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源報告成果查詢系統

103年臺中市大度橋上游污染熱區、潭子加工出口區及中科園區稽查管制暨民眾參與巡守推廣計畫

中文摘要 一、強化列管事業專案稽查管制作業 (一)強化污染熱區事業專案管制作業 本計畫已完成60 家深度查核作業,其中稽查過程因違反水污法遭處分共55家,其中各查核對象中,大多為廢水處理設施流程與許可符合度缺失(占9 成)、槽體及管線標示之缺失(占6 成),針對查核時未如實操作但放流符合放流水標準對象,經本計畫依廢水處理設施操作與放流水符合度進行比對進行篩選出後續追蹤查核,已全數完成。 (二)污染熱區其他事業稽查管制作業 本計畫執行污染熱區事業累計查核達303 家次,查核期間查獲具體違規情事共計16 家次;以電鍍業違規情事為最高(7 家次);其次為金屬表面處理業(4 家次),後續罰鍰金額總計為2,730,000 元。法令符合度查核中,查核項目缺失率最高為現場處理流程與許可登載不符(10 家)、其次為溢流/繞流違規(6 家),該缺失家數均依水污法規定告發處分。 (三)熱區事業名單外之污染源現場查核作業 本計畫執行非污染熱區事業累計查核達數730 家次,其中生活污水削減專案共完成109 家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查核,社區健檢查核結果指出;操作維護單位中可知高達95.3%事業是委託代操作公司操作處理設施;現場查核接觸曝氣池有無曝氣發現現場正曝氣中事業占58.7%、而未曝氣的事業占23.7%、因鐵蓋無法開啟無法查核17.6%;現場量測DO 後發現DO≦1mg/L 共有20.4%,大多為未正常曝氣或鐵蓋無法開啟無法量測之事業佔半數;水肥清除處理查核中可知一年內從未清除污泥事業占10.4%,從此可知部分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對於每年清運水肥以維持處理設施功能觀念尚缺乏。 (四)辦理污染熱區內列管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評鑑作業 污染熱區內列管事業廢水處理設施功能評鑑作業,本計畫於103 年6 月5 日提送功能評鑑實施計畫書,並針對環保局所提供之15 家事業名單進行功能評鑑相關事宜,於103 年06 月09 日進行各廠家初評查核,查核項目包括法令符合度、廢水處理設施操控參數、定期申報資料與現場記錄符合度勾稽比對及放流水符合標準之檢測等,並彙整其初評分析結果提供專家學者參考,於103 年9 月1 日起進行複評查核,由專家學者及轄區承辦至各廠家現場進行廢水處理功能評鑑作業,複評期間共6 家事業遭受處分,除3 家為放流水不符合標準,其餘為現場與許可文件登載不符。功能評鑑15 家事業皆依專家學者意見提送改善計畫書至環保局備查,本計畫於103 年11 月6 日進行追蹤改善查核,現場各廠家皆已依照改善計畫書之期程進行改善中或改善完成,15 家事業共投入經費高達26,337,029 元,進行廢水處理設施功能改善。 (五)水污染事件污染源追查專案計畫 1.水污染源事件不定時水質連續自動監測作業 本計畫執行水污染不定時連續自動監測作業已完成8 點次,達成率100%。有4 件均為環保署函文至環保局說明水質監測站水質異常,而有3 件為曾因查獲可疑污染源或屢遭陳情地點有水質異常情事,另有1 件為內新橋旁有多筆土壤曾遭重金屬污染之場址。 2.針對污染事件成立污染源追查專案計畫 本計畫已完成11 件污染源追查專案計畫。其中有6 件均為環保署函文至環保局說明水質監測站水質異常,而有5 件為民眾或河川巡守隊透過專線通報溝渠或事業廢(污)水水質異常情事。執行11 件污染源追查專案計畫中共裁處3 家列管事業單位,皆為電鍍業,罰鍰金額合計540,000 元。 二、落實水污染防治相關許可管理作業 (一)辦理水污染防治法規暨污染減量宣導說明會 為使轄境內各列管事業及社區下水道系統,能瞭解新修正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以配合環保局各項管制工作並維護業者自身權益,共舉辦了水污染防治法規暨許可審查輔導說明會、水污染防治法規暨污染減量宣導說明會、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暨水污染防治法規宣導說明會、水污染防治法規暨污染減量宣導說明會及水污染防治法規暨畜牧業廢水處理設施操作說明會等5 場不同主題說明會,希望藉宣導說明會能使業者更瞭解各類水污染防治法規、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方式及許可審查原則。 (二)辦理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許可審查作業 執行至103.10.30 為止共受理1,963 件次許可申請案件,其中本計畫辦理水污染防治法相關申請案件至6 月23 日已完成1,050 件次之申請案件審查,另退補件達3 次(含)以上案件,亦提出案件審查紀錄及原因說明,並於6 月26 日發文至環保局告知許可審查案件已達契約量1,000 件次,雖已完成契約之要求,但本計畫後續仍依「水污染防治計畫及許可審查辦法」持續協助環保局進行許可審查。事業單位申請許可文件有九成以上均委託代辦業者撰寫及申請,造成許可文件資料與現場不符原因主要為,代辦業及業者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不熟悉及代辦業對現場處理設施及流程不清楚。 (三)協助辦理許可聯合會審作業 截至目前為止進行聯合會審之案件共有12 件,皆於交付審查案件後20 日內初審完畢。 (四)辦理廢(污)水檢測申報資料審查作業 本計畫已協助完成2,536 筆定期申報建檔及勾稽審查作業,其中包含季網路申報169 筆(103 第一季43 筆、103 第二季43 筆、103 第三季43 筆、103 第四季40筆),半年書面申報1,005 筆(102 下半年513 家、103 上半年492 家)、半年網路申報1,018 筆(102 下半年513 筆、103 上半年505 筆),每年書面申報344 筆為102年申報;屬書面申報對象共1,349 家,網路申報對象共1,187 家;於申報期間所申報之資料皆由本計畫協助審查及諮詢輔導後,再經逐筆確認後皆已認可。 (五)辦理自動連續監測(視)及連線傳輸申報資料審查作業 自動連續監測、攝錄影監視設施及連線傳輸設施設置者總計11 家。各家皆已完成自動連線監測傳輸設置作業,其自動連線監測傳輸設置說明書及確認報告書業已完成審查核可,且各家均已完成現場勘查。 三、協助水環境巡守隊之運作推展與教育宣導 本市之水環境河川巡守隊成立之規劃,除已於縣市合併之前成立之河川巡守隊外,新成立之河川巡守隊原則上以里為單位,並由各里里長擔任河川巡守隊隊長,且每隊之人數至少為15 人,名單由各隊隊長提報環保局審核通過後而成立。截至目前本市河川巡守隊共計32 隊,巡守隊員人數達723 人,每人均已投保巡守隊員意外險保險,每隊於今年度各完成至少乙次訪查。 今年度共辦理志工講習會2 場、綠網講習會2 場及辦理完成本市水環境河川巡守隊淨溪、淨灘及水質監測活動共計7 場次、2014 世界水質監測日活動1 場次及臺中市水環境河川巡守隊年終檢討會1 場次,各活動參與人數均已達成合約規範人數。今年度協助河川巡守隊通報(eco-life)案件共105 件,通報髒亂點計84 件、水污染案件計21 件。 四、辦理流域污染總量管理前置作業相關事宜 本計畫彙整臺中市主要河川之歷年水質數據結果,以烏溪流域中大里溪污染最為嚴重,故本計畫總量管制實施對象以大里溪流域為主,並在彙整分析大里溪流域歷年水質數據篩選出應實施總量管制之河段,經結果分析選定以逢甲橋至大里橋為總量管制河段,BOD 及NH3-N 為總量管制水質項目,主要因此河段區域為人口居住密集區,亦有大里工業區及本市多數之小型電鍍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工廠聚集重地,且於102 年大里橋測站更檢測出六價鉻及銅數值超標,而該河段亦屬重金屬水污染及農地污染之重點區域。大里溪全流域點污染源推估結果,BOD 污染量為41,960.57 kg/day 、SS 污染量為18,014.22 kg/day、 NH3-N 污染量為11,737.51 kg/day;非點污染源部分,BOD 污染物輸出量以下游筏子溪分區所占比列最高(161.3 kg/year),SS 污染物輸出量則以草湖溪分區的1552.83 kg/year 最高,而NH3-N 污染輸出量以下游筏子溪分區污染最高(155.66 kg/year) 。水體涵容能力結果分析,實施總量管制河段逢甲橋至大里橋河段之BOD 涵容能力為2380.3 kg/day,NH3-N 涵容能力為714.1 kg/day ;容許排放量方面,逢甲橋至大里橋河段BOD 容許排放量為4508.1 kg/day,NH3-N 容許排放量為3798.4 kg/day ,本計畫亦針對總量管制河段進行污染削減策略研擬,其總量管制實施作業詳細說明如第六章。 五、其他配合事項 (一)協助推動轄內溫寮溪水區劃定前置作業 溫寮溪流域上游主要受到大甲區生活污水污染為主,中、下游仍受到生活污水的污染源及農業用途所使用的化學肥料,亦造成鉀、磷、銨等污染源增加,導致溫寮溪流域BOD、大腸桿菌群及氨氮皆屬受損水體項目。考量溫寮溪全流域水質現況仍未達丙類水體之分類標準,且此流域以農地使用面積為主,其主、支流排水水源大多供給農業使用,建議全流域劃定為丁類水體,並加強管制以避免水質惡化,保有現有之用途,針對生活污水削減,應加速興建公共污水下水道以減低溫寮溪流域之污染負荷,而農地方面則應加強水土及污染流失措施,包括避免土壤裸露、提高灌溉效率、灌溉水回收,並提出肥料管理的相關計畫等。 (二)協助辦理河川污染整治考核相關作業 為協助提升本市河川污染整治考核成績,本計畫於計畫期初協助撰寫103 年度「河川污染整治(含流域管理)計畫」計畫書、製作計畫書簡報。並於10 月14 日協助配合環保署「流域水質管理現場考核作業」受查作業協助辦理跨局處室行前會議、製作簡報並協助受查作業。而為有效提升河川污染整治考核成績,定期試算各項考核成績,並提出提升考核成績建議。已於12 月22 日彙整各局處室成果,並提送103 年河川考核成果計畫書及簡報資料。 (三)臺中市水污染防治費徵收試算 依據環保署95 年制訂的「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95.08.17 發布)」(以下簡稱水污費收費辦法),以及103 年發布之「水污染防治費中央與地方分配辦法(103.10.31發布)」進行本市所轄列管事業水污染防治費徵收試算估計第1 年約可8 千萬元、第2~6 年約分別9 千萬元、1.1 億元、1.9 億元、2.2 億元、2.4 億元。
中文關鍵字 許可審查、熱區稽查、功能評鑑、深度查核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103 計畫經費 790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4/02/20 專案結束日期 2014/12/31 專案主持人 徐錦宏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高安潔 執行單位 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成果下載

類型 檔名 檔案大小 說明
期末報告 103水污計畫期末成果定稿本檔案.pdf 54MB
英文摘要
英文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