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桃園縣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暨責任業者及販賣業者管理重點稽查取締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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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落實資源回收體系上游責任業者登記、申報、繳費之執法公平性與一致性與下游販賣業者回收管道之暢通,及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及物業整合管理工作計畫,訂定「101年度桃園縣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暨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管理重點稽查取締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委託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助執行計畫工作項目,編制計畫經理一名,四名助理工程師及一名駐局工程師派駐環保局共同推動本計畫。
本計畫執行期程為自簽約日101年3月29日至101年11月15日止,約8.5個月。主要工作為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工作,輔導查核列管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依法應盡權利義務,協助彙整審查興辦事業計畫書及回收處理業相關審查工作資料,及辦理相關資源回收輔導與宣導業務,統計至11月30日止量化成果說明如下。
(一)辦理6場次「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及回收處理業者之宣導」相關法令及稽查要點說明會,分別於4月27日、5月7日、5月10日假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101會議室,5月2日假龍潭鄉公所大禮堂,5月15日假中壢市公所會議室,5月17日假平鎮市公所大禮堂等完成會議辦理,累計332人參與會議。建議未來相關法令宣導說明會辦理方式,除以政令宣導方式講習,可增加業者現場說明執行經驗與實務作業可建議改善方式。
(二)辦理執行機關稽查人員教育訓練四梯次,分別於5月21日、5月22日及5月28日於石門山勞工育樂中心辦理3梯次,第4梯次於6月11日、6月12日及6月29日於回饋設施及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辦理補訓梯次,教育訓練課程分為講習與測驗兩部分,總計參訓人數達454人。依據評分結果發現仍有近60%的人員對於實務操作不甚熟悉,建議針對稽查人員教育訓練作業規劃定期回訓或是累計學習時數方式,以鼓勵稽查人員自主性增加訓練頻率。
(三)結合物業管理單位辦理社區講習宣導活動於7月17日及7月19日分為2場次至新北市新莊區揚名學園及大豐城市源點進行觀摩講習。有關社區講習宣導作業除了現場觀摩,建議可以座談會方式辦理,邀請本線及其他縣市推動環保作為或總體營造績優的社區代表,進行經驗分享與心得交流。
(四)推動社區、村里或大廈資源回收站形象改造與物業整合之連鎖經營示範工作,於簽約後1個月內(101年4月27日)提交示範回收站篩選原則至環保局核備。9月提報篩選名單27處作為形象改造示範點,其中篩選5處村里回收站整編輔導10位個體業者協助分類回收作業。本縣累計至今年已補助輔導形象改造回收站116處,經追蹤作業後發現營運不佳、業務交接、回收物不足等皆是回收站常面臨的難題,建議未來補助對象可針對社區或清潔隊提出轄內需要改造的回收站名單,讓補助形象改造可以在民眾生活中發揮最大效益。
(五)協助辦理「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資料彙整及進度追蹤,統計至11月30日共計彙整追蹤144件興辦計畫書案件,其中56件為核准後取得回收業登記證,19件為審核通過但未超過一年,29件為審核通過但超過一年無完工,36件審查未通過逾期未辦理申請,10件為已駁回案件。
(六)協助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登記申請相關審查作業,統計至10月30日共計協助彙整追蹤176件申請案件,其中有回收業106件,處理業70件。
(七)販賣業者稽查輔導作業,統計至10月30日彙整13公所稽查成果為2,670家,及本計畫完成現場稽查輔導販賣業者1128家,統計本縣列管業者為4,689家。
(八)責任業者查核輔導成果包含協助辦理年度環保署函請案件78件;協助辦理其他縣市移請案件辦理86件;主動查緝轄內賣場違規責任商品計100件;覆核轄內公所年度提報案件598件,核可件數436件,不符退件160件。協助辦理環保署函請案件「未按期申報」部分除了該期零申報,按稽查作業原則不予處分,輔導限期改善;「營運不明」則為業者已搬遷或停工歇業未向環保署申請變更。在環保署函請案件辦理結案期程統計,未登記案件平均為15日可完成現場稽查回覆,「未按期申報」及「營運不明」的部分則約為30日。其他縣市移請案件中的「未標示回收標誌」案件,於現場查核作業時未發現違規事實,可能為商品運送途中黏貼的標示脫落或標示於外包裝盒,或回收標誌標示或輸出模造於不易辨識的位置等,皆屬無法告發辦理結果。
(九)配合辦理廢潤滑油解除列管後流向管理,自101年6月起配合101年廢潤滑油解除列管後續輔導查核工作計畫,針對列管產源124處機車行進行基本資料及廢潤滑油回收貯存情形、交付流向、簽訂合約、紀錄保存及查核等。
(十)辦理本縣轄內回收處理業(含已登記及未登記)、資源回收場(站)基本資料、村里回收場(站)之營運狀況暨歷年列管拾荒個體戶資料彙整及更新維護作業,統計至10月30日,回收業93家,處理業21家,無登記回收場233家,村里社區164家,個體業者559位,完成巡檢回收場184家,個體業者528位,社區回收站138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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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資源回收、形象改造、責任業者、販賣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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