性有機物差異較大,其差異和TEDS資料庫中部分污染物排放量重複計算或係數選用不適當有關,其中TEDS清冊中巨力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里廠粒狀污染物排放量高達2,171公噸/年,差異最大。許可排放量、申報排放量與空污費排放量比對結果顯示三種排放量中以許可排放量最高,申報排放量與空污費比較部分,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差異較小,而揮發性有機物差異相對較大,主要和估算基準不同有關。 配合環保署推動三級防制區既存固定污染源減量改善至二級防制區行動計畫工作重點,於100年6月辦理說明會確立排放量回收原則,並藉由許可證展延時機進行容許排放量重新核定作業,計畫執行期間計已回收粒狀物206公噸、硫氧化物147公噸及氮氧化物429公噸。同時,藉由推動減量工作,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分別達成166公噸及74公噸減量。
中文關鍵字 許可;固定污染源;申報排放量;清查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100 計畫經費 1760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1/04/21 專案結束日期 2012/04/20 專案主持人 卓啟弘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趙重周 執行單位 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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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101臺中市許可期末正式報告.pdf 1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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