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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摘要
本計畫執行期間為自 105 年 1 月 27 日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依工作內容及目標可分為「法規制度管理」、「重點污染源管理」、「改善減量輔導及稽查管制」、「固定污染源資料庫管理」等四大工作面向,以下將茲就本年度計畫執行成果摘要分述說明。
一、法規制度管理
(一 )許可制度管理
在許可查核方面共查核有效許可證計有 54 張 (含台肥105 年 10 月撤證 2 張、寶固 105 年 11 月撤證 1 張 ),除延續前二年度度的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查核外,今年度再強化防制設備集氣設備效率有效性查驗、防制設備處理效率合理性及適宜性等查核,現場查核與許可證不符 4 張,皆已要求業者辦理異動,另今年度共受理許可申請案件 22 件(包括異動 7 張、換補發 10 張、展延 5 張 ),除仍採書面審查與現勘並行,搭配北空許可審查原則外,再增加有害空氣污染物、要求有效集氣,及增加監測儀表設置圖示化審查,以提高稽核人員設備可查性。
針對台電協和發電廠 許可展延時則協商使用低硫份液體燃料且展延期限核發一年;而為抑制本市污染排放空間,當受理許可申請時 (異動、變更、展延 ),皆重新檢視許可核發排放量、污染防制效率,必要時要求增設防制設備或提昇處理效率,近二年已回收實質改善 (增設防制設備、改善燃料 )或許可高核排放量者,包括回收粒狀物 338 公噸/年、硫氧化物 8,178 公噸/年、氮氧化物 5,569 公噸/年,揮發性有機物 166 公噸/年。
(二 )空污費制度管理-60 家
本市空污費申報率、到繳率、結算率已連續三年 100%。其徵收金額 104 年 17,861 萬元,105 年共徵收 18,037 萬元,主要徵收來源 SOx、NOx 為台電公司協和發電廠,VOCs 為台灣造船公司基隆廠。
空污費審核作業項目,在活動強度 (原物料或產品 )的審查則進行空、水、廢、毒等四類資料、重點工廠勾稽會計ERP 系統勾稽外,並進行 10 件原 (物 )料、廢液等 VOCs 含量查驗。目前空污費徵收對象 60 家已全數進行現場查核,其中 1 件係數引用有誤已追繳約 2 萬元,VOCs 含量抽測值高於申報值 20%者 1 件,將重新核算並追繳約 10 萬元。
二、重點污染源管理
(一 )VOCs 特定公告行業管制標準
管制對象共 5 家包括石化製程 3 家、半導體業 1 家、光電業 1 家等。在石化製程上年度己全數輔導法規符合度並要求改善,其中石門供油中心於 103 年 12 月起提高防制效率至 90%以上,台灣荒川公司則於至 105 年 2 月增設活性碳吸脫附接續冷凝設備,防制效率達 91.2%(VOCs 削減量約 12公噸/年 ),故轄內 3 家業者目前法規符合度為 100%。
半導體業(敦南公司 )及光電業(創為精密 )上年度亦已進行法規符合度輔導並已改善 (敦南公司增設防制設備 ),故今年度以防制設備、操作紀錄、效能查驗、流量比測、紀錄申錄為查核重點,現階段法規符合度皆為 100%。
(二 )監 /檢測管理
管制對象 2 家 6 根次,完成系統及功能查及推動業者監測儀器 CGA 及電位訊號自主管理,並進行現場查驗電位及標準氣體 (CGA)查核各 6 根次,有效監測時數比例達 95%以上,均符合CEMS 管理辦法。
一、二批定檢對象共共 11 家 24 根次、戴奧辛管制 3 家 7根次,採全面及無預警現場監督作業,現場要求檢測機構進行測漏、水分等再現性查驗,檢測缺失已逐年改善,本年度無重大缺失且申報率為 100%。
三、改善減量輔導及稽查管制作業
(一 )固定源減量改善輔導
完成 5 家現場污染檢視及提出各廠之改善建議書,改善建議書並行文給業者。
1.台電協和發電廠:建議該廠優先使低硫份液體燃料(0.3%以下)、重新修正鍋爐最佳化燃燒條件 (空燃比曲線 )、提高熱效降低熱損 (增加歲修項目 )、PM2 .5 空品不良時禁止鍋爐清洗、吹灰及降載,最後若二座屆齡 40 年機組 除役後將腹地做為增設防制設備之用 (FGD、 SCR/SNCR)。
2.台灣造船基隆廠:本市最大之 VOCs 排放來源,集氣差及設備效率不足及廢劑未回收為其污染排放主因,該廠雖於 104 年及 105 年 5 月各增設 1 台廢清洗溶劑蒸餾設備,並增加活性碳更換量,但污染減量改善有限,故建議應進行集氣效率,並增設廢清洗溶劑蒸餾設備,而防制設備功能改善,則建議增設活性碳吸脫附接續冷凝(或焚化 )或 /VOCs 焚化設備,替代現有設備(活性碳吸附、水洗塔)。
3.台灣中油石門供油中心:VOCs 排放量為全市第二大排放源,裝載防制設備廢氣四段式冷凝設備 (高耗能 ),雖可符合法令規範,但仍建議重新評估防制設備適用性,以增設活性碳吸脫附設備,再接續現有冷凝設備,並將處理後的冷凝液及未冷凝之廢氣皆導入儲槽。
4.基隆市火葬場:近二年抽測結果戴奧辛濃度有昇高現象,且可能不符或瀕臨環保署「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修正草案之排放標準,故建議該單位主管機關(基隆市民政處宗教禮儀科)製作相關文宣,並與殯葬業者合作共同推廣民眾使用環保棺材及減少使用陪葬品、以天然氣替代柴油、落實防制設備操作維護並確實記錄操作條件,包括活性碳注入量應依設計值 (0.3kg/hr)操作等。
5.總合溶劑:製程廢氣密閉收集並導入鍋爐燃燒破壞,但裝載廢氣未收集且無防制設備造成廠區內背景 VOCs 濃度值偏高,故建議裝載單元集氣改善 (密閉或圍封 )且將收集之 廢 氣 導 入 鍋 爐 或 增 設 防 制 設 備 及 以 天 然 氣 替 代 乾 洗油,以穩定鍋爐燃燒條件。
(二 )餐飲業改善輔導作業
重新設計餐飲業調查表單,納入基本資料、烹飪型式、排放特性、防制作為調查、陳情原因資料內容,並配合風速計 /PID 進行集氣有效性查驗 (風速 0.5m/s 以上),作為改善輔導之依據。已完成 100 家餐飲業現場調查 (中式 88%)、集氣查驗及輔導落實維護保養,其中無收集及可部分收集之業者,經輔導後已有 5 家改善完成,防制設置率由 64%提昇至 80%。
針對屢遭陳情、排放量大及具改善空間之業者,則進行 10家之集氣、污染防制、定期維護保養頻率等項目提供輔導及改善建議,目前已有 6 家加裝靜電設備、1 家加強集氣抽氣馬力、 1 家評估增設紫外光 -臭氧設備。
推動夜市以自發性、自費等方式設置油煙防制設備為本市餐飲業重要管制策略之一,本年度優先進行基隆廟口夜市兩個管理單位協商,共完成 148 家次空污防制設備調查,並提供夜市管理單位餐飲業之污染改善及最佳防制設備組合建議,目前油煙防制設備設置率「仁三路」已由 24%提昇至 41%,「愛四路」由25%提昇至 37%。
四、固定污染源列管現況及資料庫管理
目前本市列管數為 154 家 (含加油站 28 家),現階段己完成 154家現場清查及資料庫更新,以洗衣業最多(16 家 ),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別為粒狀物 576 公噸/年、硫氧化物 15,080 公噸/年、氮氧化物 8,214 公噸/年、揮發性有機物 637 公噸/年。
就排放量分析,前十大廠分別佔本市各類污染物總排放量為粒狀物前十大佔 96%,硫氧化物前十大 99%,氮氧化物前十大99%,揮發性有機物前十大佔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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