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於100年11月0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11月23日由總統公布,並於101年11月23日正式施行,使我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邁入嶄新的一頁。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各項工作運作在即,各地主管機關乃為法案是否能順利推動的關鍵角色。為使宜蘭縣內各公私場所能重視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及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透過執行「102年度室內空氣品質輔導管制計畫」輔導縣內各公共場所進行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工作。
本計畫執行期限至103年4月30日止,本團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一批公告場所及縣境內室內公共場所,挑選敏感性族群場所(如幼兒園或老人養護機構等)及宜蘭縣地方特色場所(如博物館、車站或展覽中心等),進行121處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巡檢作業、20處室內空氣品質檢測、空氣品質評鑑作業、輔導2處室內污染物數值顯示看板設置。在宣傳作業上,為提升本縣內公共場所對室內空氣品質議題之認知,於計畫執行期間,規劃製作宣導手冊1000份及海報200份,搭配200份宣導品(室內盆栽)進行室內空氣品質推廣的工作,以減少執行過程中因相關單位認知不足而產生阻礙。另外,為提升縣內公私場所管理人員自我維護管理的能力,現場訪查對於相關法規及室內環境常見的問題及改善方法進行說明,增加管理人員對於室內污染源與改善方法的知識,對於日後進行維護管理工作將有助益。室內空氣品質推動行政作業繁雜且重要,本團隊將配合各項行政管理作業之執行,協助貴局完成各項交辦工作,並達績效考評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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