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103年度固定污染源許可稽查管制及空污費審查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執行期程為103年2月14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計畫經費為新台幣417萬元整,由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公司總經理苗宛陶擔任計畫主持人,含計畫經理及執行人員共4人派駐環保局專案執行計畫,派駐人員全具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資格。
今年本計畫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管制具體成效包括下列各項:
一、持續執行環保局重點推動「顧客導向、簡政便民」政策,完成現場輔導4家次許可展延申請,減少退補件次數及縮短申請日數18天。
二、空污費申報便民服務方面,完成協助業者預先檢視43廠次,線上輔導申報140廠次,業者到局申報21廠次,到廠輔導申報6廠次;今年補繳金額大幅減少,由101、102年的95.9萬元、40.3萬元降至103年為9.2萬元。
三、落實土石加工業污染分級管理制度,每季更新分級結果並追蹤後續改善情形;今年一到三季分級C級廠家有10家,提升至B或A級之改善率達90%。
四、完成1家有害空氣污染物(二氯甲烷)溶劑使用之替代,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空污費個別加徵物種繳費金額達35萬2千元整。
五、持續推動減量並簽署「自願減量協議」,本階段完成3家簽署自願減量並確認完成改善,另配合土石加工業新設及改良污染防制設備,減量成效粒狀物1.107公噸/年、硫氧化物減量10.922公噸/年、氮氧化物減量3.922公噸/年、揮發性有機物減量12.684公噸/年。
六、統計本縣歷年列管排放量,由於公私場所原物料減少、改用低污染性有機物及估算基礎變更,使103年度排放量減少粒狀污染物25.3公噸/年、硫氧化物38.3公噸/年、氮氧化物0.8公噸/年與揮發性有機物14.3公噸/年。
截至103年12月31日,本縣列管固定污染源共計555家,103年度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分別為,粒狀污染物為718.3公噸、硫氧化物為295.7公噸、氮氧化物為280.7公噸,揮發性有機物為1,142.8公噸。各項細部執行成果於本報告各章節詳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