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基隆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操作管理及污染稽查管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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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特定區域管制
在新法通過後,本計畫柴油車管制措施仍維持現行管制模式,原規劃三處之柴油車空氣品質維護區並非新規劃用以約束行駛車輛,而是提供及輔導行駛車輛,因應未來法令之實施及通行之需求,先行自主到站檢測合格後領取自主管理標章之輔導措施,主要目地協助自由順利通行。
(二) 推動柴油車自主管理,核發自主管理標章
1.全面清查已加入本市柴油車自主管理方案之48家業者車輛清冊、定檢/未定檢車輛及領取標章等及數量,透過發文主動回饋加入簽署現況,一方面要求業者車輛盡速完成全面到檢,一方面對所屬老舊1~2期別車輛提供汰舊補助宣導。
2.比對部分以個人名義加入簽署本市柴油車自主管理方案者,若同為行使基隆港區車隊業者且車輛數有大於6輛以上,比照上述1.方式執行。
(三) 增加稽查頻率及能量
1.基隆港區東西岸預計投入本計畫80%稽查能量(路攔稽查400輛、目判600輛及快篩800輛次)。
2.聯合北部四縣市固定於每月第一週星期四於高速公路旁辦理北北空柴油車聯合稽查。
(四) 授權認證保養廠核發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
1.106年度通過「永德福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基隆服務廠」為本市柴油車認證保養廠,委員團至現場針對廠房及設備、人員及技術能力、客戶/廠務管理之維修能力及品質給予高度肯定。
2.每月持續與保養廠進行檢測設備與標準車能力比對,以確認保養廠排煙檢測能力。
3.研擬授權認證保養廠核發標章。
(五) 柴油車宣導作業
1.1、2期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
(1)配合行政院環保署辦理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鼓勵1~2期別柴油車主盡速完成報廢,最高可領40萬元補助金。
(2)因應做法:鎖定港區且設籍本市1~2期別車隊主要業者,一期設籍347輛及二期設籍415輛,合計762輛,約已掌握635輛(83%)。
(3)宣導汰舊補助訊息並做成紀錄或簽署願意汰換書。
2.3期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
(1)由環保署負責研擬濾煙器認證標準,並提供已通過認證廠商名單供各縣市參考。
(2)因應做法:拜訪行駛港區且設籍本市3期別車輛約為531輛,已掌握454輛(85%)。
(3)宣導及輔導加裝濾煙器補助訊息。
3.鼓勵企業車隊使用符合4至5期標準車輛進行貨物運輸,從源頭減少高污染車輛使用。
(1)已由行駛港區車辨數據篩選出簽署名冊。
(2)加入簽署本市柴油車自主管理方案之車隊業者。
(六) 落實柴油車底盤動力計排煙檢測站品保品管作業
改善歷年內外稽、檢測站評鑑及全國柴動站相關性測試等缺失,本計畫執行期間順利通過107年度全國柴動站相關性測試及TAF全國認證基金會展延作業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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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柴油車、動力計檢測站、排煙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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