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基隆市固定污染源許可審核、空污費徵收及餐飲業稽查管制計畫
中文摘要 |
一、加強本市固定污染源管制工作,藉由稽查取締及輔導改善並行之方法,減少固定污染源所排放之污染量,以期達到改善本市空氣品質之目標。
二、持續推動固定污染源許可制度,落實事先防範污染機制,並加強查核許可申報資料,有效掌握本市固定污染源排放狀況及減量空間,以作為研訂未來本市固定污染源管制計畫及達成減量目標之依據。
三、辦理本市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催補繳與查核工作執行,協助公私場所申報年排放量,並整合工廠排放量資料,以做為管制依據。
四、掌握及確認基隆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及排放量資料,並建置高陳情污染源之污染指紋資料,以利提供污染事件發生時研判作業所需之背景資料。
五、辦理高污染燃料管理,針對本市醫院、住宿業、學校及六堵、大武崙工業區等鍋爐燃料使用調查,並推動燃油鍋爐汰換為燃氣鍋爐之管制政策略,以改善本市之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及細懸浮微粒(PM2.5)。
六、藉由餐飲業污染排放特性調查,了解陳情原因及防制情形,並推動防制設施之改善輔導,提高民眾滿意度。
七、推動本市夜市之餐飲業者污染防制概念,促成國民外交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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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餐飲業、空污費、固定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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