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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針對臺中市 PM2.5污染特性進行全面調查分析,並解析污染貢獻源比例,最終目的以提出有效改善本市 PM2.5之措施,並建議實施優先順序,提供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PM2.5 管制措施施行參考。計畫執行期程為101 年02 月29 日至101 年12 月1 日。
目前臺中市PM2.5直接排放的年排放量約11,485公噸,點源方面排放以電力業最大,次為鋼鐵業。線源方面排放以柴油大貨車最大,次為自用汽油小客車。面源方面則以車行揚塵量最大。在各項減量措施進行下,預估臺中市 105 年PM2.5 直接排放約 10,487 公噸/年,110 年約 10,798 公噸/年。
PM2.5垂直向採樣在台中盆地南面一帶進行,結果顯示在68公尺高度PM2.5濃度變化不大,濃度介於23~32μg/m3,而離地11公尺高的大里區公所PM2.5濃度高低變化大,濃度介於28~67μg/m3。
PM2.5平面同步採樣四批次案例中,3月份曾監測到高PM2.5濃度,且濃度分佈由沿海向山區及屯區遞增,該案例採樣期間屬高壓迴流天氣型態,探空氣象監測到夜間近地面逆溫現象最明顯,是導致高濃度PM2.5的成因。
10條高交通量道路旁 PM2.5 採樣顯示假日濃度平均45.0μg/m3,非假日濃度介於平均69.1μg/m3,兩者相差約20μg/m3。
CMB模式分析顯示衍生性PM2.5占52.3%,原生性約48.7%,而原生性 PM2.5由移動源直接排放占25.5%,由固定源及自然直接排放總合占22.2%。據此,固定源及移動源前驅污染物減量比重應最高,次為交通源直接排放減量,再次為固定源直接排放之減量。
CMAQ模擬結果顯示臺中市 PM2.5中硫酸鹽主要貢獻源為中部空品區占41%、北部空品區占37%。硝酸鹽主要貢獻源為中部空品區占41%、北部空品區占33%。氨鹽主要貢獻源依序為中部空品區占64%、竹苗空品區占23%。總之,PM2.5 屬於區域性問題,區域性的減量才能有效見到改善成效。
PM2.5 減量必須是全面性的,在既有的管制策略與措施架構下,本計畫建議本市PM2.5管制措施可在以下五業別聚焦;1.推動柴油大貨車及大客車加裝濾煙器,2.規劃港區船舶用油品質及排放管制,3.加嚴露天貯煤場逸散管理,4.加強鑄造業製程逸散管理,5.規範砂石業採行高效率逸散防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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