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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利用法子法研訂及相關法案檢討修訂專案計畫

中文摘要 為使資源循環利用法順利完成立法程序,並降低實施後對業者及相關主管機關所造成之衝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擬委託執行「資源循環利用法子法研訂及相關法案檢討修訂專案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冀藉彙整資源循環利用法於立法審議階段之相關說帖與意見,並參酌各界對該法之意見與回應,據以研擬資源循環利用法及相關子法草案條文。其次,透過檢討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及相關子法與解釋,並針對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之疑義予以解釋,檢討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規鬆綁之可行性。 另因過去有少數不肖業者以規避環保法規降低內部成本,本計畫將蒐集歷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責之法院判例、司法見解等,研析移(函)送檢調機關偵辦處理原則,並據以研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基準及不當利得之加重裁罰作業要點。 此外,為使法案制定更加周全,本計畫將廣蒐國外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法規,並比較其違法裁量方式、罰度及考量重點以為參酌。為避免新舊法過渡時期之執行於法無所依傍,本計畫亦將研擬資源循環利用法與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之新舊法之過渡相關規定、配套措施及過渡執行方式,並辦理10場次以上之專家學者諮詢會,務使資源循環利用法及相關子法更符時需。而未來環境資源部成立後,本計畫亦將協助檢討及修訂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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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EPA-101-H102-02-131 經費年度 101 計畫經費 384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1/12/30 專案結束日期 2012/12/31 專案主持人 李嘉宜
主辦單位 廢管處 承辦人 楊智閎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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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EPA101H10202231.pdf 1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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