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新竹縣事業廢(污)水排放稽查管制暨愛護河川宣導演練計畫
中文摘要 |
新竹縣主要河川由北到南,分別為新豐溪、鳳山溪及頭前溪,水源用
途主要為供灌溉使用,然而近年工業發展迅速,人口急速增加,使各類型
之污染源不斷增加,增加河川水質惡化的機率,將嚴重影響水資源應用。
整體而言,頭前溪及鳳山溪中上游等支流一直維持低污染的狀況,顯示人
為干擾情形較少,自92 年頭前溪流域因應環保署之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
離牧政策,使頭前溪流域內無養豬廢水排入,其流域內水質有逐年提升之
趨勢,自95 年起皆屬未(稍)受污染程度,頭前溪流域102 年1〜10 月RPI
為1.51,顯示頭前溪流域水質狀況良好;鳳山溪流域在加強稽查中上游之
養豬戶及中下游數家大型事業之下,使102 年1〜10 月RPI 為1.91;新豐
溪流域(含茄苳溪)102 年1〜10 月RPI 為3.79,主要受到新竹工業區排放
水質水量影響,並有生活污水及畜牧業廢水排入其間,使新豐溪支流茄苳
溪之河川污染指標(RPI)長期維持在4〜5 之間,屬於中度污染程度,為新
竹縣三大流域中水污染較為嚴重的地區。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
環保局)為有效改善轄內流域水質,特託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本公司)辦理102 年度新竹縣事業廢(污)水排放稽查管制暨愛護河川宣
導演練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除延續以往對事業水污染源管制工作外,
亦將加強事業水污染源之偷排及不明暗管查察作業,並配合輔導事業廢(污)
水設施功能評鑑工作,以掌握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情形及各種污染
來源,進而研擬規劃各項改善方案,以徹底杜絕縣轄內部分事業單位違法
之行為。有關本計畫工作內容及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轄內列管水污染事業稽查
依合約規定轄內列管事業查核總稽查家數不得少於350家(次);
102年度本公司完成稽查作業合計454家次(達成率大於100%)。此外,
本公司配合環保局執行民眾陳情及重大污染源加強稽查,針對可疑污
染源排放點,加強稽查採樣及暗管查察,藉以督促事業單位提高並維持廢(污)水處理設施之妥善率,另並配合辦理新竹工業區及環保署各
項專案稽查作業,藉此掌握縣轄內水污染最新之現況。
二、辦理事業廢(污)水處理單元功能評鑑作業
為加強事業稽查管制工作,並進一步查察事業單位是否確實正常
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以遏止事業未經處理排放或偷排廢水等情
事,透過辦理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之功能評鑑,提供事業有關廢(污)
水處理削減污染及改善之建議方案,達成污染減量目標。
102年度本公司完成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工廠、清
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及統合開
發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等4家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評鑑作
業及完成101年度6家受評事業之改善情形追蹤作業。
三、辦理至少200家次之水樣檢驗工作
針對縣轄內流域之列管事業至少進行200家次放流水採樣及分析
工作,以杜絕異常排放行為;102年度本公司完成220家次(達成率大於
100%)水質送樣作業,計有20家次(共17家事業,9個行業別)之放流水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其中以畜牧業(一)5家次為最多,而不合格項目以
化學需氧量(COD)共11家次最多,相關檢測報告均已報請環保局,據以
進行裁處作業及加強後續追蹤稽查。
四、進行非法暗管查處及封管
針對經查核合理性不足且已有足夠證據可推定有偷排疑慮者,執
行加強稽查及相關污染事證蒐集,必要時配合辦理站崗/夜間稽查並輔
以攝影蒐證、即時採樣,以有效杜絕非法排放。
102年度本公司完成益廣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光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濟生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德裕畜牧場、鄧世宏養豬場、
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工廠、富增畜牧場、台裕化學製
藥股份有限公司、煥清畜牧場及詠勝畜牧場等16支暗管(達成率大於
100%)之查處作業,並完成其封管作業,藉以杜絕業者不法排放。
五、頭前溪流域養豬戶拆除補償復養複查
自92年因應環保署頭前溪流域之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離牧政
策,已完成拆遷補償之養豬戶(場)計130家,主要分布於竹東鎮、芎林
鄉、橫山鄉、竹北市、五峰鄉及尖石鄉。為避免已完成拆遷補償之養
豬戶復養豬隻,導致養豬廢水污染河川水質之情形發生,102年度本公
司完成130家次復養複查稽查管制作業,並擴大周邊約1公里範圍內巡
查,本年度未發現有復養情形。
六、辦理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器材數量清點及維護修繕
本公司依據合約規定,每季辦理水污染緊急應變器材設備維護保
養繕1次及每月辦理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器材數量清點1次。102年度本
公司完成共四季之設備維護保養繕工作及每月(2月至11月)辦理緊急
應變器材數量清點工作11次(7月份配合環保署清點作業增加1次,共2
次),並將清點結果上傳至「環境保護署海洋污染緊急應變系統」。
七、辦理愛護水環境宣導活動、環保法令宣導
愛護水環境宣導活動之對象為全縣民眾、社區、學校或河川巡守
隊員等對象,進行河川保育重要性或生活污水減量之宣導,應完成辦
理6場次(總參與人數至少達250人次以上)。
102年度本公司完成新豐鄉紅樹林遊憩區水環境宣導活動、油羅溪
內灣段淨溪活動、新豐鄉綠色隧道生態導覽活動、照門國小水環境教育宣導活動、頭前溪二重段淨溪活動及新豐溪坡頭段水環境宣導活動
共6場次,合計548人次參與本年度之水環境宣導活動。
八、辦理法規說明會
為增進業者對於水污染相關法規之認知,針對轄內列管事業辦理
法規說明會4場次(總參與人數至少達250人次以上),102年度本公司完
成辦理5場次(達成率大於100%),其辦理主題分別為「水污染防治措施
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說明會」(2場次)、「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
計畫申報之法規宣導說明會」(1場次)、「畜牧業法規宣導說明會」(1
場次)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與檢測申報網路傳輸作業說明會」(1場次/
加開場次),合計546人次出席本年度之法規宣導說明會。
九、水污染防治相關幕僚作業
102年度本公司除協助環保局辦理水污染防治相關法令、新聞、資
訊收集等工作,本公司協助辦理水污染防治相關申請文件審查及「水
污染源資料管理系統」建檔彙整作業,配合環保局需求提供年度清淨
河川考核相關分析統計資料,於每月辦理工作協調會報告工作進度等
工作內容,且每月定期更新建置本計畫專屬網頁,另完成擬定103年轄
內重要河川污染整治規劃及願景。
十、調查本縣河面及河岸垃圾污染情形,並實施河面及河岸垃圾清除工作
本公司完成調查頭前溪、鳳山溪、新豐溪、峨眉溪流域(含主支流)
排水系統(含岸邊、堤防)之河面及河岸垃圾污染情形,並實施清除工
作,至少清除90噸垃圾;102年度本公司共清運三處髒亂點,合計清除
達93.36公噸。
|
中文關鍵字 |
新竹縣事業廢水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