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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體污染總量管制執行先期工作:選定貓羅溪流域平林橋為水體污染總量管制執行先期工作,目前完成貓羅溪流域支流排水污染量調查、資料收集及點源、非點源污染量計算,估算結果點污染源BOD總計為10,541.09 kg/day,非點污染源BOD總計為2,498.13 kg/day,以點污染源污染量占大多數達80.8 %,其中點污染源生活污水污染量為最多達97.1 %,其次為事業廢水達2.4 %,畜牧廢水最少達0.5 %,故貓羅溪流域主要污染來源來自點污染源,經本計畫研擬長期措施改善後,可達水質模式模擬貓羅溪平林橋上游達乙類水體所需削減BOD為1,566.1 kg/day、SS為5,558.8 kg/day、NH3-N為1,336.3 kg/day污染量,故評估河段尚無須推動「污染總量管制計畫」,提出「流域污染整治計畫」即可。內容請詳本報告第4-1節。
二、列管水污染事業之深度查核:合約數量為150家次,於計畫執行期間,己完成203場次之有效稽查,完成率為100.0 %,查核結果,超過許可核准量者,廢水量有6家、用電量有6家超過許可核准量、加藥量有1家與許可量不符、污泥產生量有1家與許可量不符,皆已輔導進行許可變更或減少相關用量。內容請詳本報告第4-2-3節。
三、執行事業單位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評鑑作業:本計畫於執行期間,已於104年11月23日上午執行宏○牧場、104年11月23日下午執行經濟部南崗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廠、104年11月24日上午執行三○造紙及104年11月24日下午明○造紙等4場次事業單位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評鑑作業,其中三順造紙功能性不足,已進行水污法裁處作業。相關辦理方式詳第4-4節。
四、辦理水污染源削減及法規修訂相關宣導說明會工作:本計畫依合約預計辦理三場次水污染防治法相關法令宣導說明會,計畫期間辦理3場次;其中2場次已於11月12日上午及下午邀請土石加工業及社區、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12月1日下午畜牧業辦理完成,說明會內容主要為「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綜合說明」、「事業申請合法化程序」及「生活污水減量宣導」主題,畜牧業說明會內容主要為「清潔養豬宣導說明會」。
五、辦理埔里鎮育英橋上、下游之礫間接觸淨化水質改善設施操作功能成效追蹤評估:本計畫於執行期間,執行育英橋示範場操作維護共計有14次,水質改善設施(舊工程) ,於8月初因有蘇迪勒颱風來襲,發現設施有多處受損,側邊已有3處(前、中、後段)長期遭洪水淘空,已有破裂,有洩漏相當多的水量,該設施已運作十年,已建議環保署解除列管中;新工程本計畫於執行期間有進行沉澱池及入水口污泥執行清除作業,處理成效有較佳之趨勢,整體而言,設施具有原設計之功能性。
六、推動水環境志工巡守制度:今年度有新增5隊,汰除1隊,共計13隊水環境巡守隊,共計有323位隊員,本計畫於執行期間,透過實地訪查各巡守隊隊部,了解各巡守隊特色、運作狀況情形、所遭遇之困難及需要協助之處。總計辦理40場次淨溪活動(參與人數共計630人),並參考環保署優良巡守隊篩選標準,研訂水環境巡守工作績效評比要點;辦理宣導活動、成果檢討及環境教育活動10場次、水質監測活動共計有9場次,巡守隊通報環保局河岸河面髒亂點通報案件65件,已請相關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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