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計畫為104年度「嘉義縣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防制計畫」,本計畫執行目標為提供技術及人力,有效的執行露天燃燒稽查管制及教育宣導等相關防制工作,期末報告摘錄自104年2月1日至104年11月25日止,計畫執行過程中,各工作項目辦理情形茲摘要說明如下:
一、 稻草處理與防制露天燃燒方案評估作業
(一) 104年度除了持續評估現地切割掩埋及裸露覆材(稻草蓆)這兩項易推動之稻草再利用方案外,104年度則建置「嘉義縣太保市溫室農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收費辦法」大事紀,以進行溫室農業廢棄物集中處理之效益評估。稻草再利用方案效益評估結果,以市售稻草蓆每平方公尺350g,販售價4元計算,每噸稻草蓆售價至少11,428元/噸,如推廣境內社區設置小型稻草蓆編織廠,每噸稻草可創造5,114元/噸經濟效益,以農閒時間150天8小時及工作效率8成估算,每台編織機可處理96噸稻草/年,創造490,944元/年利潤規模,如能結合雲嘉南稻草在利用資訊平台,提供產銷管道,足可為後續本縣推廣稻草再利用最佳可行選項之一。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1節。
(二)稻草再利用資訊平台與雲嘉南稻草再利用平台網頁做横向連結,讓稻草再利用資訊更加多元化且豐富,以提供稻草再利用多管道資訊讓農民悉知,減少以露天燃燒方式處理稻草,並降低空氣污染的情形。稻草再利用資訊平台已建立完成,並更新嘉義縣耕地面積、稻米種植面積、分佈現況及稻草處理或再利用管道資訊,本年度透過再利用資訊平台,嘉義縣104年利用稻草覆蓋營建工地祼露地面積達236,600M2。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2節。
(三)定期維護防制稻草露天燃燒多面向管制網頁,於每月五日前更新維護網頁內容資料,已完成防制稻草露天燃燒多面向管制宣導網頁定期維護更新,網頁服務內容提供一般民眾禁止露天燃燒稻草相關法規、稻草再利用方式及稻草回收商等相關資訊。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3節。
二、 禁止露天燃燒巡查及防制作業
(一)稻草流向調查已完成104年第一期稻作,第一期稻草流向調查面積總計約503.8公頃,調查結果就地切割掩埋439.9公頃(佔87.3%),燃燒方式處理27.7公頃(佔5.5%),而移地利用方式處理36.2公頃(佔7.2%),顯示農民有漸漸改變以燃燒方式處理稻草的觀念。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4節。
(二)於一、二期稻作收割期前,已於5/18、5/19及5/21、10/21~23、10/29及11/3共完成辦理8場次宣導說明會,分別於鹿草鄉、水上鄉及朴子市、太保市、新港鄉、民雄鄉、溪口鄉及布袋鎮等8個鄉鎮市,總與會人數達579人。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5節。
(三)104年度第一期共完成稻草露天燃燒巡查1,935件次,其中已燃盡32件、燃燒中49件,其餘1,854件未發現露燃行為,總巡查面積達73,094平方公尺,查獲燃燒面積達60,436平方公尺。104年度第二期統計至11月25日止底,共完成稻草露天燃燒巡查435件次,其中已燃盡11件、燃燒中10件,其餘414件未發現露燃行為,總巡查面積達2,340,735平方公尺,查獲燃燒面積達44,502.4平方公尺。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6節。
(四)104年共計更新維護353筆露天燃燒之案件,已建置在地理資訊系統(GIS),由本系統資料所示之露天燃燒地籍資料,針對發現露天燃燒之地段、地號、所有人基本等資料,進行新增資料建置,擬通知地主或代耕業者至環保局,進行「勿露天燃燒稻草」之宣導事宜。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7節。
(五)稻作收割期前,寄發「預防性通知單」予有加強管制地區之露天燃燒疑慮之農民或代耕業者,宣導勿露天燃燒稻草。於公文中強調露天燃燒法令規定等加強宣導,以減少露天燃燒情形。104年第一次預防性通知單已於6月16日寄發,名單計89筆,複查結果皆未再燃燒,重複燃燒比率0%。104年第二次預防性通知單已於10月23日寄發,名單計157筆。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8節。
三、 媒體行銷及相關宣導
(一)有線電視跑馬燈宣導於104年6月24日至104年6月30日及104年10月25日至104年10月31日,分別在山線(世新)及海線(大揚)之有線電視台播出宣導跑馬燈,共計宣導28天,向民眾宣導勿露天燃燒稻草及嘉義縣露天燃燒管制作為。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9節。
(二)地方廣播電台宣導於104年6月24日至104年6月30日,分別在「正聲嘉義廣播電台」及「雲嘉廣播電台」放送宣導廣播帶,共計14天,於104年10月25日至104年10月31日,分別在「正聲嘉義廣播電台」、「雲嘉廣播電台」及「姊妹電台」放送宣導廣播帶,共計21天,向民眾宣導勿露天燃燒稻草及嘉義縣露天燃燒管制作為。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9節。
(三)104年6月27日於聯合報雲嘉版、10月24日於自由時報、11月7日於中國時報、11月15日於臺灣時報共計刊登4則平面媒體宣導廣告,向民眾宣導勿露天燃燒稻草及嘉義縣露天燃燒管制作為。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9節。
四、 觀摩及評估推動農廢(稻草)回收再利用處理
(一)以『苗栗公館』喜妹娜哇稻草民俗藝品館及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南投縣草屯鎮)為觀摩對象,並進行實地現勘後,於104年8月31日虹字第1040800033號函,檢送「稻草處理技術觀摩活動」規劃書經同意已於9月30日辦理交流參訪及觀摩,觀摩人數89人。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10節。
(二)已於104年11月25日上午9時30分,假本縣民雄鄉菁埔社區之石雕公園(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村137號之1),辦理嘉義縣「推動稻草編織技術示範活動暨推動社區參與農廢(稻草)再利用方案」活動,邀請縣內在地社區(菁埔社區、豐收社區、新寮社區),來示範草繩編織技術及農廢(稻草)再利用方案(有稻草製作堆肥、拍打棒、稻桿筆、小掃帚吊飾等),活動中則提供拍打棒、稻桿筆、小掃帚吊飾等DIY體驗活動,本次活動報名參與之單位有21個社區、5個公所、2個農會、1個學校、環保局及理虹公司等,總報名人數達205人。相關資料請見第四章4.11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