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金門縣
中文摘要 |
107年上、下半年完成118口巡查,完成2口隱藏式監測井頂蓋更換、3口平台式監測井之水泥平台與警示柱修繕及8口監測井有積水排除。8口次井況評估作業,並完成8口次再完井作業及1口次異物排除作業。
本計畫目前已完成枯水期地下水採樣檢測工作,共計完成58口次。107年枯、豐水期之地下水質超出第二類地下水監測標準(以下簡稱監測標準)之項目,包括氨氮、氯鹽、總硬度、總有機碳(TOC)及總溶解固體物(TDS),各項目超出監測標準濃度並不高。其餘各監測項目之檢測值均低於監測標準或是小於各項偵測極限,整體而言金門地區地下水水質良好。
由歷年地下水質調查記錄中,主要集中調查於北側掩埋面兩座監測井(1號井(K13)、2號井(K31)),然而早期該掩埋場地下水持續有硝酸鹽氮超出第二類地下水檢測標準(50 mg/L)的問題。107年枯、豐水期地下水採樣檢測結果,在一般項目及重金屬項目部分,均未超出地下水第二類監測標準,顯示官路邊病死牛掩埋場水質狀況已逐漸穩定。
二、 縣內高污染潛勢區土壤調查作業摘要:
撥交營區土壤調查為本計畫重點之一,依本計畫擬定「撥交營區土壤品質調查流程」,本計畫107年度已完成30處營區現勘及8處營區調查,95年至107年總計累積已完成現勘數量262處,已調查數量157處,分別已佔所有釋出營區525處的50%及30%。今年度土壤重金屬調查及油品調查,篩選8處撥交營區進場採樣檢測結果,有兩處撥交營區重金屬超出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監測標準,有一處撥交營區油品類超過管制標準。另外本計畫針對縣內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進行勘查,其中包括5家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之環境場址評估報告,以掌握各場址現況。
三、 污染場址巡查與改善完成驗證作業:
針對現有控制場址進行查核分類,屬軍事場址類別者共計4處,分別為W103-SW001軍事營區、碧山次口徑靶場污染控制場址、麒麟山靶場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新頭三營區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另外還1處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用加油站污染控制場址,屬其他(自用型加油站)類型。
本計畫對於金門縣列管場址以每一個月一次之巡查頻率,派員至現場確認污染改善作業現況及是否確實依照核定計畫書執行改善工作,截至107年11月已完成每月一次之巡查作業,並依規定上傳巡查作業表至SGM系統。
碧山次口徑靶場污染控制場址為確認場址周邊地號或場區內其餘區域土壤是否有遭受污染,本計畫將以主觀判斷方式針對步槍射擊場、50機槍射擊場及改善範圍周界(東衍段740地號及740-3地號)進行佈點。11月26日進場驗證,驗證結果土壤樣品檢測值均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故函文命污染行為人儘速完成場址周遭之環境復原工作,並要求污染行為人會同控制作業施工範圍所屬地主進行環境確認,待取得地主同意書後,續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規定公告解除控制場址。
四、 加油站輔導管理與稽查管制作業:
金門縣轄區內加油站為13站次,本計畫於107年6月完成106年第3季、107年第1季及107年第2季地下儲槽系統申報審查工作,申報率及審查率均達100 %。審查時若發現申報資料有缺失,則立即以電訪方式要求業者說明或更正,均已追蹤完成改善及補正申報資料。
107年度已完成13站現場輔導查核工作及12站油氣檢測,現場查核異常或缺失主要為2項:(1)加油機底部防滲漏措施留有油漬,(2)測漏管標示不清。本計畫於現場已進行輔導,並建議加油站業者尋求廠商檢查並要求進行改善。
油氣檢測結果發現統一精工金門站其FID檢測數值,雖未達警戒值500ppmV,但有超過250ppmV情形(A06漏管PID/FID測值為142ppmV/276ppmV),因此另以採氣袋進行GC-FID採樣,結果顯示,有檢測出甲烷、苯、甲苯、乙苯及MTBE情形。建議業者提早進行管線密閉測試並針對測漏管周遭之截流溝定期進行清洗,避免因洗車廢水流入後累積成油泥,漸漸下滲土壤中,導致油氣升高情形發生。
依照污染潛勢評估,達B2級。107年度後續進行2次追蹤。分別為9月26日(第一次追蹤)及11月15日(第二次追蹤)。
第一次追蹤結果,在定量分級中符合「PID/FID測值介於250~500 ppmV」且在定性分類中符合「同時測得2項以上或甲烷定量值高於2000 ppmv」分類,經對照後整體污染潛勢分級屬「B2級」。
五、 民眾陳情與緊急應變調查作業:
現階段執行1件民眾陳情/緊急應變,總計執行經費為20,000元,尚餘93,065元,費用支用率為58.8 %。本年度共執行2件次民眾陳情或緊急應變案件,針對W103-SW001軍事場址分別進行進行放流水水質檢測及公告邊界簡易井水質檢測。
第一次緊急應變,係針對W103-SW001軍事場址分別進行進行放流水水質檢測。調查結果顯示,在放流水水質檢測部分,則檢測出苯(0.108 mg/L),超過地下水第二類管制標準(0.05 mg/L)約2倍,已要求軍方停工重新檢視處理單元,待檢修並重新試車後在距繼續執行改善作業。
第二次緊急應變,係針對W103-SW001軍事場址分別進行進行放流水水質檢測及公告邊界簡易井水質檢測。調查結果顯示,在放流水水質檢測部分,則檢測出苯(0.220 mg/L),超過地下水第二類管制標準(0.05 mg/L)約4倍。
本案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裁處,並請改善單位重新檢視各單元狀況,如有異常情形應盡速進行修復,待確認個單元處理成效達預期標準後,才能重新將處理水體進行排放,避免放流水之承受水體遭受污染。
六、 宣導會議及相關行政配合作業:
107年度所舉辦之宣導說明會包括1場次「加油站管理辦法宣導說明會會」、1場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宣導暨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說明會」及5場次「金門縣環境教育說故事競賽已全數完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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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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