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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自民國103年1月1日開始執行,迄今已依合約規定完成各項工作包含加強本市祭祀紙錢減量宣導及辦理紙錢集中焚燒活動、加強露天燃燒廢棄物行為之稽查取締及宣導、貨櫃場裸露地輔導改善、港區稽查管制及輔導、加強臭異味污染案件稽查取締及輔導、協助辦理部分噪音稽查管制、辦理稽查人員教育訓練、餐飲業污染稽查及輔導等8項。
加強本市祭祀紙錢減量紙錢總收運量為11,730袋,重量為56.06公噸,中元節慶封爐活動,由「台北聖城」、「基隆金寶塔」、「海印寺」及「基隆慈雲寺」配合示範暫停燃燒實體紙錢,並將紙錢集中焚燒達到有效從源頭進行污染減量。中元節紙錢集中燒活動共計收運56.06公噸,TSP減量達558.36公斤;NOx減量共588.63公斤;SOx減量共1,095.97公斤;CO減量共6,110.54公斤;CO2減量共84.09公噸。
露天燃燒廢棄物行為之稽查取締及宣導,主動稽巡查109件(稽查路線次數共計154次)、公害陳情案件89件,非公害陳情案件4件。貨櫃場裸露地輔導改善之列管19家業者,皆已簽署自主管理公約,貨櫃場周界檢測TSP濃度皆低於法規標準之250μg/m3;PM10濃度亦低於125μg/m3。港區稽查管制及輔導執行120件次港區查核,查無缺失件數共117件;記缺失共計有3件,並已完成改善作業。臭異味污染案件稽查取締及輔導工作共計81件;其中公害陳情案件共計76件,複查案件2件,其他類別案件1件(如區公所或1999專線轉陳)。
噪音稽查管制工作完成稽查噪音陳情案件578件次,噪音陳情案件仍以仁愛區佔最多共114件,其次為中正區共91件;屬日間時段有319件次為最高,夜間時段次之,共156件次;音源別以娛樂、營業場所為最多,共192件,其次為其他類171件。車輛檢測作業配合交通隊舉行20場次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稽查及宣導,完成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污染稽查共計149輛次,其中檢測不合格車輛34輛次,主要多為改裝車或拆卸消音器所造成。非游離輻射檢測基地台、校區及變電箱,共計10處次,其中基地台檢測值介於0.0004至0.0006mW/cm2之間,校區檢測值介於2.35至7.88mG之間,變電箱檢測值介於3.45至6.17mG之間,檢測結果皆符合環保署所規範之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mG),無超標情況。
餐飲業污染稽查經由輔導共有51家,並完成防制設備設置或改善。辦理稽查人員教育訓練完成8場次(每季2場次)稽查人員教育訓練,主要針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治設施管理辦法、噪音稽查管制、非游離輻射等相關內容進行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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