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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執行期程為104年1月1日至104年11月30日止,主要內容為藉由各項法規制度管理、污染源稽查管制、調查掌握污染現況、輔導推動污染減量等工作,以有效管制臺北市之固定污染源,達改善並維護本市空氣品質之目標。本年度具體管制措施及成果說明如下:
一、排放現況調查
(一)依「固定空氣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資料,現階段列管公私場所290家,較103年列管家數減少6家,以加油站業(76家)、汽車修護業(38家)及印刷業(36家)等列管家數最多。查詢104年10月之清查排放量:粒狀污染物(TSP)243.541公噸/年,硫氧化物(SOx)149.884公噸/年,氮氧化物(NOx)851.549公噸/年,揮發性有機物(VOCs)518.518公噸/年,相較於103年,粒狀污染物增加約8.243公噸/年,硫氧化物減少約21.344公噸/年,氮氧化物減少約18.07公噸/年,揮發性有機物增加約8.51公噸/年。
(二)已完成列管固定污染源排放量更新作業224家次,排放量更新率為91.3%(104年1月至9月更新總排放量1,610.367公噸÷104年10月之清查總排放量1,763.492公噸)。
(三)依環保署指定空品測站(松山測站)執行之戴奧辛及重金屬空氣品質監測作業,已完成2月、5月及8月份戴奧辛採樣作業以及5月份重金屬採樣作業。
二、法規制度管理
(一)104年1月至9月合計受理許可申請案33件次,審查加行政作業時間平均約19日/件,且均符合法定期限(30~45天/件)及符合於30天內完成審查之本市簡政便民目標。
(二)執行轄內生煤販賣業者申報資料查核作業,本年度完成2家次查核作業,查核結果業者現場販賣紀錄與申報內容相符。
(三)輔導業者按時申報空污費並採網路申報,103年第4季及104年第1、2季按時申報率及網路申報率皆為100%,103年第4季總繳費金額為920,275元,經審查後核定之總金額為917,185元;104年第1~2季總繳費金額為2,087,655元,經審查後核定之總金額為2,084,916元。
(四)103年1~4季共計125家次排放量申報已完成審查,104年第1~2季應申報業者61家次,已全數完成申報及登錄確認,並審查完畢。
(五)於本市內湖垃圾焚化廠進行1場次CEMS系統及功能查核作業,邀請2位專家學者協助查核,另針對北投垃圾焚化廠進行1根次RATA稽查檢測,結果符合法規規定。
(六)執行完成加油站氣漏測試及氣油比檢測各20站次,氣漏測試19站合格,1站不合格(已交由環保局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氣油比油槍總合格率為94.2%(總抽測油槍數760支,合格槍數716支),均符合法規標準。另推動針對稽查檢測氣油比合格率偏低之加油站(<80%),公告要求其加嚴氣油比定檢頻率(次/半年改為次/季),已於103年12月24日正式發布公告「臺北市加油站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驗測定增加定期檢測頻率」,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府環一字第10338970600號)。
(七)已辦理完成4場次各項會議,包括「加油站油氣回收管制及維護保養經驗分享說明會」、「空污費申報e起來-實機教學及輔導申報」、「加油站三加一行動專案記者會」及「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場所人員教育訓練暨法規說明會」。
三、污染源稽查管制
(一)篩選辦理完成25件油品硫含量抽測(20件鍋爐用油,5件機具用油)及10件次稽查檢測(6件固定污染源,4件管道重金屬),檢測結果均符合法規標準。
(二)104年完成284家次固定污染源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包括105家次許可查核,115家次空污費查核、31家次逸散管理辦法查核、13家次特定行業別管制查核及20家次加油站法規符合度查核,查核缺失計33家次,整體法規符合度比例為88.4%(251家/284家),查核缺失業者均已完成改善。
四、污染減量輔導
(一)持續推廣使用低污染燃料,104年計有5座燃油鍋爐汰舊換新為4座天然氣鍋爐及1座柴油鍋爐,本市目前設置天然氣鍋爐計100座,較96年增加75座,104年使用低污染燃料鍋爐設置座數之比例已達74%。
(二)為有效推動土資場與分類場污染減量,除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內容加強現場查核作業外,並針對逸散管辦列管對象之許可申請加嚴審查及推動採取多重防制措施進行粒狀物之減量。
(三)持續推動企業參與認養道路洗掃,104年1月~9月累計認養洗掃作業之總長度為6,254公里。
爰依前述之管制措施,轄內列管業者皆能依法操作,針對污染來源進行法規管制與污染減量輔導,104年各空氣污染物之排放減量(包括永久及暫時)成果,粒狀污染物為107.886公噸、硫氧化物為19.501公噸、氮氧化物為18.893公噸及揮發性有機物為44.04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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