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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嘉義縣固定空氣污染源許可暨揮發性有機物稽査管制計畫

中文摘要 104年度嘉義縣「固定空氣污染源許可暨揮發性有機物稽查管制計畫」自104年1月1日起主要工作項目包含許可審查、核發、查核及定檢報告審查、監督檢測、固定污染源資料更新與擴充作業、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稽查抽測作業、戴奧辛查核管制作業、確認及比對固定源資料庫、稽查處份資料建檔、資訊系統規劃與維護、排放量網路申報及公告定檢網路申報輔導與審查作業、協助辦理說明會、相關會議及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相關業務等。茲將執行統計至104年10月31日之各項作業說明如後: 嘉義縣列管公私場所為555家,其中納入許可管制之公私場所共計239家,列管355條製程,為落實許可管制作業,本計畫針對公告1~8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進行審查及巡查等作業,目前已核發公私場所共計134件,除針對文書部分進行審查外,於核發許可證前會至現場進行現勘,以降低核發與現況不符的情形,在秉持「服務、效率、滿意」的精神下,不失審核及發證的品質下,許可審查日數符合相關規定。 104年列管公私場所中,共計91家需排放量申報,其中第一、二批分別為33家及58家,本計畫亦針對103年應申報業者,進行排放量現場查核,正確率為68%,需修正部分也請廠方進行修正;配合定期頻率銜接無落差,提醒廠商定檢期限,現階段定檢申報符合率為100%;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條件者共計115家,本計畫亦執行現場確認作業,現場設置級別及人員皆確認無誤。 針對許可證核發情形,已執行許可現場查核183條製程,在持續宣導及巡查管制作業下,廠商已瞭解應遵循之相關法規,另輔以工廠登記證異動時的主動通知,目前已無基本資料不一致情形。另因應環保法規的日新月異,本計畫除積極參與環保署召開會議外,會後並將最新環保規定回饋至許可審查作業中,為避免環保政策與業者認知的落差,並定期召開說明會(3場次)等方式,對相關業者宣導環保法規,以落實相關管制作業。 本計畫藉由勤查方式以確認空氣污染防制是否有落實執行,810家次巡查作業中,其中逸散源管理辦法巡查方面,相關逸散管辦符合率從45%提升至90%以上,其不符合記點原則之缺失點數均在10點以內,均在期限內改善完成。另針對近年陳情案件日益增多,除配合貴局陳情計畫外,配合屢次陳情案件妥處規畫方案,配合加強巡查、稽查檢測及執行輔導改善8場,期望能降低屢次陳情件數。在配合貴局進行稽查作業,總計稽查110件,處分15件,總處分金額為145.5萬元。 配合工業區聯合稽查,104年已執行2場次。消防局及社會局查核無任何缺失情形,而貴局除由各科室進行查核外,並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共同現勘,現勘後並與業者進行討論及提出改善意見。 空污費列管335家,目前已完成查核310家,達成率92.5%。查核過程依據環保署公佈空污費相關法規內容進行合理性、完整性查核,其中17家申報有缺失,已修正完畢;另審查後應補繳空污費之業者,業已補繳完成。 揮發性有機物管制方面,目前列管15家工廠25條製程,已全數清查完成,查核結果皆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加油站管制方面,本計畫針對15家加油站進行氣油比檢測,檢測結果皆符合氣油比檢測合格標準範圍之加油槍達70 %以上。另篩選同時具有九二、九五、九八汽油儲槽且去年度發油量前10大之加油站,已完成10家氣漏檢測作業,初測結果合格率為100 %。 工業區管制方面,本計畫亦完成8廠9條製程共20點次之不銹鋼桶採樣檢測、2場次OP-FTIR監測作業及建置2座工業區鄰近區域之敏感受體(學校、社區及醫院)及避難場所資料。 彙整100~103年執行重點,主要對象為重大污染源及工業區,執行重點分別為建置中洋工業區污染防護網、許可排放量回收作業、工業區聯合稽查及許可證審查作業原則,104年則針對生煤進行管制作業,相關執行說明如下: 1. 100年建置中洋工業區污染防護網:設置1點次遠端監控系統、微氣象站及採樣系統(自動/手動),後續並增加點次及納入業者周界設置之監測設施。目前由CEMS計畫負責維護管理。 2. 101年許可排放量回收作業:針對許可排放量大且實際與許可量差異達50%以上之製程,召開減量協談會議,回收許可排放量。目前實際排放量約佔許可排放量60%以上。 3. 102年工業區聯合稽查:針對本縣中洋工業區、民雄工業局及南亞嘉義廠,除環保局(空、水、廢、毒及環評)外,並配合消防局與社會局等單位,針對高風險製程進行聯合稽查(1次/月),消防局針對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檢修申報及危險物品管理進行查核,社會局針對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及工資、工時規定進行查核,環保局並邀請學者專家協助查核,查核過程如有缺失情形,則請業者限期完成改善。目前聯合稽查頻率調整為每季1次。 4. 103年許可審查作業原則:針對排放量前20大、屢遭陳情對象及使用高污染特性燃料之製程,制訂許可審查作業原則,審查重點包括:(a)許可證有效期限核發審查:依實際管制需要,得以核定五年以下之許可證有效期限。(b)許可證排放量合理化審查:各類空氣污染物擇定實際最大年排放量乘以1.3倍為核發上限。(c)石化製程指紋圖譜建置審查:試車計畫書,應載明製程主要污染源設備之排放管道,並增加指紋圖譜檢測作業。(d)防制設備效率驗證審查:試車計畫書,應載明防制設備進行效率驗證之檢測。(e)排放量零成長審查:製程不增量或整廠不增量。目前持續執行中。 5. 104年生煤管制策略:針對本縣生煤使用量大之製程,制訂管制策略,包括許可期限縮短(5年降為1~2年)、減少生煤許可量(逐年評估降低)、使用乾淨生煤(降低含硫份)、增加檢測頻率(重金屬)及增設防制設備(SCR)等。目前持續執行中。 104年依據本縣污染防制計畫書內容,執行許可製程改善、加油站油氣回收設備改善及餐飲業輔導改善等管制策略,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削減量分別為104.5噸、151.3噸、52.0噸及81.8噸。另本計畫藉由宣導及勤查等方式,配合污染者付費之原則,冀望公私場所均能符合相關規定,創造環保及經濟雙贏的局面,此外,本計畫亦積極配合與其他各計畫聯合管制與建立相互通報網絡系統,以掌握污染排放情形,防杜因操作不當或失控等情形。
中文關鍵字 固定污染源、空污費、揮發性有機物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104 計畫經費 1288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5/01/01 專案結束日期 2015/12/31 專案主持人 賴宏志
主辦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粘淑勤 執行單位 元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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