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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辦理一般廢棄物源頭減量、責任及販賣業者管理計畫

中文摘要 摘 要 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02 年3 月1 日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相關工作皆已依契約書之進度完成,執行成果摘要表,詳表一所示: 一、推動源頭減量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稽查管制工作 (一)一次用外帶飲料杯稽查與宣導工作 1.本市所轄屬公告規範之對象且已送「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經核准者計有159 個品牌,共計2,549 家門市(提供現金回饋優惠2,371 家、集點優惠178 家),另加上經本計畫實際稽查未提報核可之業者計有4 個品牌,共計37 家門市,因此本轄目前列管家數計有163 個品牌共2,586 家門市。 2.自計畫簽約日(102 年3 月1 日)起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本計畫針對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列管單位已查核1,114 家次,其中包含4 家違規業者,經輔導已提送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 3.本工作項執行進度符合現階段辦理連鎖飲料業稽查管制及宣導工作1,000 家次以上之工作內容。 (二)餐飲業自主性提供自備餐具消費者優惠 本市餐飲業配合自主性提供自備餐具消費者優惠者,計有綠圓道石頭飯館、瑪啡坊凍圓傳奇、向陽房等158 個品牌,共計312 家門市。 (三)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稽查管制工作 1.辦理母親節指定產品包裝情況調查主要係針對轄內百貨業、量販店、超級市場及加工食品販賣點等進行抽查作業,共計293 件,分別為糕餅禮盒40 件、加工食品禮盒167 件、化妝品48 件及酒禮盒38 件,其中疑似過度包裝的10 件商品中,皆為化妝品類,其中3件為同款包裝商品,已移請外縣市地方主管機關進行追蹤處理。 2.辦理端午節指定產品包裝情況調查主要係針對轄內百貨業、量販店、超級市場及加工食品販賣點等進行抽查作業,共計394 件禮盒產品,分別為糕餅禮盒101 件、加工食品禮盒258 件及酒禮盒35件,其中疑似過度包裝的2 件商品中,分別為加工食品及酒禮盒各1 件,已移請所在地主管機關進行追蹤處理。 3.辦理七夕情人節指定產品包裝情況調查工作,主要係針對轄內百貨業、量販店、超級市場、飯店、酒店及巧克力專賣店販賣點等進行抽查作業,共計364 件,分別為糕餅禮盒52 件、加工食品禮盒213件、化妝品禮盒47 件及酒禮盒52 件,查核結果並未發現不合規定之過度包裝禮盒。 4.辦理中秋節指定產品包裝調查工作,主要係針對轄內百貨業、量販店、超級市場、飯店、酒店、加工食品販賣點及自由路上糕餅店業者等進行抽查作業,共計561 件,分別為糕餅禮盒298 件、加工食品禮盒258 件及酒禮盒5 件,皆無違規情形。本工作項目稽查件數符合契約書至少執行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調查工作1,000 件之要求。 (四)輔導及推廣本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申請及審查作業 本工作項目自簽約日102 年3 月1 日起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分別有魏清海、裕珍馨、鑫太陽堂、大自在、崑派餅店等6 個品牌24 項禮盒申請臺中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並審核通過。 (五)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稽查管制工作 1.自計畫簽約日(102 年3 月1 日)起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共計完成稽查量販店18 家及超級市場242 家,共計查核260 家次,其中查獲1 家次超級市場未符合所提報的減量計畫內容使用替代容器,經複查已為袋裝。 2.本工作項除無毒的家102 年度減量計畫書尚未通過環保署審查,故無法進行查核,其餘品牌皆完成一次巡查,符合合約應達243家各巡查一次之規定。 二、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管制稽查工作 (一)指定電池與附指定電池稽查管制工作 1.指定電池販賣業者 自 計 畫 簽 約 日(102年3月1日)起至102年12月24日止,本市列管屬限制乾電池販賣業, 共計完成販賣業稽查1,063家次, 其中查獲3 件電池產品標示不符規定, 稽查現場完成後請販賣業者配合下架, 而對於商品製造及輸入業者, 業採移請其他縣市進行後續追蹤。本 工 作 項 執 行 進 度符合辦理指定電池販賣業者稽查管制及宣導工作1,000 家次以上之工作內容。 2.指定電池製造輸入業者 本市列管屬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業,計有17 家,自計畫簽約日(102年3月1日)起至102年12月24日止,已查核38家次(包含上半年度17 家次及下半年度21 家次),皆無違規情形。本 工 作 項 目 稽查件數符合契約書至少全面巡查二次之要求。 (二)10元商店稽查管制工作(含取樣作業) 自計畫簽約日(102年3月1日)起至102年12月24日止,共計查核10元商店共102家次,查核結果皆無違規情形。 依據環保署乾電池汞、鎘、鉛檢驗方法(NIEA R315.02B)標準,針對10 元商店指定電池進行抽驗10件,電池抽樣皆符合環保署規定。本工作項執行進度符合辦理10 元商店稽查管制及宣導工作至少100家以上及抽驗電池產品10 件之工作內容。 (三)配合年節時令主動調查附指定電池使用情形 1.針對本市兒童節玩具,抽查百貨公司、量販店等業者,於販賣業者玩具查核,經查核(總計:496 件,合格105 件,不合格6 件),其中6 件違規項目以未標示「廢電池請回收」,屬違反責任業者標示規範,又其中3 件未標示「本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標準」,屬違反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相關規定,業依規定協助移請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查處事宜。 2.針對本市玩具製造及輸入業經查核(總計:419 件,合格22 件,不合格0 件)無違規之情形。 三、辦理責任業者及販賣業者重點稽查取締工作 (一)責任業者稽查取締與輔導工作 自計畫簽約日(102 年3 月1 日)起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本計畫執行主動稽查未辦理登記、申報、繳費及未標示回收標誌指定商品,共計213 件,其中包括疑似未登記且未標示回收標誌之商品84件,未標示回收標誌指定商品有212 件及標示錯誤8 件。配合環保署102 年7 月2 日環署基字第1020055943 號函「行動電源責任業者查核專案計畫」查核含電池之行動電源商品應於本體、個體包裝或標籤上標示回收標誌,並辦理責任業者登記,每月至少應查核10 件,自102 年7 月1 日起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本計畫累計查核103 件,其中疑似未登記且未標示回收標誌之商品63 件,未標示回收標誌指定商品有40 件。本工作項執行進度符合至少主動稽查未登記或未標示回收標誌之責任業者200 件之工作內容。 (二)十三大販賣業者(不含電子電器販賣業)稽查取締與輔導工作 自計畫簽約日(102 年3 月1 日)起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共列管5,889 家,本計畫執行1,476 家次稽查件數,其中未依規定設置資源回收設施者計有3 件,經輔導後皆已改善完成。本工作項執行進度符合至少稽查十三大販賣業者1,000 件之工作內容。 (三)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稽查取締與輔導 自計畫簽約日(102 年3 月1 日)起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共列管598 家,本計畫執行期間完成稽查1,011 家次,其中違規件數為14家,違規情形為未填寫聯單者、申報逾期、聯單填寫不完整、聯單遺失,其中屬申報逾期或未填寫聯單者皆開立勸導單乙次,已要求限期改善,符合契約稽查1,000 家次之要求。 四、辦理本市化妝品或保養品資源回收及源頭減量工作 (一)化妝品、保養品廢容器回收優惠 本計畫自簽約日(102 年3 月1 日)起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已有31 個品牌提出申請,其所提供的優惠分別為現金回饋或贈送試用品之誘因機制。本工作項目符合契約書至少應有30 個品牌申請提供優惠措施之要求。 (二)化妝品、保養品製造輸入業及販賣業設置回收設施巡查工作 本計畫自簽約日(102 年3 月1 日)起至102 年12 月24 日止,輔導設置回收桶之販賣業計有233 家,製造及輸入業則為1 家,共計234 家,其中已設置回收桶或經現場輔導設置者,計有201 家。 五、辦理本計畫相關說明會及宣導活動 (一)法規說明宣導講習會 本計畫執行期間應舉辦至少7 場法規或線上申報系統說明或講習、研商等,以傳達政策內容,使受管制對象了解管制範圍、管制標準及相關罰責,期末報告止(102 年12 月24 日),已完成7 場次法規說明宣導講習會。 1.促使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皆能洞悉「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特因應區域特性,辦理6 場次宣導說明會議,本次參與對象有臺中縣電器商業同業公會代表、臺中市電器商業同業公會代表、77 家電子電器販賣業者、5 家回收處理業者及28 區清潔隊,共約153 人次參與。 2.為鼓勵本市餐館業者配合推動合法、減廢、整潔、節電、省水及綠色消費等六項措施,爰辦理「102 年度臺中市綠色餐廳評鑑表揚計畫」,為使該等業者能更了解綠色餐廳實施內容及書面資料提報方式,特規劃1 場次前置說明會議,共計36 人(家次)參與。 (二)指定產品包裝減量宣導活動 本計畫執行期間應配合年節禮盒上市或節慶重點辦理4 場次指定產品包裝情況調查(至少須含各大百貨公司、量販店)或包裝減量宣導活動,期末報告止(102 年12 月24 日),已完成4 場次指定產品包裝減量宣導活動,辦理情形簡述如后。 1.第一場次包裝減量宣導活動係於102 年5 月7 日假州廳廣場辦理「母親節限制指定產品過度包裝宣導記者會」,另本次辦理母親節指定產品包裝假兆品酒品辦理母親節蛋糕DIY,由民眾自備盛裝容器,並以乾電池或購物袋為報名費,計約58 人次參與,共計回收578顆廢乾電池及21 顆鈕扣型電池。 2.第二場次包裝減量宣導活動係於102 年6 月4 日假臺中州廳二樓中正廳辦理「端午節限制指定產品過度包裝宣導記者會」,同時推廣「臺中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及公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調查結果。 3.第三場次包裝減量宣導活動係於102 年7 月30 日假臺中州廳二樓中正廳辦理「七夕情人節限制指定產品過度包裝宣導記者會」,並於七夕情人節前夕假永豐棧酒店辦理「少包裝種情意」之巧克力盆栽DIY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減量宣導活動,由民眾自備馬克杯作為巧克力盆栽之包裝材,並以乾電池、鈕扣型電池或環保袋做為報名費,計約58 人次參與,共計回收342 顆廢乾電池、40 顆鈕扣型電池及環保購物袋2 個。 4.第四場次包裝減量宣導活動則於102 年9 月10 日假臺中州廳二樓中正廳辦理「中秋節限制指定產品過度包裝宣導記者會」,並協助推廣「臺中市綠色包裝認證標章」及公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調查結果。 (三)結合餐飲業辦理源頭減量宣導相關活動 本計畫執行期間應結合餐飲業或飲料店於轄內山、海、屯、市等區域推動辦理源頭減量宣導活動一場次,截至期末報告止(102 年12月24 日),已完成1 場次結合餐飲業辦理源頭減量宣導活動,主要係推廣臺中市綠色餐廳評鑑表揚計畫及進行招募,藉由大型記者會之辦理方式將訊息露出,本活動計有197 人次參與,另有平面媒體5 則及電子媒體19 則之宣傳曝光。 (四)結合化妝品及保養品業者辦理資源回收宣導活動 為建立美妝空瓶回收管道及佈達回收立意,本次活動與全聯福利中心、鉑菲、粧扮一生等業者(共計92 家門市)合作,提供民眾以1個化妝品、保養品或人身清潔用品空瓶兌換乙張,2 個空瓶兌換兩張,以此類推。本活動自102 年11 月6 日至11 月19 日止,期間回收廢容器空瓶3,078 瓶,共計兌換出358 份首日活動宣導品及3,078張摸彩券,回收成效顯著。 (五)結合資訊展辦理資訊物品回收活動 配合臺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於「春季電腦展」及「夏季電腦展」辦理回收工作,期間針對民眾及展覽廠商欲回收之資訊物品進行回收與兌換工作,活動期間由公會主動提供回收服務,共計回收光碟片1,041 片、紙類28.3 公斤、廢乾電池71 顆。 (六)編製宣導文宣及購置宣導品 依據本計畫契約書之規定,分別設計及印製宣導文宣「招募綠色餐廳評鑑」及「自行車回收到府服務」各1,000 份,另完成購置宣導品(清新潔淨隨身組)500 份。 六、其他工作事項 (一)定期更新及維護網頁內容 本計畫執行期間須協助環保局建置指定業者資料庫,故委託網路資訊公司協助維護「列管業者專屬網站」及「限用政策專屬網站」,並確實定期更新及維護相關介面。 (二)配合環保署績效考核及彙整相關成果資料 1.本計畫協助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保署之「執行機關辦理資源回收暨績效考核計畫」,定期提報計畫辦理成果及資源回收成效外。 2.考核項目之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管理稽查取締及電子電器販賣業者之輔導管理,皆已達該項滿分。 (三)定期召開工作檢討會及提報月執行成果 計畫依據評選須知規定,除定期(每週一次)與環保局召開計畫執行工作會議外,並於每月10 日前提交前月份之工作成果報告,計畫執行期間皆符合規範定期辦理及提交資料。 (四)辦理計畫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為使人員在計畫執行上能順利且有效地完成各項工作,已於102年4 月12 日辦理「計畫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五)配合環保局辦理不定期設攤活動 本計畫於102 年6 月7 日配合環保局辦理2013 年度第五屆台中素食養生暨有機樂活展之設攤活動,設計「臺中市垃圾減量資源回收」 問卷內容提供民眾填寫,同時宣達法令政策使民眾知悉,填寫完畢後即可兌換宣導品乙份,共計334 人次參與。另於 102 年9 月15 日配合環保局辦理「用環保帶動流行用創意秀出自我」之設攤活動,凡填寫E-Mail 者皆可獲得磁鐵條乙條,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環保局Facebook粉絲團打卡按讚者可獲得超環保節能LED太陽能手電筒一枚,共計46 人次參與。 102 年12 月14 日配合環保局於「臺中市明德高級中學校慶園遊會」進行資源回收宣導設攤,係以20 顆廢乾電池、10 顆廢鈕扣型電池或30 片光碟片兌換就是肥乙包,共計兌換200 包就是肥且回收廢乾電池2,488 顆、廢鈕扣電池127 顆及光碟118 片。 (六)辦理年度工作檢討會 考量計畫執行實際需求,用以檢討各項工作內容執行成果及民眾反應等事項,以作為未來推動及規劃源頭減量、責任及販賣業者相關管理工作,業於102 年12 月10 日辦理年度工作檢討會。
中文關鍵字 臺中市辦理一般廢棄物源頭減量、責任及販賣業者管理計畫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102 計畫經費 800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3/03/01 專案結束日期 2013/12/31 專案主持人 鄭伃舒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王瓊宜 執行單位 京丞資源國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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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05_臺中市一般廢棄物源頭減量、責任及販賣業者管理計畫期末報告.pdf 38MB 計畫期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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