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源報告成果查詢系統

104年度花蓮縣資源回收推動與宣導活動計畫

中文摘要 主要工作項目包含對各類指定業者執行稽查、計畫控管及本縣鄉鎮市公所輔導,針對環保署及環保局各項績效評比計畫及交辦事項,如期如實完成。 以下即針對統計至104年12月31日止之各項工作成果進行摘要說明。 一、在推動鄉鎮市公所、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資源回收部分,每月均依約提送各類成果報表,並以上年度同期與上月提報數量進行比較,避免公所填報錯誤。 二、在辦理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重點稽查取締工作部分,完成環保署及其他縣市函請案件共43件,主動查獲違規商品共121件,經上網查詢業者登記與責任物判定後有15件商品違規,所有查核結果均已填妥紀錄單提送環保局。 三、在辦理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販賣業者重點稽查取締工作部分,12大行業中已完成656家列管業者之查核工作,現場稽查缺失以超級市場業33.7%為最多、其次為汽機車加油站25%及連鎖飲料店業者24%,其缺失狀況以未張貼回收標誌、回收桶擺放不明顯及未設置回收設施居多,皆立即於現場輔導改善完成,未有違規告發情形。 四、在辦理落實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稽查工作部分,每月完成1家次處裡業者、18家次已登記回收商及31家次未登記回收商業者稽(巡)查工作,並依照103年度回收商評比進行加強稽查,目前共計稽(巡)查914家次,業者缺失狀況多為應遮蔽未遮蔽、容器或輪胎積水及環境髒亂情況,業者皆於期限內改善完成,未有違規告發情形。 五、在辦理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訪查工作部分,配合環保署來文於重點節慶前夕稽查共2,591件商品,其中半數以上為重複性商品。 六、在辦理一次用飲料杯減量及回收措施稽查工作部分,目前已完成357家次稽(巡)查工作(列管194家次),業者大多使用現金回饋的優惠措施,而民眾自備飲料杯情形以連鎖咖啡店與連鎖便利商店成效較為顯著,經分析與各行業的「商店型態」、「店家宣導積極度」等有明顯關聯。 七、在辦理免洗餐具公告(公部門及學校)稽(巡)查工作部分,已完成40家次稽(巡)查工作,列管家數23家且多為團膳單位負責餐具。 八、在辦理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列管對象輔導與稽查工作部分,已完成第一次列管對象巡查4次,共計208家次,尚未發現任何違規情形。配合減量計畫托盤類已變成PLA材表示支持環保政策,而環保署責任業者繳費量卻大增,與環保政策相互衝突,應有相關配套措施。 九、在辦理含汞產品稽查工作部分,已完成564家次業者稽(巡)查工作,均未發現電池標示不清之狀況。 十、在針對本縣13鄉鎮市每2月進行1次資源回收績效考核相關數據查核輔導工作,今年度已完成6場次輔導作業。 十一、在針對本縣13鄉鎮市辦理4場次清潔隊長聯繫會報,今年度已完成4場次會報。 十二、媒體宣導工作已於4月起於中國廣播公司花蓮台、警察廣播電台,燕聲電台及後山電台進行託撥宣導迄今已完成1,300檔次之播送、平面媒體於更生日報與聯合報刊登各三則(共六則)、完成3則影片製作並於洄瀾電視台撥出、完成宣導車車身彩繪及宣導人偶之製作並完成30場次彩繪車宣導。 十三、已完成5場次記者會與說明會以及42場次資源回收宣導活動,並進行問卷分析,問卷人數為1,409人,其回饋呈現民眾在「知道」與「做到」間仍有差異,建議改善未來的宣導方式。 十四、完成一場次大型宣導活動,並藉由粉絲專頁擴大後續資源回收公仔之活動宣導效益,現場參與人數為1,000人以上,網頁宣導參與互動人數達6,097人,透過交流平臺增進全民資源回收率。 十五、完成6次13鄉鎮市公所業務執行輔導與轄內34次隨車破袋稽查,部分公所配合度有待加強,未發現回收率有提升之狀況。 十六、完成創新作為研究調查,界定鯉魚潭周邊民宿垃圾產生之基本量範圍,民宿垃圾產生量略低於一般垃圾,未來可作為是否將民宿納入事業單位之參考。
中文關鍵字 資源回收、責任業者、販賣業者、乾電池、托盤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EPB103120301 經費年度 104 計畫經費 905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5/01/01 專案結束日期 2015/12/31 專案主持人 董若暉
主辦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張琬婷 執行單位 信安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成果下載

類型 檔名 檔案大小 說明
期末報告 104 年度花蓮縣資源回收推動與宣導活動計畫期末報告定稿本.pdf 29MB
英文摘要
英文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