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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固定污染源許可稽查管制及空污費審查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執行期程為105年1月22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計畫經費為新台幣515萬元整,由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公司總經理苗宛陶擔任計畫主持人,含計畫經理及執行人員共5人派駐環保局專案執行計畫,派駐人員全具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資格。主要工作項目包括:執行許可管理制度、辦理空污費催補繳與查核、污染源輔導減量及土石加工業(含砂石車)污染管制等;各項作業內容與進度均依原規劃執行並符合合約要求,執行期間重點工作具體成效如下:
一、推動污染源減量改善,本年度透過許可審查要求及協談輔導合計完成16家減量改善,包括3家鍋爐燃料由重油改為天然氣、3家新增防制設備或提升處理效率、2家製程改善及提升廢氣收集效率及8家土石加工業增設或改良污染防制設施,合計減量及減量百分比為粒狀物31.824公噸/年(4.7%)、硫氧化物減量4.891公噸/年(2%)、氮氧化物減量1.337公噸/年(0.5%)、揮發性有機物減量2.243公噸/年(0.2%)。
二、執行5點次原物料VOCs含量抽測,抽測結果4點次與申報值差異達10%以上應追繳空污費,核算後追繳金額達55.3萬元。
三、落實土石加工業污染分級管理制度,每季更新分級結果並追蹤後續改善情形;今年一到三季分級C級廠家8廠次,經後續輔導皆提升至B或A級,改善完成率達100%。
四、持續推動「顧客導向、簡政便民」政策,完成現場許可證親送45張製程,協助輔導1家次完成許可展延申請,減少退補件次數及縮短申請日數25天,調查服務整體滿意度非常滿意62%、滿意38%。
五、提供空污費預先檢視64廠次,線上輔導申報115廠次,業者到局申報24廠次,到廠輔導申報4廠次等便民服務措施。
截至105年12月31日,本縣列管固定污染源共計546家,105年度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分別為,粒狀污染物為549.5公噸、硫氧化物為207.8公噸、氮氧化物為243.5公噸,揮發性有機物為1,097.6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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