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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宜蘭縣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暨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功能查核維護計畫

中文摘要 本計畫執行期間之許可審查管理部分,以一次性將文件、現場所有缺失一併納入補正意見中,減少申請案件反覆審查、補正的次數,故各類別之操作許可證申請核發案件審查日數設置(含變更)許可證為9.3日、操作許可證(含異動)為12.3日、展延操作許可證為7.1日、換補發操作許可證為1日,遠低於法規30日之規定。107年度本團隊共受理178件申請案,其中申請案完成審查核發證書者98件申請案、駁回申請77件申請案、尚於審查階段中30件申請案,經審查通過於核准試車階段共計15件申請案。另針對既有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部分,107年度共查核101張操作許可證,結果顯示64 %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與許可證不相符,其中以現場污染源設備與許可證有異及記錄報表不全為多,經輔導要求業者辦理許可證異動或變更操作許可證後,不符合比例已略為下降,部份公私場所已重新提出申請並重新取得操作許可證,其餘將持續追蹤申辦情形。 107年度縣內許可證及空污費列管、非列管公私場所進行106年度原(物)料、燃料、產品之清查作業100家共計完成清查及資料庫新增擴充100家。針對轄內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污染物管理辦法公私場所依環保署公告記點原則執行,轄內符合逸散性污染物管理辦法公私場所巡查76家次,其中聯安砂石企業有限公司龍德土石碎解洗選一廠及安榮礦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稽查結果依環保署公告缺失記點原則超過10點,已由環保局依法處分,並於改善期限內完成改善。依據巡查結果顯示,107年以車行路徑及物料堆置兩者為常見缺失,推估因巡查時正逢工廠作業期間,容易有車行路徑有路面色差及堆置場覆蓋面積不足情形產生,藉由輔導後業者皆於作業結束後完成改善,經持續輔導今年度零缺失比例已提升至46.1%。 本團隊已完成87家申報排放量現場查核,並配合申報系統進行陸續進行106年度季排放量現場查核及107年度季排放量登錄申報審查,其中主要缺失多為原物料申報內容與檢附之操作報表不符,經系統線上補正及現場輔導改善後,大多均已完成補正,其少數於補正中。 107年度本團隊進行現場監督檢測共有149件次,主要查核公私場所之污染源設備、防制設備、檢測機構及採樣流程等是否符合規範,確保檢測數據之正確性及代表性。公私場所現場監督檢測不符合規範共6件,主要原因為不符合NIEA方法中適用範圍、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規定及檢測機構儀器故障,針對檢測機構經常因儀器故障而取消檢測,環境檢驗所增加查核頻率及藉由協同監督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查核制度,提高檢測數據品質,同時也要求檢測機構加強對檢測儀器設備的妥善率,確保檢測數據之正確性及代表性。另本團隊進行檢測報告申報審查資料有誤或不合理並通知補正作業,定期檢測報告共計176件,其中完成審查為158件、審查中共12件、完成補件共3件,另予退件3件為台塑冬山廠廠及幸福水泥東澳廠。台塑冬山廠其P007及P011定期檢測報告未符合方法品管要求,故予以退件,並於107年7月2日及7月9日重新檢測,且107年7月20日完成補件,幸福水泥東澳廠其P002定期檢測報告則因檢測機構未取得環保署認證(重金屬),故予以退件。除協助監督公私場所依環保署公告執行定期檢測外,本計畫已完成排放管道粒狀物稽查檢測5根次管道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檢測、管道及周界異味官能檢測10點次、200點次設備元件稽查及10家次加油站之所有汽油加油槍之氣油比檢測,稽查結果皆符合其相關排放標準。 自105年至107年第3季空污費申繳總金額為新台幣178,809,712元整,硫氧化物排放量1,732,788.56公斤、氮氧化物16,728,427.83公斤,而揮發性有機物則為1,979,434.12公斤,環保署於107年7月起徵收粒狀污染物空污費,其107年第3季粒狀污染物空污費繳總金額為新台幣23,350,942元整,粒狀污染物排放量為641,818.86公斤。經本團隊持續清查轄內公私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共202家,符合應完成目標數,其主要缺失多為公私場所申報人員流動率高,新任人員因不熟識申報作業系統及應申報內容,故略有差異。另本年度執行5根次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檢測稽查結果,東碱蘇澳總廠、薛長興三結廠及宜蘭食品廣興廠檢測結果單位活動強度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與公私場所申報數值差異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重新核算該固定污染源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並核定其應繳納之空氣污染防制費,經核算後排放量差異SOx為13181.49公斤、NOx為332.34公斤,空污費追補繳共計新臺幣86,217元。 依環保署EEMS裁處系統,截至107年12月31日止,目前共有41件遭處分業者,其中有20家廠家因當下產生立即性污染行為進行處分,於稽查當時要求立即改善或於期限內改善完成,無持續違反法令之虞,故皆未予以限期改善時間;因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之業者中,已有11家業者已提送相關許可證之申請,且有8家已取得操作許可證,另有6家因與操作許可證內容有異,尚未提出異動或變更。另配合環保局稽查科成立,本計畫團隊協助聯合稽查作業,於107年4月19日查獲台x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利x廠防制設備pH meter顯示數值有酸鹼明顯差異,經調閱該廠液鹼送貨單及廠務日誌,該廠液鹼購買量明顯低於操作報表之使用量,有明顯偽造變造監測數值情事,環保局依法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宜蘭調查站,本團隊於107年6月21日亦配合調查站進廠協助執行搜索,全案已由調查站將該廠專責人員移送地檢署。 今年度共完成41根次RATA監督檢測及4根次CGA監督檢測,今年RATA監督檢測亦採取全程監督檢測,杜絕了資料可能作假的空間,監督檢測結果皆符合規定。查核方面,不透光率查核共完成72根次,系統功能查核共完成18根,監測數據查核共完成18根。稽查檢測部分,已完成4根次排放管道CGA稽查抽測及4根次排放管道RATA稽查抽測,結果皆符合規定。另工廠端平行比對資料擷取系統業已完成測試,除可長期收集每秒即時監測資料、原始數據、即時比對及輸出圖像外,並保留傳輸模組於內,未來可配合將數據即時傳輸至主管機關及納入大氣環境監測數據等擴充功能。 為因應「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粒狀污染物、鉛、鎘、汞、砷、六價鉻、戴奧辛排放係數、控制效率及其他計量規定」公告,為使本縣之業者了解其相關申報規定及申報方式,本團隊於107年10月2日聘請環保署委託辦理本項業務之二家顧問公司擔任講師,假文化局演講廳辦理本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粒狀污染物、鉛、鎘、汞、砷、六價鉻、戴奧辛排放係數、控制效率及其他計量規定說明會,發文通知之273家公私場所中共計有209家、241人次出席,出席率達76.6%。 自104年起,環保署為使各縣市環保局可因地制宜調整適合當地之管制工作,以各縣市政府提送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訂定目標為考評主要重點,本計畫訂定適合本縣之各項固定源管制工作標準作業程序書,並定期進行現場查核人員教育訓練,落實各項管制工作進行,其中與本計畫相關內容皆已達考評需求。另商用鍋爐汰換延續106年度汰換成果,由環保署指定106~107年目標為68座,106年度32座、今年度則因該補助辦法擴大補助範圍,迄今轄內商業燃油鍋爐已申請汰換補助47座,截至107年12月31日止累積已完成汰換47座燃油鍋爐,另有10家提出補助申請未完成汰換共計8座燃油鍋爐,在全國各縣市中汰換目標數名列前茅。
中文關鍵字 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空氣污染防制費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106-11-29 經費年度 107 計畫經費 920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18/01/24 專案結束日期 2018/12/31 專案主持人 吳秀東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人 林旺明 執行單位 澤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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