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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桃園縣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暨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管理重點稽查取締計畫

中文摘要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落實資源回收體系上游責任業者登記、申報、繳費之執法公平性與一致性與下游販賣業者回收管道之暢通,及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及物業整合管理工作計畫,訂定「102年度桃園縣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暨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管理重點稽查取締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委託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助執行計畫工作項目,編制計畫經理一名,四名助理工程師及一名駐局工程師派駐環保局共同推動本計畫。 本計畫執行期程為自簽約日102年2月27日至102年11月30日止,約9個月。主要工作為推動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工作,輔導查核列管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依法應盡權利義務,協助彙整審查興辦事業計畫書及回收處理業相關審查工作資料,及辦理相關資源回收輔導與宣導業務,統計至11月14日止量化成果說明如下。 (一) 辦理6場次「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及回收處理業者之宣導」相關法令及稽查要點說明會,分別於10月23日及10月31日於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101會議室,10月24日於八德市長青學苑,10月25日於龍潭鄉公所大禮堂,10月29日於楊梅市的桃園職訓中心,10月30日於中壢市公所會議室等完成6場次會議辦理,累計308人參與會議。建議未來有關業者法令宣導說明會辦理方式可以依列管家數區分,如業者列管數多者建議以政令宣導講習方式促進多方互動,若為業者列管數少者則配合現場稽查作業時進行法令宣導或提供文宣品做直接互動輔導,可提高業者接受輔導的家數或實際回饋管理意見。 (二) 辦理轄內資源回收績優之社區、村(里)及學校實地標竿學習參訪活動,依參訪地點與邀請對象分為社區村里及學校二梯次辦理,分別於7月11日參訪桃園市中聖里及楊梅市秀才里,7月25日參訪陽明高中及中原大學。彙整現場參加者意見包含建議跨縣市參訪,或結合農村再生社區營造等增加參訪標的的廣度與深度。 (三) 辦理公所環境衛生稽查人員稽查證回訓課程,由參訓人員採用選修方式進行講座訓練與測驗,分別於8月30日、9月2日及9月3日於在大溪羅莎會館辦理24堂講座課程,經統計報名參訓410人,符合講座訓練出勤簽到及測驗成績達到標準,共計87人核發結訓證書,其餘未取得結訓資格者建議後續辦理補考或再訓練課程,以達回訓作業的目標及強化稽查人員本職學能。根據二年度辦理結果發現,稽查人員對於法規熟悉度或標準作業原則仍有不足,建議可規劃相關法令講座或稽查作業研習的定食或長期學習平台,或者結合環保署訓練所課程,將稽查人員教育訓練作業規劃年度時數或目標課程數以鼓勵稽查人員自主性增加訓練頻率。 (四) 媒合篩選23處轄內村(里)、社區(物業)、大廈進行資源回收形象改造計 畫,於簽約日起30日內(102年3月28日)提送計畫書及回收站篩選原則至環保局核備,8月提報完成二階段篩選名單23處村里社區回收站作為形象改造示範點,分布透過9鄉鎮市,由鄉鎮市公所撥附補助經費及協助23處村里社區設置採購資源回收設施與進行完工驗收。 (五) 協助篩選轄內各級學校9處進行資源回收設施形象改造計畫,計畫書需於簽約日起30日內(102年3月28日)提送擬定申請資源回收設施形象改造工作補助之計畫書,截至9月底共12所高中職與大專院校報名申請,經審查申請資料的完整性及現場設施改造合適性等,計有武陵高中、長庚大學等9所學校接受補助改造資源回收設施。 (六) 有關觀光景點及商圈形象改造計畫已於簽約日起30日內(102年3月28日)提送計畫書,針對本縣中原夜市、竹圍漁港等處觀光景點及龜山鄉轄區內中和南路市場商圈,每處各媒合1名拾荒業者者於每週五、六、日、一利用手推車或菜籃車型式的簡易行動環保回收推車收取遊客資源回收物,並在現場遊客或民眾容易注意的地方或手推車上製作資源回收宣導形象看版。 (七) 同時針對本縣歷年已補助輔導形象改造回收站115處進行現況調查,其中5處(會稽里辦公處、大勇里辦公處、冠桃園、巴黎花都、呈泓公司)為重複申請2次,共計歷年形象改造站點有112處,經現場巡查維護使用狀況,補助物品遺失或場址空地者解除列管36處,1處為拒訪,其餘正常運作,建議未來補助對象可著重於提供社區堅固回收設施教具長久使用,並可由轄區清潔隊進行篩選補助名單的工作,讓補助形象改造資源可以在透過執行機關做最大效益發揮。 (八) 協助辦理「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資料彙整及進度追蹤,統計至11月29日累計完成核准興辦計畫書80件資料電子化掃描,其中今年度核准案件36件電子化及完成製作光碟燒錄,歷年興辦計畫書核准案件計有44件,案件資料建檔至ACCESS資料檔為377筆。 (九) 協助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登記申請相關審查作業,統計至11月14日共計協助彙整追蹤163件申請案件,包含回收業103件,處理業60件,其中5件尚在辦理中。統計業者列管家數為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90家、處理業18家,未登記回收商計有261家。 (十) 建立本縣資源回收體系業者之基本資料地理資訊系統,分為「管理系統」及「平板電腦」功能,其中PC端資料管理系統為建置業者基本資料與未來輔助稽查資訊,及搭配提供15台平板電腦做為現場紀錄操作,目前已完成轄內販賣業者、回收處理業、責任業者等資訊建置地理資訊系統,於簽約日60日內(4月23日)提送辦理教育訓練時間。 (十一) 辦理販賣業者稽查輔導作業,統計至11月14日止,彙整13公所執行成果之稽查12行業販賣業2,443家,電子電器販賣業377家以上,及本計畫完成現場稽查輔導販賣業者計有12行業販賣業610家,稽查電子電器販賣業230家,稽查連鎖飲料店業44家。統計目前本縣列管14行業販賣業共計4,436家。 (十二) 責任業者查核輔導成果統計至11月14日,包含協助辦理年度環保署函請案件82件;協助辦理其他縣市移請案件辦理49件;主動查緝轄內賣場違規責任商品計101件;覆核轄內公所年度提報案件586件,核可件數417件,不符退件169件。統計在環保署函請案件辦理結案期程,未登記案件平均為15日可完成現場稽查回覆,「未按期申報」及「營運不明」的部分則約為30日。「未標示回收標誌」案件於現場輔導查核作業時多無法發現違規事實,可能為商品運送途中黏貼的標示脫落或標示於外包裝盒,或回收標誌標示或輸出模造於不易辨識的位置等,皆屬無法告發辦理結果。分別於4月8日、7月10及10月8日提送三季資源回收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管理重點稽查取締計畫成果季報表。 (十三) 每週持續彙整本縣各機關及民間業者回收換好禮訊息,統計至11月29日止共計完成收集121則回收兌換或換好禮訊息。 (十四) 辦理本縣轄內回收處理業(含已登記及未登記)、資源回收場(站)基本資料、村里回收場(站)之營運狀況暨歷年列管拾荒個體戶資料彙整及更新維護作業,統計至11月14日計有回收業90家,處理業18家,無登記回收場261家,村里社區168家,個體業者53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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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102 計畫經費 5396.24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3/02/27 專案結束日期 2013/11/30 專案主持人 葉秋容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葉玟均 執行單位 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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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102年桃園縣資源回收形象改造暨責任業與販賣業管理重點稽查取締計畫.doc 1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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