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嘉義縣固定空氣污染源許可暨揮發性有機物稽查管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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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嘉義縣「固定空氣污染源許可暨揮發性有機物稽查管制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包含(1)許可審查及核發、(2)許可現場查核、(3)VOC法規審查及查核、(4)排放量申報審查暨查核、(5)空污費審查、(6)空污費追補繳、(7)空污費自廠係數審查、(8)巡(稽)查作業、(9)加油站管制、(10)工業區管制、(11)資料庫擴充及維護管理、(12)監督檢測及定檢審查、(13)屢遭陳情管制、(14)宣導說明會/教育訓練及(15)其他配合工作。除(7)空污費自廠係數審查無工廠提出申請外,其餘各項工作之量化目標,均於執行期限內完成,以下茲就本年度計畫執行成果摘要分為「許可管制」、「排放量管制」、「行業別管制」及「屢遭陳情管制」等四大工作面向進行說明:
(1) 許可管制
本縣轄區內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共計339張,書面審查作業件數達221件,已核發許可證共計181件,申請文書平均審查日數為14~15日/件,配合本縣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審查作業原則,其中許可證有效期限核發2年共47件,及防制設備效率驗證審查5件,另協助28件專責人員申請案件審核及建檔,並辦理3場次宣導說明會及4場次教育訓練,106年持續針對燃煤發電鍋爐管制,氮氧化物總減量1,809噸。
許可現場查核155條製程,其中5條製程需進行修正,查核符合率為97%,已提出許可證異動申請,並針對重大污染源辦理專家學者協助審查2件(陸藝)及現場輔導3件(富本橡膠、南亞新港MH4&MU1),已請業者依據委員意見進行修正。另執行應定檢對象、戴奧辛及重金屬之監督檢測及審查共132根次。
執行污染防制計畫書管制策略,包括許可製程改善、加油站油氣回收設備改善及餐飲業輔導改善,削減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分別為95.08噸、128.53噸、850.34噸及9.99噸。另執行229家更新作業,更新105年排放量分別為粒狀物573噸、硫氧化物865噸、氮氧化物3,731噸及揮發性有機物2,192噸,排放量更新率為65~90%。106年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之許可排放量,分別為1,591噸、1,676噸、4,406噸及2,230噸。
(2) 排放量管制
本縣共87家需排放量申報,105年第4季~106年第3季之申報率為100%,已全數完成審查作業。此外,針對105年應申報業者,進行排放量現場查核87家,查核正確率為62%,需修正部分也請廠方進行修正。
空污費列管410家,每季提醒及輔導業者進行網路申報,其中89家為貼心服務廠家,網路申報率為100%。106年應現場查核350家,排放量>1噸為70家,排放量<1噸為280家,其中65家申報有缺失,已修正完畢。不論網路審查或現場查核後,經審查後應補繳空污費之業者,業已完成結算並發文要求補繳。105第4季~106第3季總申報金額為6,766萬元,審查後總核定金額為6,900萬元。
(3) 行業別管制
本縣6大工業區列管182家307條製程,106年更新朴子及義竹工業區之敏感受體及避難場所資料。另外,除購置緊急應變演練之相關安全防護設備外,並配合工研院執行2次無預警緊急應變演練,最後,11月27日假南亞新港CCL三廠進行1場實兵演練,及更新空氣污染緊急應變手冊30本。
106年執行1,295家次巡查作業中,巡查應改善為30件,應修正之業者,均於改善期限內完成。另配合環保局進行稽查作業,總計稽查204件,處分23件,總處分金額為274萬元。
逸散性管理辦法巡查131家,常見缺失為堆置場防制設施、輸送設備、車行路徑及車輛清洗等,符合率為98%,及查核戴奧辛及重金屬查核操作條件共18根次,查核結果符合相關規定。
VOCs法規現場查核17家工廠28條製程(含膠帶業),1家應進行修正。而設備元件共執行5,013點次,總洩漏率為0.48%,主要洩漏元件為開口閥、閥及法蘭,修復後VOCs削減量為8.49公噸/年。
新設加油站協助審查4家,並執行氣油比25站及氣漏檢測25站,氣油比檢測總合格率90%,而氣漏檢測總合格率100%。此外,彙整近3年各集團A/L稽查檢測狀況,結果顯示自營站比加盟站有較高之合格率,且自營站中又以中油公司較台塑集團為佳。
(4) 屢遭陳情管制
106年總陳情巡查件數為710件,除屢遭陳情對象採取主動巡查外,另配合綜計科陳情計畫移轉至業務科案件,除本計畫進行後續追蹤及查處,並彙整資料於綜計科陳情工作檢討會進行檢討,惟陳情計畫移轉案件約62%查無污染事實,移轉再經本計畫查核後,除屢遭陳情對象外,約99%亦查無污染事實,顯示多數陳情案件巡查為無效的。
今年度之異味陳情件數共計1,145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15件(增加約23%),除工廠之陳情件數略為同期減少1%外,又以畜牧業陳情件數增加幅度最大(189件,增加約61%),可能因近期國內爆發禽流感疫情,使得民眾較為敏感進而導致陳情件數增加,而相關特定陳情案件亦是主因之一;另外,餐飲業之陳情件數較去年同期略為增加28件(增加約33%),雖其總陳情件數僅占整體行業別之10%,但本計畫也協助環保局以更多管制作為(如跨局處聯合稽查、餐飲說明會、餐飲業輔導改善及清查作業等)以預防相關餐飲陳情情事發生。其中105年屢遭陳情業者(共56家)中已有71%(41家)於106年已呈趨緩或未再被陳情,未來除加強陳情對象之全面清查之外,亦針對周圍環境進行調查,期能找出確切污染來源,以提升管制效率。另配合屢次陳情案件妥處規畫方案,執行學者專家輔導改善10場(工廠及畜牧場各4家次、餐飲業2家次),相關意見已提供業者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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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固定污染源,空污費,揮發性有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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