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4年度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暨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功能查核維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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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茲依本計畫各項工作項目說明執行工作重點摘要如下:
一、許可證發證審查
本計畫執行期間之許可審查管理部分,以一次性將文件、現場所有缺失一併納入補正意見中,減少申請案件反覆審查、補正的次數,故各類別之操作許可證申請核發案件審查日數,較歷年統計資料有顯著降低的趨勢,平均審查時間為9.1日。
二、許可內容查核及稽巡查作業
執行許可證現場查核作業,查核結果有26 %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結果有誤,其中以現場未能出具污染源及防制設備之操作報表紀錄為多,經要求業者當場提供佐證資料確認後,皆得符合許可要求。
另針對轄內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污染物管理辦法公私場所依環保署公告記點原則巡查結果記點,各廠主要缺失以「車行路徑」、「物料堆置」及「車輛清洗」為最多。探討其主要成因係因當業者車輛進入堆置區域裝卸料後輪胎沾黏之粒狀物未充分清洗,造成廠區內車行路徑有明顯色差。
另因本縣水泥業CEMS逾限次逐年攀申,本計畫除增加巡查頻率外,並已協助環保局研擬宜蘭縣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提送環保署審查中,擬藉由排放標準加嚴令業者重視且加強空氣污染防制相關作業。
三、排放量申報對象輔導、審查及查核作業
比較各年排放申報量,除氮氧化物逐年攀升外,其餘各項污染物皆各有增減。另配合環保署要求申報排放量與空污費排放量應一致,故於103年年申報審查時要求業者修正為空污費申報量,104年度季排放量登錄審查過程中,退回請業者修正原因為許可證證號填寫錯誤、製程原燃物料代碼錯誤、製程原燃物料項目不完整、排放量數值輸入錯誤及未以近三次檢測數據做為管道排因放量申報依據等。本工作團隊除同步線上輔導業者完成申報,倘若經由電話方式輔導仍無法使業者完成申報者或因廠方人員異動,新任負責人員不了解申報方式者,則另安排時間派員直接至現場進行輔導申報。
另環保署於101年5月9日公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及全氟化碳等溫室氣體為空氣污染物,另於同年12月20日訂定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12月25日公告訂定「公私場所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第一批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公私場所於104年8月底前完成第三公正單位認證盤查申報,103年度縣內盤查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共計5,204,553公噸-CO2e,相較102年度盤查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共計5,656,095公噸-CO2e稍微略低。其中以台化龍德廠為最大量,佔全縣應申報公私場所之32.86 %,台泥蘇澳廠次之,約佔29.28 %,較102年度盤查結果為低。
四、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管理
定檢監督結果共有4件檢測當日判定檢測不算;潔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001,因管道破裂取消檢測(目前已停工)、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利澤廠P004以及佳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001及P002,皆屬於半導體製造程序,檢測8小時NMHC時,排放管道未開前後端檢測孔,故無法進行削減率之比對,但皆已重新完成檢測並提送檢測結果報搞審查。共完成全縣定檢報告審查作業203件次,審查結果檢測之排放標準皆符合規定,大多數補件原因是因業者網路申報資料建檔錯誤與檢附之資料不完整,達92件。定檢報告檢測數值經審查結果皆符合排放標準,報告審查過程中進行補件主要原因為網路申報資料建檔錯誤及檢附資料不完整。
五、固定污染源稽查檢測作業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本計畫共計完成排放管道粒狀物稽查檢測6根次管道戴奧辛稽查檢測、15點次管道異味官能檢測、5件次油品含硫量稽查檢測、5件次生煤含硫(氯)量稽查檢測及9根次連續自動監測設施RATA(或CGA)稽查檢測,設備元件稽查檢測200點次。其中,裕盛紙業、新寶元鋼鐵及昆晉實業之排放管道粒狀物檢測結果超標,金車員山廠柴油含硫份超標,燿華宜蘭分公司P002排放管道、潤泰水泥P002排放管道及幸福水泥P002排放管道檢測結果超標並由環保局進行處分外,其餘各稽查檢測結果皆得符合排放標準。另執行加油站汽油加油槍油氣比檢測10家,共計199支加油槍,檢測結果有1站1槍不合格,除立即要求停用,業者於限期改善期限內已完成修復。
六、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審查作業
104年1至3季空污費申繳總金額為新台幣46,844,484元整,繳納金額主要受水泥業氮氧化物排放量影響,自104年第1季起,為加強管控水泥業氮氧化物排放瞬間高值,故局內請各廠提送監測設施全幅核定,使得監測數據由0 ppm至全幅值(多為1000 ppm)皆為有效納入計算,使得部分原由月均值替代之低值皆納入計算,造成排放量明顯降低。本團隊於104年度並已執行204家公私場所空污費現場查核作業,符合環保署規定之應完成目標數。
全縣因排放硫氧化物(SOx)與氮氧化物(NOx)而繳納空污費之公私場所,以水泥製造程序者為大宗,佔全數之78 %,鍋爐汽電共生程序為8%,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為2%,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與電弧爐煉鋼製造程等其餘約各佔1~4%。另外,縣內公私場所因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 而繳納空污費之公私場所,以對苯二甲酸製造程序者所繳納之費用佔全數之24%,煉鋼製造程序為11%,酚醛樹脂製造程序10%,PU皮製造程序21%,有機染料/顏料化學製造8%,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9%,其他未分類製程6%,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為2%,其他人造纖維製造程序為1%,其他石灰製造程序、太陽能電池製造程序、木製品塗裝程序、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程序各佔1%。統計縣內104年第1~3季空污費申報揮發性有機物中13種個別物種(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縣內個別物種為甲苯等10種有害空氣污染物,主要以甲苯佔69.32 %為最多,換算VOCs排放量約124公噸(as CH4),其主要來自於油品內含及表面塗裝所使用之溶劑。
七、稽查、處分及處分後改善追蹤作業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本計畫協助環保局稽巡查及稽查檢測結果針對固定污染源共計處分26件,本團隊並協助後續改善追蹤作業。104年處分案件整體改善率達100 %,遠高於本年度空氣品質污染防制計畫書92 %之目標。
八、法規宣導說明作業
配合工業局向環保署提出解除委託審查利澤工業區內環保許可,本團隊因延續103年度計畫於104年6月3日配合工業區服務中心針對區內廠商招開許可申請回歸地方主管機關說明會,會中由本團隊成員向廠商說明本縣與工業局審查原則差異,其中最大差異在於工業局核發之許可年操作量係要求廠商應與小時操作量及操作時數結合,此易造成業者受淡旺季影響,可能造成小時操作量超出許可值而違法或高估小時操作量而於檢測時常無法達到定檢時操作量應達許可量八成之法規要求。
另為使轄內加油站業者加強加油槍油氣回收設施之維護保養及相關法規規定,本團隊除前述章節安排進行稽查檢測外,另於104年7月27日配合水污科針對加油站土污法規宣導,針對加油槍油氣回收設施法規規定向業者宣導,說明會轄內所有列管加油站皆派員出席。
延續102年協助環保局研擬本縣水泥業加嚴標準及103年所辦理之公聽會,為充分與業者溝通,本團隊協助環保局於104年4月1日再次邀集縣內廠方代表及同業公會代表、地方代表召開「宜蘭縣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標準草案協調會」,會議結論係由業者於2個月內提送空氣污染改善計畫,並委由專家學者進行改善計畫審查。爰此,台灣水泥蘇澳廠、信大水泥南聖湖廠及幸福水泥東澳廠分別提送空氣污染改善計畫書,故特於104年7月31日召開審查會議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潤泰宜蘭冬山廠則表示廠內將完全配合本縣政策而未予提送,審查會照片如圖4.11-3所示。而針對業者所提改善計畫,環保局亦予相對回應,針對本縣水泥業排放標準做部分微調後將提送環保署備查。
九、工業區污染管制作業
本計畫執行清查利澤及龍德二座工業區敏感受體調查及避難場所清查作業,清查結果如表4.12-1及表4.12-2所示。並於104年7月24日及10月29日完成環保署緊急空污事件應變回報系統通報測試。另耀華電子宜蘭廠黑化區於104年7月28日因保養藥水添加不當,造成氣體爆炸事件亦進行通報及回報動作。在104年11月17日配合毒化災演練協助辦理「宜蘭縣環境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實兵演練作業」。
十、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功能查核及維護
統計資料庫中104年1月至104年12月份宜蘭縣重大污染源設置連續自動監測系統之事業單位即時監測資料及日報資料上傳情形,確保資料的完整性進而要求業者進行修正,各廠日報資料上傳量統計表中,可以發現平均上傳率除了部分廠商因雷擊或台電計畫性停電外,皆在100 %,顯示在日報傳輸方面的完整性。
各公私場所不透光率監測值逾限次數,以台灣水泥廠情況較為嚴重(4415筆);幸福水泥廠次之(2887筆;信大水泥廠再次之(1896筆);羅東鋼鐵廠無逾限監測值。相較於去年同期,若以增加比率來看,台化龍德廠最多(82.22%);另外4家水泥廠皆有不同程度的減少,若以減少比率來看,潤泰水泥廠最多(35.25%),台灣水泥廠次之(28.72%),信大水泥廠再次之(30.68%),幸福水泥廠最低(10.09%)。
各公私場所氮氧化物監測值逾限次數,以台灣水泥廠情況較多,信大水泥次之;相較於2014年,逾限狀況以台化龍德廠增加較多,增加10筆(2014年1筆,2015年11筆),各水泥廠則有大幅減少。
今年度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共完成33根RATA監督檢測、4根RATA稽查抽測及5根CGA稽查抽測;今年亦採取全程監督檢測,杜絕了資料可能作假的空間,在33根監督檢測結果皆符合規定。4根RATA稽查檢测結果皆符合規定,在針對水泥廠執行CGA抽測,抽查台灣水泥與信大水泥各2根次及潤泰水泥1根次,共計有3廠5根次,大體都符合法規之規定,除了信大水泥P201的NOx低值部份為-7.57%的誤差;另信大水泥P201及台灣水泥的NOx高值部份為-5.50%的誤差,略為偏高但還尚在法規上限(15%)的範圍內。另每季不透光率查核方面大致良好,今年度零點、全幅偏移測試查核上亦無明顯缺失。
除持續維護連續自動監測系統主機設備、主機轉檔模組之轉檔效能(文字檔轉入資料庫),並對於逾時傳輸、監測數值逾限、建議告發名單等報表資料進行管理外,另建置連續自動監測數據傳輸備異地備援系統1套,自104年起預計以三年攤提更新局端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系統軟硬體,104年度係已協助更新主機並同時將作業系統升級為Windows Server 2012 R2 64 bit伺服器專用版本,資料庫系統為不限個數的使用者SQL Server 2014標準版最新授權,另裝有外部用戶端存取授權Windows Server External Connector 2012授權版,並於內以協助安裝環保署傳輸介面,各公私場所已可完成傳輸。配合環保署資訊公開政策,本團隊已協助環保局完成開發開放資訊平台(http://cems.ilepb.gov.tw/OpenData/),將本縣CEMS列管煙道之基本資料、排放標準、即時傳輸值、日報表傳輸值每日逾限筆數及API說明資料。另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開資訊平台(http://data.gov.tw)及本縣公開資訊平台亦同步登錄本縣CEMS列管API資料說明供民眾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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