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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100年4月8日三讀通過修訂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的提案,增定停車怠速熄火相關規定,並制定「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自10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為宣導車主配合,3月至5月定為宣導及勸導期,6月1日起正式開罰。依據交通部機動車輛統計月報資料顯示,新竹縣交通工具依據交通部統計月報資料顯示截至101年9月底止,機動車輛登記總數為481,612輛,因此如何持續加強稽查縣境內機動車輛停車怠速所造成的污染,並構思如何持續宣導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讓駕駛及民眾達到停車即熄火之良好習慣,以利在環保單位資源有限之情況下,有效並持續稽查本縣之機動車輛怠速行為,以降低排放污染,是本計畫執行的宗旨及目標所在。
本計畫契約期程,自101年3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共計10個月,期末報告統計期程,自101年3月1日至101年12月10日,在人力及設備的投入情形如下表所示,共計投入計畫執行人力3名(含計畫經理)。
本(101年度)計畫各項工作項目量化達成數及預定執行期程說明,已詳述於本期末報告第4章4.1節,為持續加強宣導稽查於本縣轄內有怠速行為之車輛造成之污染,在稽查管制部份,針對縣轄內人口較多及車潮較密之鄉鎮市地區中較容易有怠速行為的地點加強宣導及稽查作業,來有效提昇本縣之空氣品質狀況,進而透過強力的管制作為,降低機動車輛怠速所產生的空氣污染並提昇二氧化碳削減量,截至目前為止,以至縣內各地點稽查宣導達4,405輛次,其中包含561件紅外線錄影數。本計畫針對如國中小教師及人員等舉辦教育訓練會議2場次,分別為5月及6月份舉辦,透過以上人員將本政策及法令規範散播,讓駕駛及民眾更能清楚了解反怠速相關資訊。
此外本計畫規劃印製相關宣導單、宣導文宣2,500份、宣導品1,500份以及宣導海報500份至轄內各大轉運接駁站、公私立停車場及學校等處發放,並以電台廣播的方式,播放施行本政策的好處及重點方向,播放期程自101年4月起。而本計畫已發佈3則新聞稿,散播有關反怠速政策的最新資訊,並透過專屬網站的設立,讓民眾能在日常生活中吸收本法令政策相關資訊。
為有效落實環保署機動停車怠速管理辦法,機動車輛停車有惰轉行為未關閉引擎者進行管制,本計畫配合竹竹苗聯合稽查宣導活動,依照暨排定之時間、至三縣市預定地點進行機動車輛怠速宣導暨稽查作業。此外也製作90條宣導紅布條,至國民小學以及風景區、鄉鎮市公所等地進行懸掛並在種子教師會議當日發放。
另本計畫透過怠速率之調查,希冀以此觀念作為未來針對停車怠速作為污染減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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