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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固定污染源列管177家,其中以加油站業51家最多,其次為砂、石及黏土採取業26家及洗衣業23家,納管主要空氣污染物總排放量分別為粒狀污染物3,434公噸、硫氧化物213公噸、氮氧化物776公噸、揮發性有機物120公噸。期藉由本計畫之執行,達成污染防制減量及維護空氣品質之目的。
本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包括:(一)執行固定污染源之許可證管理、法規符合度、稽巡查、檢測及資料管理等工作。(二)固定污染源相關檢測工作。(三)固定污染源空污費徵收工作。(四)工業區管制工作。(五)加油站油氣回收管制工作。
(六)烹飪油煙及異味管制作業。(七)露天燃燒管制工作。(八)管制工作宣導作業。(九)應配合行政院環保署相關管制、考核業務及依期限格式規定,提報所需管考資料;辦理其他有關固定污染源管制業務。(十)其他。
計畫執行之主要工作成果:(一)本計畫協助執行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申請審查工作,審查平均時間為14日,較法規規定的審查日數30日縮短許多;又計列管57家公私場所、85條製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二)列管符合環保署公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公私場所計有33家。(三)列管應每季申報繳納SOx及NOx空污費之公私場所計49家,應每季申報繳納VOCs空污費之公私場所計有70家,經本計畫執行審查及催繳工作,申繳率及網路申報率皆達100%。(四)公告應按季上網登錄全廠(場)排放量之公私場所計39家,本(102)年度第3季排放量皆已全數上網登錄,並已完成確
認審查。(五)本(102)年度總計達成洗街長度為4,412.8公里,掃街長度為602.5公里,洗、掃總長度達5,015.2公里,粒狀污染物(TSP)削減量推估為69噸/年、懸浮微粒(PM10)削減量推估為13噸/年。(六)已完成3家次異味污染物採樣官能
測定,檢測結果皆符合排放標準。(七)已完成10家次加油站氣漏檢測及加油槍氣油比檢測,檢測結果皆符合排放標準。(八)目前完成10家次催繳作業,催繳率達100%,總申繳率亦達100%,催繳金額共計7,650元整。(九)緊急應變實兵演練工作演練規劃模擬中華紙漿(臺東廠)發生臭味外洩事件,透過通報、研判、查證及人員救護等,建立空氣污染事件應變處理作業模式。(十)本年度執行露天燃燒巡查工作,經勸導後各燃燒物質減量成效,粒狀污染物(TSP)削減4,909公斤,懸浮微粒(PM10)削減1,787公斤,硫氧化物(SOx)削減295公斤,氮氧化物(NOx)
削減1,820公斤,一氧化碳(CO)削減26,097公斤,揮發性有機物(NMHC)削減8,901公斤,已將相關減量成效說明補充於摘要。(十一)完成執行加油站業查核66站次(列管51站)。(十二)辦理完成8場次教育訓練。(十三)辦理完成1場次「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與污染防制說明會」,本說明會擬邀請對象為砂石場、土石方堆置場、瀝青廠、預拌混凝土廠業之業者,課程內容包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法令規範及熟知法規內容進行污染預防與管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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