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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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整體工作重點大致可分類為八項主題,包括1.農地定期監測及潛勢區域調查、2.地下水監測井維護與管理、3.污染改善場址巡查與成效驗證、4.貯存系統輔導與稽查管制、5.民雄工業區苯污染查證、6.非法棄置場址及列管事業用地查證、7.相關法規宣導與行政配合作業、8.環保署線上績效考評,以下摘要列出各主題現階段成果:
壹、農地定期監測及潛勢區域調查成果摘要:
依據環保局提供嘉義縣轄區定期監測農地約有40餘處,主要分布在民雄鄉(頭橋段、江厝店段興中小段、崙子頂段、牛稠溪段)、新港鄉(大客段頂客小段、潭子墘段潭大小段段)、朴子市(崁前段崁前小段、鴨母寮段竹村小段)、義竹鄉(埤子頭段埤前小段、五間厝段祥和小段)、太保市(過溝段過溝小段、梅花段、梅子厝段梅厝小段)及大林鎮(大湖段湖北小段)等地區。依據土污法第6條之規定,對於污染物濃度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而達土壤污染監測標準者,各縣市主管機關應持續進行監測作業,此部份的調查時間點經與環保局討論後,規劃依據「配合作物耕作期程執行農地污染調查作業實施要點」在一、二期稻作收割前完成。
本工作項目已於3月22日完成採樣。本年度調查成果,民雄鄉頭橋段及朴子市鴨母寮段東安小段農地土壤砷含量偏高現象為既有之問題,且今年經「農地砷污染判定流程」,可判定為引灌地下水造成砷在表土累積所致;新港鄉大客段頂客小段15地號農地鉻、鋅含量超過監測標準,雖農地抽取157縣道旁排水溝引灌,而108年曾針對該地號及周邊農地土壤、灌渠底泥及排水溝底泥進行檢測,研判重金屬非完全來自於排水溝,由該地號地勢高於其毗鄰坵塊,鉻、鋅超過監測標準情形與該地號曾回填土方應相關。
在農地污染潛勢區域調查工作,優先考量以109年、110年,曾有污染違規紀錄或具有較高污染潛勢之事業及污染疑慮工廠,可能造成週邊農地污染疑慮者進行調查,篩選4處污染潛勢事業周邊進行調查,已於4月14日完成採樣作業,分析結果顯示農地土壤重金屬無超過監測或管制標準情形。
貳、地下水監測井管理與彙整作業成果摘要:
監測井巡查維護管理部分,已完成1~4季監測井內、外部巡查工作計493口次,並完成第1~4季巡查成果彙整,另針對監測井修繕維護作業上,本計畫規劃名單除經環保局核定,已依照外觀應修繕完成6口次井體設施修復、12口次監測井維護作業,優先針對水泥平台、警示柱及保護套管異常之監測井進行維護,避免地上污染物透過監測井直接污染地下水體;另已完成26口監測井井況評估,並提出5口次異物排除、13口次再完井目標,且於8月30日已完成本項作業。
參、污染場址列管現況與巡查管理作業成果摘要:
嘉義縣截至111年11月已公告列管之場址共有11處,包括有4處整治場址、3處控制場址、1處七條五列管場址及3處地下水受污染限制使用地區。對於列管場址每月一次查核監督作業,並確認污染改善作業現況及是否確實依照核定計畫書執行改善工作,及詳細核實計畫查核點。已完成1月至11月巡查作業,並完成紀錄上傳SGM系統工作,供環保署參閱。
每月執行整治場址-鑫榮公司放流水,以驗證其地下水改善成效,及整治場址-秀和公司地下水下游區域地表水檢測作業,2~11月執行結果整治場址-鑫榮公司放流水符合整治計畫之改善目標,整治場址-秀和公司下游處地表水未檢出場址公告列管污染物質。
肆、貯存系統輔導管理與稽查管制成果摘要:
因應環保署修正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存設施事業及同法第33條相關辦法,本計畫協助轄區內符合新增業別定義之地上儲槽系統法規符合度確認及輔導工作,本縣符合家數計167家次,110年已完成91家次,今年度查核及輔導作業已完成76家次輔導作業,167家次已全數完成。
目前嘉義縣轄區營業中加油站計有101處,倘若能作好污染預防、完整設置防滲漏設施與監測設備與定期實施監測工作,即可減少與防患轄區土壤或地下水遭受油品污染的機會。因此,今年度的加油站管理措施,全面針對轄區所有加油站進行法規符合度輔導查核工作,派遣具地下儲槽污染監測認證人員至加油站現場輔導,本團隊除參考110年度成果,依缺失類型規劃輔導,包括各項監測設備、防滲漏設施的法規符合度、油錶總量平衡管制的查核、儲槽管線密閉測試結果判識等,於8月底前完成全縣加油站輔導查核作業。此外,依據環保署移交污染評價機制名單,已於4月28、29執行現場測漏管功能測試及油氣篩檢完畢。
此外,於111年2月、6月及10月已協助完成本年度3次地下儲槽系統申報審查工作,申報率及審查率均達100 %。審查時發現申報資料有異常,即以電訪方式要求業者說明或更正,均已完成追蹤缺失改善及補正申報資料。
伍、民雄工業區苯污染查證成果摘要:
根據核定之調查流程,已於3月28日至3月31日完成地電阻探測作業,總長度880公尺,其中測線E5約40 m處,E3-1、E3-2大約60 m處電阻異常情形,考量鄰近E5 40 m處已設置監測井,故擇定E3-1、E3-2 60 m處為今年度新設井(Q00488、Q00489)位置。
上半年地下水採樣分析成果,新設井Q00488發現苯超過監測標準2倍,工業區自設井MH03苯濃度為微量檢出,本計畫採用自有手提式氣相層析儀(FROG-5000)分析4口監測井水質,Q00387、Q00388、Q00476苯超過監測標準;MH10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Q00488三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研判受該區地下水受限制使用地區之污染特性所影響。完成12處事業環境場址勘查作業,發現3處操作苯類相關物質且場內儲放或操作方式恐影響土壤或地下水,另2處雖使用苯類相關物質,而依地下水流向而言污染關聯性較低,其餘7處事業尚無苯類污染之虞。
下半年針對3處高污染潛勢事業進行MIP調查,並於福輪公司廢棄物/廢溶劑貯放區、帝屋公司溶劑貯放區及噴漆區、世昌公司室外廢油桶貯放區,測得相對PID訊號高值,進一步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查證作業,未測得苯類物質超過管制標準,本計畫尚無法判斷苯污染來源。
陸、非法棄置場址及列管事業用地查證成果摘要:
本年度完成3處非法棄址場址或其週邊土壤採樣檢測作業,檢測結果皆無超過管制標準,另有1處經現勘發現現場地表具鋪面,無須執行採樣工作;另外,完成9件次事業依土污法第8條及第9條,提送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報告審查作業,提供修正建議之審查意見,與實地踏勘事業現場進行查核,確核上述土壤調查報告內容真實性,本年度亦篩選中莊加油站執行事業用地查證,查證結果無超過土壤污染標準。
柒、宣導會議及相關行政配合作業:
應變調查工作部分,截至111年10月協助辦理四件次,為5處農地砷污染成因判定作業、協助中莊加油站及一品加油站採樣作業、協助地下水限制使用區-頭橋工業區、益利企業社及民雄工業區之地下水採樣作業,使用嘉義縣府補助額之緊急應變經費為403,338元,已全數使用完畢,環保署補助額剩餘40萬元。
協助辦理宣導會議部分,3/8辦理法規說明會-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上、下午,共2場次),分別參加人數60、40人;3/21、5/10辦理環保局內部教育訓練,環保局分別為20、24人參加;3/17、31辦理校園說故事-種子講師培訓活動,參加人數分別為27、33人,4/12、13協助辦理大甲媽祖繞境暨土水及地下水教育宣導活動,宣導人數分別為100、99人;4/29辦理嘉義縣軍事單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會議;8/17辦理工業區事業土污法八九條及土地善良管理人議題會議,參加人數為83人;9/15辦理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相關法令及污染預防實務經驗宣導說明會議,參加人數為86人;3月至10月共完成19場次校園說故事之校園宣導活動。
捌、環保署線上績效考評:
環保署線上績效考評指標分類為三大項目:施政重點、環境改善及創新作為,考評總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除補助經費及預決算結報等項目採取扣分方式評分外,其餘項目皆需上傳至SGM系統而能得分,本計畫針對今年度改善中場址,進行資料補正更新與文件上傳,目前已完成更新各列管場址之列管流程(KPI)、大事紀、公文紀錄及定期巡檢紀錄等,其他列管場址之線上頁籤所需資料本團隊仍持續更新中。截至111年12月6日,系統考評分數為77分,因部分項目屬年底結算計分,自評本計劃完成可達100分,持續執行尚未完成項目並取得考評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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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嘉義縣、土壤、地下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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