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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中區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民間機構協力處理計畫

中文摘要 本計畫團隊執行101年度中區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民間機構協力處理計畫時,建立一套本區之標準作業模式,於重大水污染事件發生時依應變之層級,透過民間專業機構協力處理,並支援專業諮詢、除污人力及相關器材、耗材等,依行政院環保署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處理作業要點,採取有效之緊急應變措施,防止水污染災害污染持續擴大。且本計畫藉由辦理河川與海洋污染緊急應變演練,加強區域內通報作業流程與聯防作業之熟悉度,已明顯提高區域應變之成效。並辦理水污染及海洋污染教育訓練與緊急應變器材訓練,提升區域內應變人員之應變技術,且藉由事先之應變策略規劃可提供未來發生事故時之應變參考,減少污染擴散及經濟損失。 本計畫成果摘述如下: 一、依據計畫內容規定,本計畫工作進度達成率100%。 二、本團隊於101年6月4日至6月10日分別至中區五縣市,執行應變器材清點與保養維護,。 三、七月中旬完成應變器材清點紀錄提供各環保局於環保署管理系統更新作業。 四、建立中部區域內地面水體污染緊急應變分區聯防體系與其相關啟動與退場機制,建立中區各縣市應變聯繫名單,並經貴局於2012/8/30審查後同意備查。 五、於101年9月26日完成彰化縣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與水污染事件應變處理作業手冊修訂初稿送審,並於101年11月27日年完成各相關權責單位開會研商審查。 六、海洋污染防治教育宣導於101年11月19日彰化縣區漁會魚食大樓實施本次教育宣導,邀集彰化縣轄內之河川巡守隊及漁民代表與漁民、漁會辦事處成員等。經統計計有35位學員參與訓練課程。 七、年度內港區稽查作業完成4處港口共計102件次之港區稽查作業,並依規定登錄至環保稽查處份管制系統(EEMS),稽查狀況均正常,無發現違法狀況。 八、年度內船舶稽查作業完成4處港口,共計157件次之船舶稽查作業,無發現違法狀況,依規定登錄至環保稽查處份管制系統(EEMS)中。 九、協助辦理沿海事業稽(巡)查經計劃期間計完成113家工廠稽查。 十、協助製作海洋污染防治設備地圖已於101年7月時完成,並送交局內。 十一、本團隊已於101年10月4日下午14時正式演練、並於101年10月17日提報演練成果。本次演練計有單位20個、人員52位、船隻3艘、車輛10輛參加演練。 十二、於101年8月22日上午辦理完成水污染及海洋污染教育訓練。101年8月22日下午辦理完成緊急應變器材訓練,雖受天秤颱風影響,仍計有27位學員完成訓練。 十三、水污染事件緊急協助中;在計畫期間協助四案,前二案屬諮詢性事件,未正式啟動應變機制。第三案本團隊當日即完成少量之油污清理工作未執行後續裁罰。第四案污染事證明確,彰化縣環保局依現況考量後對該廠開出新台幣14萬元罰單,並要求本團隊協助督導完成除污作業。 十四、於101年10月11日下午15時召開本計畫期中報告審查會由白副局長榮智主持、程委員淑芬、胡委員慶祥、李委員漢鏗、林科長三能、楊股長欣怡、陳技士敬岦參與審查。由本計畫主持人柳大雄經理提報簡報,計畫經理梁馨庭等四員備詢。於101年10月21日完成審查意見回覆表;並於11月21日審查通過。 十五、於101年12月22日下午15時召開本計畫期末報告審查會由劉局長玉屏主持、盧委員至人、程委員淑芬、胡委員慶祥、李委員漢鏗、林科長三能、楊股長欣怡、陳技士敬岦、張技士芳慈參與審查。由本計畫主持人柳大雄經理提報簡報,計畫經理梁馨庭等四員備詢。於102年1月2日完成審查意見回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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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101 計畫經費 249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2/05/01 專案結束日期 2012/12/15 專案主持人 柳大雄
主辦單位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陳敬岦 執行單位 海暉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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