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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自合約簽約日(103.02.14)執行,截至執行結束時
間日止(103.12.31),已依合約如期如時完成各項交辦事
項,工作成果提報摘要彙整如下:
1.建立轄內祭祀燃燒單位資料庫一式,促使各單位逐年配合紙錢減量與集中燒相關作為。
2.辦理 7 場次宣導說明會(含感謝茶會)及其他重大(清明、中元節)祭祀節期之現場宣導活動共3 場次,期望藉由多方宣導使民眾能廣泛了解環境保護局推動不燒金之緣由及施行方式。
3.設計及張貼中元節宣導海報共計 50 張,將相關紙錢減量與集中燒訊息廣泛讓民眾知悉並配合。
4.製作宣導品共計 1,000 份,期望藉由發放宣導品使民眾能有意配合紙錢減量與集中燒相關活動。
5.製作功德福田米及疏文各 900、3,000 份,並提供給民眾於寺廟祭拜時能響應以米代金、金紙集中燒之減量環保行動。
6.設計網路普渡暨宣導網站、社群專頁各一式供民眾瀏覽,讓民眾可透過線上網路普渡取代實體焚燒金銀紙錢祭拜,使用人次已達3,562 人,總計換算可減少燃燒紙錢量約12.47 公噸。
7.分別於清明節及中元節期以夾報方式派送宣傳單張共計20,000份,將相關紙錢減量與集中燒訊息廣泛讓民眾知悉並配合。
8.委託 2 電臺分別於清明節及中元節期播放宣導內容共450 檔次、電臺專訪各一次,將相關紙錢減量與集中燒訊息廣泛讓民眾知悉並配合。
9.發佈紙錢減量與集中焚燒相關宣導新聞稿 7 則以上,讓民眾能知悉並配合紙錢減量與集中燒環保行動。
10.結合 13 鄉鎮公所製作宣傳錄音帶及布條,隨垃圾車廣播宣導為期15日將相關紙錢減量與集中燒訊息廣泛讓民眾知悉並配合。
11.建立紙錢減量與集中焚燒示範收集點共 2 個單位、寺廟單位(含無環保金爐寺廟15 間)配合集中收運共24 間;大花蓮地區共32處超商及金紙店、社區住商大樓24 處與13 鄉鎮公所參與中元節紙錢集中收運系統,另於中元節前後沿14 條清運路線,讓民眾能便於配合將普渡後紙錢交由專車協助送至環保金爐焚燒。
12.推廣轄內寺廟、企業、機關配合「以功代金」活動,參與本次活動共計11 單位,另設計網路普渡捐款功能,捐贈總額度達90 多萬元,總計換算可減少燃燒紙錢量約10.9 公噸。
13.集中清運紙錢送至本縣環保金爐焚燒共計約 25.4 公噸。
14.推廣轄內寺廟配合響應中元節「以米代金」共15 間,於廟方提供福田米與金紙減量包裝供民眾使用或自行捐贈白米;另推動企業單位響應以米代金減量輔導作業共2 家次。合計使用包裝米祭祀總重約5.5 公噸,總計換算可減少燃燒紙錢量約3.84 公噸。
15.於農曆初二/十六推動營建工地及企業單位配合紙錢減量輔導作業共20家次,總計換算可減少燃燒紙錢量約0.224 公噸。
16.推廣民眾使用大面額紙錢,集中收運約 2.98 公噸,換算可減少燃燒紙錢量約1.99 公噸。
九、計畫本期完成比率:100%
十、進度管控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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