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桃園縣第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興建及營運示範計畫
中文摘要 |
為配合環保局柴油車輛排放管制策略的運作,達成「空氣污染防制法」之目標,本計畫針對桃園轄區內柴油車進行控管:就其使用中的現況,透過定期檢驗管制與調修改善,有效改善桃園市空氣污染,以目視判煙、民眾檢舉等方式通知轄區內柴油車到站檢測,達成環境保護之成效。
(一)執行方法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為改善轄區內空氣品質,加強柴油車污染管制,自87年度起即設置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負責執行柴油車不定期檢驗業務,透過目視判煙及民眾檢舉等方式,通知有污染之虞車輛到站接受檢驗。
本計畫依據現行檢驗稽查制度的現況,訂定各項管制工作之執行方法,配合儀器設備之維護保養,建立品保檢驗體制,並將執行成果進行統計分析,整理出結果及進行推論,進而完成計畫執行結論及建議,並提供作管制決策單位作為參考。
(二)執行成果
本計畫之工作項目及定量目標,將已進行之工作項目,執行至105年2月26日之成果,以表1呈現相關執行進度,來有效管制與掌控計畫的最新狀況,以利後續工作的推動,本表資料統計自計畫開始日104年3月1日至105年2月26日止。
1.本計畫依據環保署公告之「柴油汽車黑煙排放不透光率檢測方法及程序」針對柴油車進行排氣煙度試驗,統計期程自104年3月1日至105年2月26日止共到檢9,280輛次柴油車,目前本市實際檢測中通知到檢,佔整體來源之19.6%,而代驗外縣市、主動到檢及場站檢測分別佔8.4%、62.8%及9.2%。
到檢9,280輛次中,扣除馬力比不足退驗,共有8,386輛次執行檢測,不合格為771輛次,場站檢測774輛,僅驗無負載的有1,043輛次,全負載檢驗6,569輛次。
2.本計畫油品採樣對象可分為排煙站受測柴油車之油箱及路邊攔檢柴油車之油箱。自計畫開始104年3月1日至105年2月26日止,本計畫已針對前來排煙站受測柴油車之油箱隨機採樣71件樣本,針對路邊攔檢及場站稽查柴油車之油箱隨機抽測348件,共計採樣419件樣本,已完成檢驗419件,共有4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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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粒狀污染物、柴油車動力計檢測、油品抽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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