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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臺南市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暨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工作輔導查核計畫

中文摘要 本計畫執行期間自104年1月27日至104年12月15日止,共計10.5個月。各項工作皆依預定進度辦理中,本年度計畫主要工作可分為六大項,茲將本計畫執行成果摘要分述如下: (一)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輔導及重點稽查工作 本計畫在責任業者管理工作推動上之成果有五大項: 1.完成環保署函請案件辦理92件。 2.完成其他縣市移請案件辦理142件。 3.主動查緝轄內賣場違規責任商品總計173件,所有案件皆依環保署規定進行辦理追蹤。 4.輔導業者網路申報81家。 (二)販賣業者管理輔導及新增公告販賣業者重點輔導及稽查工作 在販賣業者管理工作推動上,完成1,205家列管業者查核輔導工作(12大販賣業者889家、飲料自動販賣機10家及電子電器販賣業者306家),除有91家業者現場稽查發現資源回收標示等缺失,均現場要求業者改善完成,其他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 (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者輔導及稽查工作 1.共計完成282家次回收處理業(回收業245家次及處理業37家次)查核工作,243家符合規定,16家未營運情形,18家現場立即改善,1家限期改善及4家告發處分。 2.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申請登記工作上,完成82家業者登記、變更與展延作業;另辦理完成12家業者用地許可申請作業。本年度結合分格漫畫的形式來呈現,因103年12月18日大幅度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及用地法規修正,已更新手冊內容,包含遵行法規、用地許可、登記作業、申請文件範例(含第26條補登)及問與答等,並於4月份完成印製300份手冊。 3.在古物商現場查核工作共計完成307家次查核,12家因個人因素暫停營業,1家無人回應,後續將持續追蹤,35家立即改善包含4家場區外堆置回收物、7家貯存區無中文標示,24家發現積水容器,9家告發處份為發現積水容器且已孳生病媒幼蟲,現場要求業者立即清除,其餘均符合規定。 4.本計畫共計完成93家次(受補貼機構46家次、非受補貼機構47家次)廢機動車輛回收處理業現場查核工作,3家現場立即改善,1家限期改善經複查已改善完成及15家次已無營運狀態及2家發現積水容且已孳生病媒蚊告發處並立即清除分,期餘均符合規定。 (四)辦理環保署及本局推動政策之輔導與稽查工作 1在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工作上,共完成1家次醫療機構列管業者的現場查核工作,庫存量為28支經查無贈送或販售之情形。 2.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工作上,共計完成1,094家查核工作,以行業別來看連鎖便利商店業637家居多,其次為超級市場120家,共計查核指定電池商品14,877件、附指定電池487件,執行本市業者訪查時並無發現違規情事;本計畫派員巡查列管8家指定電池之輸入業者,查核結果有5家仍有進口情形,輔導業者修正指定電池修正公告之相關規定。 3.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查核輔導工作上,完成73家限制過度包裝業者查核輔導工作,檢查禮盒總數為1,702件(含實際量測42件),發現4件禮盒商品疑似過度包裝,目前皆已依規定移請所轄縣市進行後續查核工作,其中有3件已經進行告發處分,未來除持續稽查外,亦將輔導業者之消費品包裝走向省資源、易回收之設計,並降低包裝材料的使用量及廢棄量,期由日常生活中整體降低廢棄物的產生量,落實「垃圾零廢棄」目標。 4.業者減量計畫書審查的工作上,完成輔導轄內15家超市及3家量販店(不含由環保署審查之連鎖業者)成果報告提送審查作業,業者已於104年3月31日完成提報,審查結果平均減少塑膠托盤使用減量率為87.19%,共減少34,707公斤塑膠類托盤使用。在辦理限制塑膠類托盤包裝使用查核工作上,完成查核之166家次中,其餘業者均依所提送之減量計畫書內容辦理生鮮類相關商品的減量包裝工作。 5.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查核工作,完成在396家者查核,其中6家開立警告單其中5家經複查均已改善完成,僅1家超級市場未在期限內改善完成已告發處分,另針對政府機關及學校限制塑膠袋及免洗餐具之查核,完成46家次查核,除了1家解除列管以外,有1家公私立學校、1家公立醫療院所及1家政府部門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1家政府部門內用提供紙類免洗餐具,開立警告單並限期改善,經複查後皆已改善完成。 6.一次用飲料杯回收政策查核作業上,本年度共計完成2,845家次業者中,有2,677家次符合規定、162家歇業、2家限期改善經複查改善完成、1家民眾陳情限期改善經環保署認定非屬列管。 7.在廢潤滑油一般產源輔導查核作業上,240家機車行,扣除86家歇業、2家解除列管以外,其餘均符合規定。 8.限制使用保麗龍飲料杯具政策查核,本計畫共計完成1,066家列管業者的現場查核工作,有902家符合規定、140家歇業及6家非屬列管、12家解除列管、1 家告發處分。 9.廢食用油輔導政策查核本計畫所完成1,002家查核,符合規定492家、歇業200家、解除列管26家、少量併入廚餘99家、無產生廢食用油151家、重覆列管12家及22家開立警告單(1家查核時發現廢食用油交付無工作證者,1家查核時發現廢食用油暫存家中,且遺失廢食用油回收紀錄表,亦無法提供相關交易單據,20家未確實填寫或保存回收紀錄表),22家經複查後業者皆已交付合法清除機構並保存清除紀錄備查。 (五)辦理資源回收相關稽查管理及輔導工作 1.本計畫共完成37區、37條清運路線、600點、3,840袋垃圾強制分類稽查工作,共發現1,575件回收物,發現1件以上回收物1,040袋,查獲回收物比例27.1%%,其中3件(含)以上違規102袋(2.7%),2件(含)以下回收物現場宣導立即分類719袋,3件(含)以上回收物則退回分類85袋,因沿線垃圾破袋時間較為緊迫,故不合格之垃圾包大都採取退回分類來警惕民眾做好分類工作,其中新化區、南化區、龍崎區、左鎮區、楠西區、東山區、山上區及大內區為垃圾子車現場無行為人回收物2件以下219袋(5.7%)及3件以上17袋(0.4%),安定區,查核未分類回收物次序前三名為紙容器45.3%、塑膠容器30.0%及鋁箔包7.1%。 2.共完成514點次巡檢清理易棄置之廢玻璃容器地點查核,發現1,419個(約635.1公斤)廢玻璃容器,平均每點次尋獲2.8個(約1.2公斤),以永康區東橋二街、東橋六街、東橋八街及東橋十街路道路營建工地週邊尋獲143個(約64公斤)為最多,其次為仁德區太子路至中正路三段道路、空地工業區週邊尋獲142個(約61.6公斤),依結果顯示高架橋下及營建工地週邊為棄置廢玻璃容器常易棄置高風險地點。 3.本計畫共完成349處核准舊衣回收設施查核,查核結果為306處符合規定、43處要求限期改善,經複查均已完成改善,主要是以未設置、標示不符及溢滿未清問題居多,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另針對未核准舊衣回收設施進行巡查,共查獲184處設置公用道路之違法舊衣回收設施,本計畫查獲違規設置舊衣回收彙整相關資料,提供給環保局進行後續拖吊清除作業。 (六)辦理資源回收個體業者及資源回收站(點)形象改造工作 1.為加強新登記業者外觀形象改造工作,輔導1家新申請中業者自主性形象改造,業者進行招牌設立、中文分類標示、消防設施及形象看板等自主形象改造,亦提供宣導海報,讓業者張貼於場區。 2.個體業者資源回收站巡檢工作,共計完成48位個體業者資源回收站巡檢工作,6位解除列管,其餘42位個體業者,在環境衛生巡查結果部分,24位的居家環境優良,17位的居家環境尚可,1位居家環境待加強,本計畫輔導個體業者進行改善,另致贈給個體業者反光背心及工具箱以表達慰問關懷。
中文關鍵字 責任業者、販賣業者、應回收廢棄物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經費年度 104 計畫經費 652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5/01/27 專案結束日期 2015/12/15 專案主持人 林百文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林青愷 執行單位 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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