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固定污染源稽查管制及空污費催補繳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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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執行期間為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已協助環保局執行各項法規制度管理、污染源稽查管制及減量輔導、污染現況更新調查及資料建檔、教育宣導等工作,至提送期末報告(初稿)階段之整體進度為100%,符合預期,主要工作成果摘述如下:
一、列管公私場所現況及變化說明
103年列管家數,因空污費清查發現非製程使用之有機溶劑,故統計103年列管家數,較102年增加11家工廠列管,共計656家,統計清查年排放總量(656家)為粒狀污染物802.98公噸、硫氧化物1,272.62公噸、氮氧化物2,796.73公噸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3,353.08公噸,四大污染物種排放量較102年各物種排放量分別為減少粒狀物35公噸、硫氧化物264.27公噸、氮氧化物166.38公噸,其中以硫氧化物減少為最多,主因為輔導工廠燃料改採低污染性燃料。
為配合環保署排放量管理政策,本計畫調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方式,要求業者依其空污費申報結果計量,因空污費係數計算結果通常高於檢測或質量平衡,導致清查排放量計算所得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相對增高,藉此能得以有效縮減排放量差異性。
二、各項法規制度稽查管制與減量輔導
(一)103年列管屢遭陳情工廠有10家,較去年減少4家,並統計陳情及陳情後現場稽查有無異味結果,發現現場稽查有異味之數量已比102年有明顯減少之情況,顯示本計畫協助環保局輔導工廠改善之成果。
(二)102年第4季~103年第3季,經本計畫空污費書面審查53家資料錯誤及現場查核59家不符,彙整審查及現場查核結果,核算後須追繳約1,070萬。另稽查檢測結果與申報差異過大需補繳者共有5家,藉此可追繳金額約101萬元,綜合上述結果,共計有116家需補繳,補繳總金額約1,171萬,目前已進行追補繳金額為692萬元。比對VOCs空污費申報之原物料進行13種個別物種抽測,針對8家工廠抽測10種樣品,推估103年共需補繳約79萬元。
(三)為有效執行雲端查核作業,建置固定污染源雲端查核網頁,並針對37家工廠要求上傳現場照片及操作紀錄報表等,目前37家皆已每周提報,未每周提報者,皆以要求補正資料。
(四)為有效降低污染排放,輔導減量,本計畫於今年度輔導完成12家工廠裝設防制設備及3家新增逸散防制措施,3家工廠改採低污染性燃料。
(五)綜合本計畫各項管制措施,統計減少各項污染物之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83公噸、硫氧化物57公噸、氮氧化物31公噸及揮發性有機物90公噸等成果。
本計畫除完成各項合約工作之外,亦積極輔導工廠進行污染減量及相關異味污染改善,以提升空氣品質,進而提升轄內民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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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稽查、空污費催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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