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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自103年1月10日至103年11月20日完成科學園區之稽巡查共計194 家次(巡查 70 家次、稽查 52 家次、陳情 72 件),巡查 70 家廠商 VOCs 排放量全 年總計 103.9 公噸,排放量前三名廠商分別是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 8 廠 (8.963ton/year)、力晶科技(股)公司 P1 廠(8.11ton/year)及巨擘科技(股)公司 (7.385ton/year)。排放管道末端 VOCs 定性定量檢測作業 16 根次及廢水設施收集管道 VOCs 定性定量檢測作業 2 根次,檢測結果顯示各廠排放主要為乙酸異丁酯、甲苯、鄰 -二甲苯、二氯乙烯、氯乙烯、丙酮、異丙醇、乙醇及二甲基硫等 9 種易超過最 低嗅味閾值之物種;科園排放管道(NMHC)檢測 26 點次,除晶元光電股份有限 公司三廠依檢測結果計算其防制設備處理效率僅達 22.2%,明顯與固定污染源操 作許可證登載之處理效率 50%不符已進行懲處並要求該廠針對防制設備調整換 碳頻率進行改善外,其餘廠商檢測結果皆未超出法規標準值並符合相關規範。園 區周界完成 5 點次 VOCs 定性定量,與鄰近廠商歷年 VOCs 檢測分析結果比對顯 示,廠商排放管道中之甲苯與丙酮測得之濃度值雖超過嗅味閾值,但於鄰近周界 VOCs 定性定量測得甲苯及丙酮並未超過嗅味閾值,建議需於下年度建立微氣象 監測資料以進行比對;二氯甲烷測得之濃度值均未超過嗅味閾值;排放管道中均 未測得甲烷物種。餐飲業巡查作業 170 家次,已執行陳情案件及再陳情共 264 件(第一次陳情案件 185 件及再陳情案件 79 件),陳情案件衍生複查 204 件,主 動稽查及交辦案件共 51 件,再陳情率 27%較去年降低 5 個百分點,平均每件陳 情案件處理時間為 3.46 日,案件處理時效性掌握率達 98.9%。,共 519 件餐飲陳 情之文書資料檔案建置。加油站完成 70 家次之稽巡查作業,均已針對加油站業 者缺失項目進行輔導改善。加油站汽油比測試(A/LRatiotest)及油氣管線密閉性測 試 20 家次,全國新竹、全國園區、百祥、科園、佳隆、港南、台亞經國路一站、 正塘及光明等 9 家加油站皆有油槍不合格情形,全國經國加油站 1 家氣漏檢測不 合格,均已完成改善及相關行政程序。20 點處油品含硫份與芳香烴檢測檢測結 果皆未超過法規標準。於 103 年 9 月 17 日完成辦理「加油站油氣回收防制及加油 員正確加油評比」活動,於 103 年 3 月 26 日舉辦「加油站自主管理」宣導會,年 4 月 23 日舉辦「餐飲業油煙防制法規暨防制設備介紹」宣導會,103 年 8 月 27 日舉辦「高科技產業的異(臭)味防制技術原理及相關技術」說明會,並於會中 發放不強迫加油宣導品及文宣。園區陳情案件共 72 件,主要為園區三期(力行路、 園區二、三路口)及金山街,並針對園區三期周圍工廠進行煙道(NMHC、VOCs 定性定量、管道異味官能及周界定性定量)相關檢測,其中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 司三廠 NMHC 檢測,VOC 排防制設備活性碳處理效率實測僅 22.2%,已進行懲 處,其餘根據檢測結果各項數據並未超過法規標準。環保署與工研院支援科園異 味調查,結果顯示異味來源之污染物以無機成分機率較高,建議針對陳情熱區在 適當的季節,進行無機污染物調查或管道前端為使用全氟化合物(PFCs)之製程業 者與無機排放管道進一步深入調查,以釐清是否還有其他污染源會產生異味污染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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