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基隆市有害空氣污染物調查暨船舶污染管制計畫
中文摘要 |
一、 依據交通部公告實施2019年1月1日起應採用含硫量不超過0.5wt%之規範進行船舶燃油使用情形調查,並了解船舶是否有減排裝置或改善因應措施,以落實船舶污染減量管理作為,並邀集相關單位如交通部航港局、港務公司等辦理港區污染管制研商會議,以維護港區空氣品質並提供具體管制建議。
二、 執行港區船舶修造船塢、漁船加油站等致有害空氣污染物逸散場所之基本資料調查,於環境背景進行周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採樣調查作業等,建立污染背景濃度資料,作為未來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場所管制依據。
三、 協助基隆港推動進出港船舶減速作業,期能藉由船舶減速作為達到港區減量之效,協助基隆港以維持綠色港埠目標邁進。
四、 有害空氣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HAPs)與國民健康有密切關係,為掌握基隆市工業區、科技園區及港區等區域之重要排放源其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特徵,透過空氣中重金屬採樣作業、周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採樣作業、長時間監測環境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連續監測、氣象資訊及影像資訊收集等作業,了解與比對污染物來源並研析其流布,提供具體管制對策及污染減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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