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基隆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操作管理及港區移動源稽查檢測管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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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改善使用中柴油車粒狀污染物排放,本計畫推動「柴油車自主管理及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輔導使用中柴油車輛主動到檢並核發「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的方式代替不定期稽查,此標章除能夠代表車輛通過排煙檢測合格外,更可因領有標章而自由通行全國各空氣品質維護區,免受到限制行駛及排煙稽查,此外,針對1~3期大型柴油車加速推動汰舊換新、加裝污染防制設備或調修燃油控制系統,並且大力推動柴油車保檢合一制度推動保養廠認證,讓保養、檢驗同步進行,授權認證合格的柴油車保養廠代驗柴油車無負載檢測,並依柴油車排氣檢驗結果核發自主管理標章,達到車輛排煙真正維修改善的目的。
另因應本市緊鄰基隆港區,本計畫同步執行基隆港區運輸車輛管制及靠港船舶廢氣排放等兩項稽查工作,以降低本市移動源廢氣污染問題,相關工作摘要如下:
一、配合空氣品質不良期間加強柴油車及港區船舶排煙污染管制工作
(一)港區船舶排煙稽查
主動稽查並記錄200艘以上,排煙污染情事者重大者,移轉交通部航港局進行後續開單告發處分,主要稽查對象包含郵輪、貨櫃輪、油輪及作業船等其他專用輪,規劃每月至少稽查15艘次以上,整年度預計可完成稽查200艘次。
(二)稽查檢測
1.不定期稽查
不定期稽查檢測(路邊攔檢)鎖定柴油車主要慣行駛路線如基隆港區(光華路6號)、小型車行駛路線(工建路1-2號)、配合進出天外天焚化廠之車輛裝備檢查日及客運聯合稽查等,攔查排煙污染情形嚴重或未取得一年內有效期自主管理標章之車輛。
2.柴油車或船舶油品採樣檢驗
採樣對象包括到站檢測或不定期稽查檢測等車輛;油品送驗對象以稽查排煙檢測不合格之柴油車及船舶為主,採集使用之油品送驗含硫量分析,進一步確認油品對於排煙超標影響與否。
二、空氣品質維護區專案管制與宣導活動
本計畫已充分掌握各車種別車輛慣行路線,規劃出三處柴油車管制區(天外天焚化廠-垃圾清運車、海洋廣場-客運及基隆港區-貨運)及一處小貨車稽查管制哨(六堵工業區),輔導行駛車輛全面取得「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一方面作為鑑別車輛排放污染情形及判定路邊攔檢稽查與否,另一方面可作為未來實施柴油車空氣品質維護區通行證明,若當車輛因故無法改善排煙狀況取得標章時,協助汰舊換新、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等輔導。
(一)推動空品維護區 落實車輛自主管理領取標章
輔導主動到檢並核發「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替代稽查,凡符合出廠時的排放標準即可領取自主管理標章代替攔檢稽查。
1.天外天焚化廠
持續以鎖卡禁止進入及定期進出車輛車體檢查日稽查標章,促使相關業者注重其車輛維修保養,定期主動到檢取得標章。
2.海洋廣場
列管行駛本市之主要6大客運車輛車隊全數取得標章,並不定期稽查場站稽查,以確認標章有效性。
3.基隆港區
研擬規劃本市柴油車進出較為頻繁的基隆港區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未取得環保機關核發之有效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或未裝有環保署認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一、二期及三期之大型柴油車(包含:大貨車、曳引車及油罐車…等),不得行駛於空氣品質維護區,預計於112年正式實施。
111年前為輔導改善期,透過不定期稽查及目測判煙要求行駛車輛主動到檢領取標章,以及透過宣導說明會等方式輔導受影響對象汰舊換新或調修等補助政策。
(二)辦理移動源會議或宣導工作
1.宣導會議
辦理移動污染源減量或交通管制等議題會議或推廣高污染汰舊、使用電動載具宣導至少2場次及本局網站或柴油車專網發布新聞稿至少6篇。
2.推廣企業採用四、五期車
訪查設籍本市之柴油車隊,其中車隊車輛數大於10輛以上且使用1~3期比例大於50%以上共計25家車隊372輛次,另外,優先針對名單內1~3期比例大於70%以上共計9家車隊為本年度主要訪查簽署對象。
(三)協助辦理申請認證保養廠之認證及試辦授權認證保養廠核發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
1.持續與永德福汽車基隆保養廠(已認證之保養廠)執行三次以上黑煙檢測設備之相關性比對,以作為後續授權核發標章之認證保養廠。
2.新增輔導Volvo Trucks「福輪企業有限公司」成為本市第二家認證保養廠,共同加入自主管理暨保檢合一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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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柴油車、動力計檢測站、排煙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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