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臺中市辦理一般廢棄物源頭減量、責任及販賣業者管理計畫
中文摘要 |
根據聯合國統計,每年約有800萬噸(1卡車/分鐘)的塑膠垃圾進入海洋,一次用產品所造成環保問題亦為國際間所關注議題,不僅造成資源浪費,更因未落實分類致堪用資源未進入回收體系或遭棄置,導致地球的環境污染與生態耗竭。今(108)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更針對一次用塑膠吸管實施管制,期能落實源頭減量及減少塑膠製品對於環境造成的危害。
有鑑於此,臺中市政府為提升全市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執行成效,遂由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於108年委託京丞資源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執行「108年度臺中市辦理一般廢棄物源頭減量、責任及販賣業者管理計畫」,積極推動各項資源回收及減少一次性用品之稽查輔導與宣導工作。如在逆向回收方面,即要求責任業者落實辦理登記、申報、繳費與物品及容器標示作業,促進資源回收基金稽徵成效。另輔導販賣業者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以建立便捷回收管道。在源頭減量方面,鼓勵減少使用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等一次性產品,並積極宣導推廣減少過度包裝產品之製造與購買,亦利用許多輔導、宣導或創新作為,使民眾可清楚明瞭政策實施目的及現況,期減少環境負荷及達永續發展之目的。
除此之外,近年來鑒於對海洋塑膠污染議題的重視,環保署於108年8月公告修訂「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為使業者全面配合落實,採因地制宜的方式由各縣市逕行訂定實施日期,臺中市預定自109年1月1日起針對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優先實施,其目的為減少消費性塑膠製品對於環境的危害即採源頭減量管制方式,也因此本(108)年度透過稽查作業及宣導說明會加強宣導,促使相關業者、一般民眾(消費者)熟稔法令規範及實施目的,落實減少一次性用品之使用與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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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源頭減量、責任業者、販賣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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