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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花蓮縣水污染源稽查與水污費徵收查核計畫

中文摘要 (一)列管事業稽查管制 1.列管事業稽查採樣 本計畫完成稽、巡查數為634件,達年度目標總數100%,採樣工作累計送樣數達285件,達年度目標總數約100%。由於環保署最新公告修正放流口告示牌應增加放流口座標,大多事業尚未更換新式放流口告示牌,因此,上半年現場進行稽巡查時多發現其缺失為放流口告示牌之問題,皆已於現場進行輔導,並於下半年複查時確認業者皆已改善完成。 2.事業功能評鑑及水污費徵收異常名單 本計畫已於8月份偕同技師完成事業廢水深度查核(功能評鑑)5家次,並於10月份辦理協商會,後續現場複查確認業者已依照協商會議承諾內容完成改善。另針對水污費異常10家次事業已依據相關規定至現場進行查核採樣比對作業,並將結果回報環保署。 3.暗管(含不明管線)查核辦理情形 本計畫已完成不明管線查核3處,分別為7月1日至李秋良畜牧場巡查時,查獲於曝氣氧化塘旁邊有不明管線排放廢污水至附近灌溉溝渠,現場拍照存照並採集水樣送驗,並要求業者立即封閉其不明管線。11月16日接獲陳情百事達國際飯店疑似偷排廢水,立即配合環保局人員前往該飯店進行巡查,發現該飯店於大門旁前水溝內有多處不明排放口,經確認後為雨水排放口並與許可不符,已彙整資料提報環保局依法裁處。11月29日接獲陳情有一洗衣場現場疑似偷排廢水,本計畫人員配合環保局人員前往現場進行稽查,發現該現場於後門旁設置有一排水口,後續與環保局研議,決定針對該場進行採樣動作現場採集水樣兩瓶(SS、COD),以確認水質狀況。將依據水污法第16條事業廢(污)水利用不明排放管排放者,由主管機關公告廢止,經公告一週尚無人認領者,得予以封閉或排除該排放管線,本計畫於公告期限屆滿後完成封閉作業。 4.水污染定檢及許可審查作業 本計畫共完成99家次許可案件審查,依申請案件類別,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申請34家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申請29家次,貯留許可文件申請16家次,簡易排放許可申請20家次,審查結果核發許可文件計79家次,補正業者有19家次,駁回1家次。 在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的部分,共完成80件審查,審查結果核可的有61件,補件有18件,退件1件。本計畫後續將持續協助相關許可文件審查作業,如有業者多次退補件仍資料不全者,本計畫將調查其未補件或資料不全之原因,協助業者盡快取得相關文件,避免違反水污法相關規定。 (二)關鍵測站水質改善及污染削減作業 針對美崙溪歷年河川水質之RPI分析結果顯示,新生橋及中正橋豐水期RPI中位值介於未受污染及輕度污染之間,枯水期RPI則落於中度污染,顯見降雨對美崙溪水質之影響。除此之外豐水期之RPI四項副指標表現亦全面較枯水期來得優良,尤其以美崙溪氨氮長期處於中度甚至可達嚴重污染狀態下,豐水期之氨氮濃度多可維持在輕度污染的範圍內。 本計畫配合推動沼液沼渣再利用,輔導業者朝向畜牧場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方式處理畜牧糞尿,減少河川水質污染,於計劃期間協助輔導美崙溪3家畜牧業撰寫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並辦理法令說明會1場次加強宣導。 (三)自動監測與攝影監視系統穩定操作相關查核 1.每日持續執行自動連續監測系統之檢視 針對和平火力電廠監測項目,和平火力電廠監測項目包含水量及水溫及水量,其中關鍵測項為水溫,放流水測值應符合夏季低於38度,冬季低於35度之標準。由於未接觸冷卻水主要經由D02及D03排放口排放,因此設有2組監測設備。由D02監測月平均監測數據可知,2~10月平均排放溫度皆符合排放標準35度之要求。水量部分則為提報歲修停機,故該期間水量量測相對比較低。 懸浮固體之監測值最高為39.51 mg/L,最低為2.65 mg/L (標準值50mg/L),大部份情形皆遠低於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之監測對高為117.74 mg/L,最低為44.25 mg/L (標準值150mg/L)皆符合放流水標準。 (四)水污染法規說明會 1.水污染法規說明會 本計畫已辦理完成4場次法規說明會,說明會主要內容包含水污法增修條文、自動連續監測系統及水污染公開資訊平台操作說明及生活污水減量宣導說明會,4場次列管事業參與人數共計421人,透過說明會介紹資訊公開作業相關網站操作方式,使業者熟悉操作介面及使用方式,以利資訊公開相關業務之推動,另水污染防治法104年修正後大幅提高刑責及罰鍰額度,透過說明會呼籲事業單位妥善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維持正常功能,並依規定實施定期檢測申報。 2.淨溪及水質檢測 本年度共辦理4場次(10梯次)淨溪及水質檢測活動、參與人次達410人,活動主題包括清淨河川、水質檢測、濕地植栽綠美化。 3.志工教育訓練 今年度共計辦理1場次志工基礎訓練及1場次志工特殊訓練,現場參與人次達228人,後續使用錄影授課取得結業證書人次共計36人,截至今年度為止,本縣已有289人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 (五)沼渣沼液肥分再利用 本計畫共辦理4場次沼液沼渣肥份使用相關說明會,並協助轄內有意願推動沼液沼渣推動計畫之7家畜牧業完成計畫書撰寫作業,分別為兆豐農場、瑞穗牧場、瑞泉牧場、8號牧場、徐錦堂畜牧場、振興畜牧場、曹其清畜牧場,其中徐錦堂畜牧場、振興畜牧場、曹其清畜牧場經農委會審查同意修正後通過。 為了瞭解沼氣發電原理與設計方式以協助本縣有意願之畜牧業像相關補助機關申請沼氣回收設備經費,特於9/22~/23參訪雲林縣三源場及臺灣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系蘇忠楨教授設置之沼氣回收設備,將他人成功的經驗帶回花蓮縣,並分享相關經驗給有意願之畜牧業,以提升畜牧業沼氣回收之效能。
中文關鍵字 河川污染整治、沼液沼渣、稽查採樣、污染削減、河川巡守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EPB1050101 經費年度 105 計畫經費 570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6/01/29 專案結束日期 2016/12/20 專案主持人 蘇聖群
主辦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唐淑蓉 執行單位 技佳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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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105花蓮期末報告定稿.pdf 3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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