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辦理垃圾採樣及訂定區域資源回收目標計畫期末報告
中文摘要 |
本計畫自102年1月15日簽約起,始執行至102年12月27日止已完成契約書所規定應完成之工作內容,相關執行成果分述如下,另本計畫執行成果摘要表,詳如表一所式:
本計畫業於102年1月18日辦理1場次工作訓練講習,提供本團隊執行採樣工作之同仁依循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採樣作業,以取得具有代表性之樣品,達到採樣作業之預期成果。並於102年4月24日辦理完成第一季工作檢討會,依採樣結果提出本市績效標準值進行建議討論與檢討改善。
另本市目標資源回收率之推估方式係參採環保署資源回收率推估公式,納入本市垃圾清運量、巨大垃圾量、廚餘回收量、資源回收量及公告應回收廢棄物佔垃圾比例等因子計算之,經試算結果臺中市29區(含民營化)共需增加資源回收量2,019.90公噸,推估臺中市資源回收率建議值為45.70%。另經四季採樣成果數據,推估103年臺中市績效目標值,試算結果臺中市29區(含民營化)共需增加資源回收量12,045.35公噸,方能達到103年度臺中市目標資源回收率推估之46.40%目標值。
本(102)年度29區(包含民營化)共30區,120個物理組成細項分類,垃圾採樣成果其分類比例,資源回收物為19.78%,廚餘30.49%,其他49.73%。,主要回收物以紙類8.68%為最高,塑膠類6.15%次之。另30區,240個垃圾資源分類其成果採樣成果其分類比例,資源回收物為14.11%,廚餘21.08%,其他6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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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垃圾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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