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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環境教育法自99年6月5日公佈,100年6月5日正式實施,其立法目的在於推動環境教育,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有鑒於此,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為推動環境教育特辦理「106年臺中市環境教育宣導及人才養成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主要目的在於落實環境教育,將環境素養根生於全民之中,使臺中市營造成宜人宜居的舒適環境。本計畫執行成果摘要如下:
壹、輔導本市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作業及協助展延事宜
完成1場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作業說明會,並已輔導2人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審查,3人已完成送審,亦已輔導5人完成展延事宜。建議未來可整合各科室或相關計畫認證說明會,以讓民眾更易掌握資訊來源;並優先輔導社區幹部、志工或結合其他局處志工,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皆有助於未來推動參與環保小學堂計畫或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其發展課程方案或擔任導覽解說師資。
貳、辦理臺中市環境素養調查計畫
設計完成環境素養調查問卷並召開問卷設計審查會議,完成素養調查工作及統計分析報告,並亦完成辦理研商會議。今年度整體結果經常態T分數轉換後,形成暫時性常模,並已提供在各面向及總分之中位數,若未來相關研究者或是施測時,利用同一份問卷而獲得其分數,可依照轉換成T分數進行分析、討論以了解其分數與本研究之差異性。建議未來每3~5年定期辦理,檢視推動環境教育成效。
參、辦理環境教育志工增能培訓及運用計畫
完成研訂臺中市環境教育志工運用計畫,並辦理完畢2場次環境教育增能培訓活動,另亦運用共540人次環境教育志工進行環境教育相關宣導。綜整服勤成效提出二大問題,積極參與服勤環境教育志工人數不多及宣導人數上產生盲點。建議未來剔除已無執勤或服務意願者,並於明年度召募新血補充環境教育志工能量,或修改環境教育志工召募辦法,增設落日條款(退場機制),並辦理環境教育志工交流會議,凝聚整合志工向心力。宣導人數應有合理計算方式,如可用志工與民眾互動的時間來估算,避免宣導人數有灌水之嫌。此外,建議未來設計近企業及團體相關環保議題,推動「企業到府服務」環境教育,以讓環境教育志工有更多元發揮空間,並藉機提升企業的環境素養。
肆、辦理城食森林種子教師培訓及運用計畫
完成4場次城食森林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2場次基礎及2場次進階訓練)以及10場次城食森林繞我家推廣分享活動(含2場次實地參訪)與50場次種子教師運用。建議未來可結合環境教育志工培訓與運用,設計相關課程。
伍、輔導本市環保小學堂、社區環境調查及社區改造計畫
辦理完成1場次社區提案說明會及1場社區增能培訓工作坊,並成立專家輔導團進行輔導,本年度6處社區改造計畫皆如期完成。建議未來為使參與本市「社區改造計畫」之單位能透過計畫經費之輔助,透過「深化環境教育意涵」及「培社區產業發展力」的運作模式,得以逐步轉型為「環保小學堂」,應建立完善的社區輔導機制(全生命輔導週期),厚植內在實力與外在競爭力,逐步達成社區營造及環境教育推動之目標。固定之專家學者進行持續性輔導,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並提供社區短、中、長程之完整規劃,使社區有具體明確的執行方向,以突顯社區逐年改造與經營之成效
陸、辦理公害防治專家學者輔導交流作業
完成六場次之「公害防治專家學者交流會議」及110場次之「公害防治個案輔導」,針對臺中市具環境有重大不良影響之虞者,遭受人民陳情、檢舉、或與論關切,環保署移撥之案件,違反環境保護等相關法令等涉及環評案件之開發單位,做為今年度交流對象,以加強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及環境整潔工作慣任,以達到永續發展。建議未來輔導過程中若發現列管案件之公害防治措施具優良之表現,可透過發佈新聞稿報導型式以做為其他單位仿效之對象。
柒、環境教育宣導網改版評估建置及環境教育宣導品設計製作
完成優化環境教育宣導網之網頁及環境教育資料庫及定期更新資訊,以提供民眾方便查詢更多環境教育工作,並融入本市在地特色,設計具環境教育意涵之宣導品,助於提高市民於環境教育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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